中庸證釋
鸞門傳承心法體系

叄 · 列聖講述字句註解 一、天命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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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之一
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脩道之謂教。
宣聖講義
“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脩道之謂教”三語,係指明人生之本、天性之原、人道之所由成、《中庸》之教之所由立,而使學者推溯其源以得之也。故此三語,實含有極精至微之義,不可不詳說明之。
言人之生而有性,性者,受於天,天命之而生,故性為天命。但天何物耶?命何見耶?天何以必命之以生?生何以必受天命之性耶?是不可不明白其故,且不可不因此語而深思其義也。
人祇知生而有身,父母所育而成,而不知未生之身,及未入母胎之前之何在也。斯理固非常人所知,必待聖人而後明。故此書聖人所授,首乃明著其事,指出人生之本、人性所存,而以見夫生前之身及其所在;更以明夫生後之性及其所存,庶能瞭然人之為人,人與天之所關,性與生之所繫,不復茫然昧然於其生前生後也。夫欲明天命之性,必明天之本始,及人生之本原。天之始也,以道而成,一太極也。太極自無入有,其有也,陰陽之氣,以搆萬物之始。故二五搆精,形氣始凝,於其始時,一氣所生。故天出於道,而體為氣、形為極、數為一、名為天、性為中。人後天生,亦受斯氣而賦形,受天之命而成性,故人性之體同於天,其名曰“中”,其狀亦太極也。
蓋造化無端,有分則萬,還合則一;天出於道,人生於天,其理一也。於物亦然,物之秉氣賦形,同於人也,其性所受,同於道也。故天地之性,人受之以為人,物受之以成物,其異者,形之殊、生之別、種類之差,而有多寡偏全之等級耳。故人之性祇是太虛渾元之氣,原於道、出於天,受於無形、成於有生,故未生之先,氣居真境;既生之後,性隨形骸;身死之後神遊來處,此來去之情狀,生死之殊異也。故人生之初即有良知,仁義之德藏於心中,乾元之氣充於全體,天地之道盈於吾身。故聖人盡性足以知天,明生足以測物,脩心足以成道。凡行於仁義、志於道德,莫非徵於己性,以通於天道者也。故曰:“人受天地之‘中’以生,所謂命也。”此命即性。天地之“中”,即天地之性;天地之性,即天地自出之道,中也、極也、道也、性也,皆是也。故天所命者,即天之性、道之體,人受之而為人性耳!明夫此,則明人生之性所自來,及人性之本所自合,以見人之生者,非偶然形骸相值、氣息相濡者也。故《中庸》一書,首以此語指明人生之本始,以教人毋忘失其生生之道,而時求其所以養之、充之也。
人既生而有性,而為受於天命者,則凡於吾之生,必求所以全其生;而於吾之性,必知所以盡其性。性受於天,天受於道,天不違道,性不違天,則率吾性者,即以順乎天;順於天者,即以合乎道也。道也者,為天地之性,前已言之矣。
道生而天地以成,故言道必本天,以“有名”“無名”、“有形”“無形”之別。無名無形者,不可知;就有名有形者,以知之耳。然則道與天果有異乎?曰:“天出自道,一先一後,本無可異,其所異者,名之異也。”由無入有,由一生萬,皆一氣蛻化,本無異也。惟其有蛻化之形,故有先後之名;如昨日之日與今日之日,昨猶今也,而今非昨也。凡道之化,其理然也。故先天之真為後天之母,後天之物即先天之子;天之與道,人之與天,皆然也。故言天可以知道,言人可以知天,皆同此生生之本耳!本者,中也、極也、一也,即性也。故性也者,道也;人性也者,天道也。天人之性,即中極自然之體,不可以異同言也。
然“率性之謂道”者,本人之性而立人之道,故曰“率性之謂道”。人近天遠,徵遠以為近,則聖人之事也。聖人以人之性本於天,天之性本於道,人與天道無二無殊,始就天道以立人道,而使人知人道之合於天道,即在此二語也。人能率天命之性以盡天道,是即人道也。《易》曰:“立天之道,曰陰與陽;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;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”蓋陰陽者,天之性;剛柔者,地之性;仁義者,人之性,皆同也。陰陽、剛柔、仁義,名異而實一也。故人道者,在率人性以盡其仁義之德而已。
人道之立,聖人本於天道,盡其天性固有之德,而非強為者也。以人性固有之德,為人生必行之道,是謂率性之道。率者,循也、順也,言循之、順之,以全之、盡之也。人能循順其性、由其道,始能全其生、合於天,而無悖矣!惟人之生,天命之性麗於形,天性之德藏於心,心隱而形顯;性不可見,而物移其心,耳目手足之官接於聲色玩好,而七情乃生於心,六識乃蔽其性。心因情而失其正,性以識而忘其中,仁義之德不充,人道以失,人生以虧,背天逆本,何以為生?聖人知之,為民智不齊、賢愚不類,不得循道以達其生、成德以盡其性,乃為教以教之。
教也者,因人道而立其則,使民共覺而習之也。教立於聖人,而以脩道為旨,故曰:“脩道之謂教。”道本在人,與生俱生,何以待夫脩哉?蓋道之為道,內存於身,非如耳目手足之著也。人之生也,往往知有形而忘無形,知情欲而失心性,知耳目手足之為吾生,而不知天命性道之為生之本也,故徇物逐情,往而不返。聖人憂之,始為之著其道、明其德,以立之教。夫人同此生也、同此性也、同此道也;惟常人悖之,聖人順之;常人失之,聖人全之;常人忘之,聖人充之;故有不同。今苟使悖者順之,失者全之,忘者充之,則盡人皆可與聖人齊,而皆能返其本、復其始,以合於天道矣。故教也者,即以順悖、全失、充忘者也。順之、全之、充之之道,即所謂脩也。故聖人之教,無非脩道而已,此所謂“脩道之謂教”云爾。
故《中庸》一書以是三語明人生之本、性道之真、立教之旨,賅括無遺。後之學者,於以見古人述教之意及是書之義,不復茫然;而於人之為學,不徒以文字之功為功,必也貫通天人之道,探究性命之原,表章教學之本,以續紹堯舜禹湯文武授受之道,而傳諸天下後世。則此書不其重要者歟!而此三語者,又非書中最為扼要者歟!
宗主孚聖附注
夫子所講經義,含旨極深,須更加注明,以盡其蘊。惟天道性命,聖人不多明告者,以常人之智不及知,恐誤為奇誕。故六合之外,存而不論;性與天道,不可得聞。然既存,非無也;既言,非不重也;讀者不當斷章而取義,必合全書而求其旨。
《中庸》首揭“天命之謂性”一語,可見聖人已明明指出人生之性受於天命,天道與人實不可離。因性為生之本,返本復始,而後盡性全天之道尚焉。人不知性之所生,是忘生生之本;不知養性全天,是曰背道。而失本者不足為人,背道者不足為生。故聖人立教,必明指生之由來、性之所在、天人之際、道德之旨,不可不精思之,以達於本始之域、至真之境。故《中庸》之教,必以“明道”為先,而脩養必以“明性”為始,盡性必以全天為歸也。
復聖顏回講述
夫天者昭昭在上,不可測度者也;而人者生育於父母者也,而曰“天命之謂性”,常人往往不得其故。欲窮斯理,須先求之古聖之訓。昔者老氏曰:“有物渾成,先天地生,可以為天下母,吾無以名之,字之曰道。”又曰:“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四大,人與一焉。”此言也,足以明天人之分際、性道之本來。
蓋天之生也,生於道。道之為物也,渾元一氣,無名無形,太初之初,太始之始。靜中一動,而分為兩,此天地所自生也。人之始生亦如之,元氣分判,而鍾為人,清者輕靈,即天地之“中”;濁者凝重,即成生之形。故形受於親,性受於天,而溯所出,則皆道也。故道為天下之母,言天地人物皆同母之也。人之受性於天而後生,亦猶受形於親而有身也,故生於母。道,母也;天,亦母也。人與天地,一道所生,皆為同出,故曰四大。人同稱大者,正以其有同出之道為其性也。
人性自出,原本於道,而曰“天命”者,有二義焉:一、天地先生,天先人生,人之所受,猶天之所授也。二、天生有名,道則不測,天道一體,天命猶道命也,故曰天命為性,不可泥其詞而失其意也。大抵夫子授教,不以微窅者告人,故上古政教,斷自唐虞,六合之外,存而不論。天之所在,人皆耳而目之,古聖所傳,昭然可紀。故《詩》曰:“天生烝民”,《書》曰:“天降下民”,以見人之生也,實天命之。天所命者,性其尸之,故性曰“天性”,而生曰“天生”也。
天生人而賦之性,其理可徵於人,其道可見於事,非聖人為之言也。蓋天地既成,道隨氣,氣隨形,形不可離氣以生,氣不可離道以成。故道不可見而氣徵焉,氣不可象而形見焉。故人生有性,即道之所授,而氣之所含、形之所受也。無生之物,其形雖具,氣不全、道不明,而其性無驗焉。人也生而神靈,心有知、有情、有識、有魂、有魄、有質、有息,其形固顯,其氣亦彰,其性亦著,故其神通天,其靈察物,其知識明,其魂魄著,其質動而敏,其息定而常,此其受夫道者全,得夫天者正也。故其性之所在,不可誣也。天之命者,天為道之帥耳,道賦物生,而不與形同,故曰“天生”。然天生即道生,以生不可外道也。
故天命者,道也;性者,亦道也。率性者,循道也;率性之謂道者,循道以為道,猶云循天道以為人道耳!天道即見於性,性即天、即道,則道者即性也,率之即盡之也。聖人言人道,以性為之主,故以盡性為之教。此言率性,即他書“盡性”,蓋性外無道,性中有天,凡順天、合道、盡性,其義一也。老氏之徒曰:“聖人之道天命,聖人不自道也。”斯可明道之本來,及率性之道之義也。
性之為性,不可以物例也,以生之初,道之所化,其氣之凝;其生也,不離乎形,形可例以物,而道則不可見。故由道生者,不知“道”,以不知性也,聖人則知之。故道以聖人明,非聖人自為道也;性以聖人見,非聖人自為性也。天地之生,有其道焉,有其性焉。天不失道,故成其高明;地不失性,故成其博厚。高明博厚者,天地之性也;因有其德,而後知道之所存、性之所在。故聖人盡性必立其德,合道必有其功,而率性之道,可以明也。故人道以仁義為用,即其德也。聖人盡其仁義之德,即以盡其率性之道,即盡性也、俟命也;合乎天地、昭乎日月,無非此德,以致此道也。故聖人以性為道,而立其德以明之,本末始終,一貫之也。
然人生之後,氣化於形,一化為萬;而純者以駁,易者以繁,由於生生之機,造化之數,而不可免。故身有耳目口鼻五官百骸之物,即有喜怒好惡愛憎之情。由於耳目口鼻之接於聲色玩好之物,而有美惡好醜甘苦勞逸之識。故曰:“心交物而生情,物交心而生識。”情識者,內生於心,外接於物,物物相交,情識不絕,相因相成,相蔽相賊,生之有形,不復可脫;而神為之擾,精為之搖,氣為之奪,而心不可以止,靈不可以淨,而本來之性不得全之充之矣。
性不全則失,不充則忘。日以失忘,於生乃虧;其生既虧,實悖於天、逆於道,悖天逆道,為害綦甚,故聖人必以脩道立其教也。脩者,謂明之於始、成之於終,以全之、充之,而毋忘之、失之也。人之生同,其性同,其道同,惟聖人明其生、全其性、合其道,而不役於情、蔽於物、惑於識、害於其心,而後可以立其德、成其道。常人則不然,困於物、逐於情、囿於識,而自喪其德;背於道,以逆其性、違其天,而失其生生之本,故不得不賴於教也。《禮》曰: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於物而動,情之欲也。”人性原靜,而因情欲以動其心;情欲本無,而因外物之感而成;外物本無涉於人,而因耳目口鼻五官百骸之具。故人生遂其靜則全其性,終於動則失其生。性道之真,非靜無以充之全之,而人不知也。徇聲色、貪玩好,以日動其心、搖其精、眩其神、惑其靈,而遑論於率性以順天、盡性以合道乎!故道之必脩也;脩道而後明之、而後守之、而後成之,而後可以毋悖其生。故聖人之教,必以脩道為旨也,此脩道謂教之義也。
夫既以脩道為教,則凡有違乎性道者,皆教之所不許;而本性道所生之德,皆教之所重。教之重者,當時習之、篤行之、拳拳服膺之,此即儒者之事,而見於經中所舉之各訓也。其不許者,必當戒之、克之、禁止之,以至於不動於心,亦即聖人所授之語,各經中所示之義也。故《中庸》以此明儒教之旨,而定全書之義,不可不深思之也。
亞聖孟子講述
昔者,夫子曰:“分於道謂之命,形於一謂之性;化於陰陽、象形成體,謂之生。”故人之生實受性於天,而性者因於道以取之,故曰“形於一”。
一者,太極也,太極初本一氣,因氣成形,故由一生二,而形乃賅陰陽。夫自未生至生,謂之由無入有,然非無也,不可名也,故曰道。人生於無,故曰分於道;然道者名之云耳,其體仍一;人以分於道、形於一,而有性命。性命固生之本,迨化於陰陽,象形而有身,而後生之用以全,人之形以著,此生之次第,性命形體之由來也。不過形成於氣,氣化於道,其始猶同出,雖有性命形體之殊,而生之為生,猶是本於一道。故論生不可離道,而明生不可不明道也。
道之生化萬物也,其始莫不同出,其為無形之氣與有形之質,皆隨所化而異其生。故《易》有太極而生兩儀,以及四象八卦,推而至於無盡,其原莫非一也。人之性命,分於道而形於一,故性之為性,始終不離乎一,即始終不外乎道也。故一者,生則主之成性,既生則化之成形,由化而生者日多。而屬於形者,則耳目手足五官百骸具焉;其屬於情者,則喜怒哀樂七情六欲具焉;其屬於識者,則好惡之感具焉,皆由於化成者也。化者徵於動,動則化成萬物,其不動者生之體,靜則常持其一,故《禮》曰: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物而動,情之欲也。物至知知,而後好惡生焉。”故人生之本,本一而體靜,合道而承天,非情識之為本,形體之為生也。故聖人重性命之源,去情識之惑,順乎天道以全其生,不徇於形體以賊其身也。
是以聖人立教以明道為本,而明道以順性為先。性之受於天,則則天以盡性,天之靜也,則靜以養其性,天之仁也,則仁以盡其性;天之高明也,則明慧以達其性,天之悠久也,則不息以和其性,天覆育無盡也,則致其位育之功,以成其性。故率性者,率天也;而靜也、仁也、明慧也、不息也、致其位育之功也,皆率天順性之道也,斯則聖人則於天道以立人道之謂也。《易》曰:“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”仁義者,性之德也。吳子曰:“道者,所以返本復始也。”返本復始,脩之功也。故聖人準人道以教人脩之,而返於本、復其始,斯即脩道為教之義也。
夫道體為無形,性成為一,而天法道、性承天,則所謂脩者,返本復始者,盡之、達之、和之、成之者,莫外於不違其性、不悖於天、不睽於道而已。故詳言之,聖人之教,包羅無盡,不可勝紀;而約言之,聖人之教,脩道而已,而道本於性;聖人之教,盡性而已,性受於天;聖人之教,順天而已,天出於至道;則聖人之教,遵道而已。惟至道也者,其體為一,其德為靜,其名為中,其境為至善。故聖人之教,一貫也、主靜也、執中也、用極也、止至善也,皆同也,皆所以順天性,以脩人道而全人生耳!
天地之間,物類萬殊,人身所屬,事物多種,而皆足以引我情欲、蔽我靈明,不知性道之真者,往往陷溺其中,不可振拔,終至悖天違性,忘生失道,此凡人之大患也。高蹈之士,遊於物表,心如死灰,形如槁木,以遏其欲、窒其情、去其物、省其事,而謂可以全真,至於無生,雖愈於凡庸之夫,究失乎中正之道。蓋道也者,無不具也,不可無所有也,不可死其生也,必就吾生之本,明天性之原,察天道之盈虛、氣數之消長、人事之本末、物情之變遷,而皆致之於中和、止之於至善,使上不違道、下不違器,己盡其性、物盡其情,如天之日夜不失其時、寒暑不亂其序,生無其德,殺無其怨,並育而不相害,並成而不相賊,然後為人道之極、天性之和者也。
故聖人之教,不可離道,道不可忘生,生不可失性。故常葆其太極,順其自然,養天地之中和,凝太一之靈明,而觀乎造化之端以遂其生成,俟其命數之行而主其轉運,則性可盡、道可全;德比於天,生成於先而不惑,化成於後而不迷。故曰:“先天勿違,後天奉時。”天道之極、人道之則、聖人之教,如是盡矣。昔者,道家之徒笑孔子之勞勞無功,孔子嘗辨之矣。故唐虞之治,不待巢由;周孔之教,不擬老彭,非道之殊,為道者之殊也。此篇立儒教之則,而以“脩道”二字溯其本源,可知儒者之教不離乎道,而道之不外乎性,性之不外乎天,三語以明全書之旨,可謂深切著明也已。
第一章之二
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也;可離,非道也。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不聞。莫見乎隱,莫顯乎微,故君子慎其獨也。
宣聖孔子講義
上言“脩道之謂教”,以明教之為脩道也。道既率性以立,人孰不有其性?即孰能不由吾性中固有之道?道之所以全人生、明人性者,豈可須臾而離之哉?苟離之,是自忘其性、自失其生;忘性失生,何以為人?故人之不可須臾離道者,生生之理則然也。
夫道之為道,非奇異、非艱難、非力有不及、行有難至者。言其大也,包舉無盡;言其小者,不離跬步。故言夫道之為用,不可盡也;而天地之間,何物何事,不可外也;如空中之氣,盈天地可也,納於瓶盎可也,而生物生息其中,不可一時無之也。道之於人,亦類是耳。故人不離道而生,即不能離道而為生;設可離者,非道也。蓋無生可以不由是道,而非道者可以不由之也。若生息於道,而欲離之,是猶生息於大氣之中而欲去之,其可乎?
“可離非道”一語,申明不可離之理,且有不能離之勢也。故君子守道不失、居道不忘、行道不悖、語默之頃、動定之間,無非率乎道也。故人生而欲不為人則已,否則不可有忘道、失道之時,蓋即不可忘生、失性之謂也。夫生而有性,性生而靜,此天所命,自然而然者;生而有形,形而好動,亦天之所化,自然而然者也。逐乎動則忘其靜,順乎形則失其性,此悖夫生生之本,而違夫天命性道者也。
故道者,本天命之初,溯性道之始,就其渾全之德,立為至中之則,以適吾之生,而勿忘勿失之也。故道之為道,至中至一,中則賅外,一則包眾。故執中用一可以致形性之和、御動靜之衡,而不為外物所移、眾事所拘,然後安居道中,不失其本。是故君子動不悖道,靜不忘道,形不以動而失其中,性不以靜而損其一,故時戒其情、警其欲,以守其天命之本、性道之中,此君子之脩道也。夫形易動,情易偏,動則失其常,偏則失其和,此陰陽二氣之乖、五運之失,順造化之所致,則離其經,逐物欲之所窮,則睽於正。故君子一形性、和動靜,止於至善而不失其中,乃能常全其生、貞固其體,形神泰然,百骸從命;以不失其本、不忘其先。故物物而不役於物,生生而不傷其生,此君子有“戒慎恐懼”之行也。
夫人生而不能無情,有形而不能離物,則持躬葆神,必有其道。道立而生以全、性以完,則離道不可以為人。故君子嚴於戒慎恐懼,敬於外,而後誠於中也。人之情欲,常以外物之接而增,故誠意之先,必明格致之學,此《大學》之始教也。格物致知而後意誠心正,此其脩道之大要,君子所致意者也。故戒慎者,戒於情之所之,慎於欲之所啟;恐懼者,恐於物之所誘,懼於形之所移。惟情欲不增,物我不惑,各得其所,而後全其天,此君子之脩道也。
故不睹者,人之莫見;不聞者,人之莫知;莫見莫知,微而且危,如不戒懼,則其“中”移矣。故《大學》“誠意”章,首以“毋自欺”為教也。不睹不聞之際,人不之見、不之知,見者知者,我而已,所謂自也、獨也;苟有所欺,是自欺耳,故君子所慎在獨矣!
夫獨者,衾影之中,屋漏之下,固無人可見之、知之,而君子則如十目所視、十手所指,戰戰兢兢,不敢稍怠者,誠意之道必然也,脩道之教必然也。當此之時,人禽之辨、存亡之判,設有未慎,道已悖、性已失、生已不全,何以語於脩哉?故君子脩道不以顛沛易其守,不以造次易其操,雖人莫聞睹之時,仍存戒慎恐懼之念,何哉?為道之繫乎生、關乎性,不可須臾離之也。彼小人非不為善,而因閒居之不善,以乖道性。故其面人之善,不掩其獨處之惡也。人而背性離道,是失其所以為人;既非人矣,雖或時復於人,而不克全其人道,猶禽獸雖或有人心,其類已異乎人。故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,而誠意必自毋自欺為始也。
夫人受天命以生,含靈之體,時通於天。天神昭昭,時鑒於人,不聞不睹之間,而天神實睹之聞之。天神之靈,通於人心,不徒行為之能睹聞,即一念之生,一意之動,舉能睹之聞之。故其嚴之訓,格思之教,皆所以明神之鑒臨,無時或爽者也。故隱者非隱,微者非微,隱微之中,神明所矚。人以為隱,而不知正神之所見也;人以為微,而不知正神之所顯也,故曰:“莫見乎隱,莫顯乎微。”隱尚能見,微尚能顯,其非隱微,更昭昭如炬矣!然神者靈體也,無方而時格;故其鑒於人也,尤隱微之獨著。故“君子慎獨”,不敢有欺於不睹不聞之時,而必戒懼於隱微之際也。
人生天地之中,因天命之性以立形;形者聽命於神,而後性充而生全。故君子敬天畏神,為重生也,為反諸本以合於天也。天者,非言蒼蒼之氣也,有神主之。《禮》曰:“夫禮必本於太一,分而為天地,轉而為陰陽,變而為鬼神。其降於人曰命,其官在天。”此言天神之體,而人生之本始也。命即性也,降於人,謂之性,人性與天神同出也。故天神雖官於天,而不離於人;人雖生拘於形,不能如本來之體,而其性之所受,不可失也。故敬神者,敬吾性也;畏天者,畏吾生也,非曰祀天祭神而後謂之敬畏也。天神之在人身,與生同臨,無時不鑒於吾。故敬畏者不可少間,而毋謂不睹不聞之地、閒居獨處之時,而可自欺也。故君子以慎獨為脩道之基,以戒自欺為誠意之始也。且人性靜而微,神之體也,其明察亦極靜極微之時,故隱者愈見,微者愈顯。故戒慎恐懼,尤以不睹不聞之時為嚴也。
人生而秉天神之體,天神之所居,遠在天上,近即人心,靈氣昭彰,精神式通。惟脩道之士,常湛然而明、凝然而定,不亂其神、不虧其天,則清明在躬、志氣如神,此先知之聖、大慧之哲也。故致誠之道可以前知,脩道之成可通天命;非術也,非奇異也,本其固有之靈明,而全之充之,以盡其神通之用也。故天人相與,非有間,聖而不可知之謂神,非有術,一言以蔽之,“明性”而已。是故聖人察天以立則,明道以為教,而必先敬畏以戒慎恐懼,示人毋悖乎性命,毋逆於天神,而以脩道為旨。蓋聖人之教,為全人生也,非為干福也;為盡人性也,非為惕禍也。而因脩道之至,戒慎恐懼之嚴,而常能充其靈明、發其智慧,與神同體、與天同德,而吉祥凝焉、災祸避焉,雖不干福,而福自增;雖非避禍,而禍不至,此則君子之脩也。
故脩道者,盡其性而已,不有所為也,禍福吉凶不與焉。然為常人言,則有俟乎警惕之教也。故勸導於善、禁戒其惡,以福之自召、禍之自取,不儆其行,則天將災之;不戒其心,則神將罰之。使之克全其生,不動於惡,庶可因律以飭行,因教而遷善,此凡人之所宜,而脩道之教,不後因果之說也。
夫禍福之召、吉凶之來,神之主之,亦由於道之所合。故善人念善、行善、語善、善德所感,天神自嘉許之,以其不悖於天、不違於神也。惡人則反是,亦以其悖天逆神也。故君子戒慎恐懼,脩己以迎祥,居易以俟命,其為合於道,其行盡於性,雖無所為,而無不為矣,其脩之至也。且神固在人心,其氣所接,固至近切,而形則違之;形生而隨化,化則變,變則趨污下。故耳目有聲色之好,口腹有肥甘之娛,其因而逞情逐物,無往而不悖其生生之本,自以為養生適以戕生,育身適以殺身。君子知之,故懍於情欲之害、懲於物好之毒,而時警惕其思念、檢察其行為,雖造次顛沛之頃,不敢失其操持。故戒慎恐懼之功,足以全性命而通天神也。
宗主孚聖附注
此節論“戒慎恐懼”為脩道之始基,即佛家以“持戒”為脩行第一步也。脩道為成道計,以存心養性為主,故“脩養工夫”即《中庸》最重之教,即儒教最先之義。而其理蓋因人受天命之性而後生,形體百骸非生之主,惟性乃人生之主,故全性為全生第一事。性有未全,即生有所虧,而不復為人,何以語於反本復始之道?故聖人垂教,以“率性”為人之道,而“脩道”為人之本;脩道必先存養,而戒懼為存養之基。故首章一、二節即明此旨,以見君子之戒慎恐懼,必時時如是,不可稍縱其心。而以申明《大學》誠意之義,使知慎獨之訓,有所為也,為以全性以全生、明道以返本也。故夫子再三講述其義,使人知敬畏之道,而非有求於禍福吉凶之事也。故儒教之旨,言脩養敬畏,不外性命天道,而異於他教之但明因果報應者矣!
夫因果報應之理,原在性命天道之中,明此則知彼,由彼亦入此。惟聖人以道為教,性為道,無時無事,不以此為旨。故於《中庸》僅述敬畏,君子以戒慎恐懼,為脩養之始;而恐人或未明,以神道之見隱顯微,儆惕其慎獨之義而已。
經文甚簡,含意則深,非夫子反復言之,人多不知先聖立教之旨,而以持戒為二氏之教,禍福因果為非聖人之言,豈非自違於中庸之教乎?故夫子於講經後,復申明神人感應、禍福災祥之理,以見脩道者,必先知戒慎恐懼之道,與神天見隱顯微之理;而後自慎自儆,毋動於惡,庶可全生育性,合道通神矣耳!故此文不可輕易讀過,要知敬天畏神、持戒守律,皆儒教所固有;而神人感應、禍福因果,亦聖人所重視,勿漫謂宗教家之言,有非中庸之說也。
第一章之三
喜怒哀樂之未發,謂之中;發而皆中節,謂之和。中也者,天下之大本也;和也者,天下之達道也。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
宣聖孔子講義
此節言人之脩道當時保其中和,以致其位育之功。喜怒哀樂七情者,人生而俱具,生之有形,耳目口鼻五官百體備焉,而以官體之接於物,則好惡之欲生焉;物欲之動於心,則喜怒之情發焉。故情者,出於內而見於外,動於外而發於內,此隨化之形有必然者。然人之初生,有其本來,所謂性也,性靜而淨,何有於情?何動於物?惟既生之後,性隱形著,靜者常牽於動,淨者常溷於濁。故情識漸長,欲好漸紛,此變化之跡,而由生入死之途也。故生者必死,壯者必老,隨化而至,莫知其然,而皆情識之使、物好之誘,五官接於外,五識發於內,遂致清淨之體不可復葆,靜息之真不能久存,此聖人之所憂,而脩道者之所慎也。情之發也,則心易失其正,以逐化隨物,不能保其常也。故脩道者當先察焉,先溯其未發之時而時保之,及其既發之後而時持之,使中和常充、性道不失,此則聖人脩道之功也。
中者道之體,和者道之用,中和不失,體用俱充,雖置之造化之爐而不變也。故能恆久不息,悠然自得,與道同體,與天同德;及其至也,則神靈湛明,功用無極;雖位天地、育萬物,無不可也;故中者為天下之大本也。本,即體也;天下,言其至廣至極也。和者,為天下之達德;德,即用也,言道之用,極於天下也。雖天地尚包其中,況天下之物乎?故致於中和者,聖神之功也;聖人言脩,盡於是矣。
此節為明脩道之功,而示其所底,故明指性命真體及其用也。性命隱微,不可見也,而喜怒哀樂之情則易得也,得其情,可知其性矣。蓋情生於性,非二物也,一靜一動,一淨一濁,而情性判耳。故喜怒哀樂之未發,即性命之見也。其時湛然定然,明靜乾淨,光足神充,一塵不染,一波不起,斯即性之真相,亦即道之本體也,故名之曰“中”。此即前釋之道體也,即一也、極也、至善也、至誠也之真境也。當喜怒哀樂未發之先,惟具此真體者存,人人皆然也;惟五官外接於物,五識內應於心,則向之淨者濁矣、靜者動矣,中之體不復恆存,而變化者見矣,此則喜怒哀樂之情既發之時矣。夫情之既發,則不易者已易,不化者已化,而逐其變化,則不知伊於胡底;此脩道者必時持之,使其不過於中度;不過度者,即中節也,此則和之謂也。
夫陰陽並行,而為太極;情性並具,而成人心,則七情之發,有不可免者矣。故聖人以其不能時保其中,而惟節之於和,和猶中也。蓋持其變者反於不變,化者復於不化之謂也,此即脩道者之事也。故中者,本來之道體;和者,順道之德而返於道之體也。
昔嘗聞之老子曰:“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”蓋可知脩道之功矣!夫脩者,為持其將化,返於本始,克其情欲,復於性道之謂也。故常保其中者,情不生焉、物不惑焉,無所用其脩矣。惟常人不能無情識之發於心,不能絕欲好之動於物,不克常保其中,則不得不賴乎脩,以致之於和。故和者,由變返常者也。老子所云“知和曰常者”,即謂能和則能常也。夫天地之道,常則不息,不息則悠久,悠久則高明。性中之體,湛然神靈,所謂清明在躬,志氣如神也;所謂誠則明也,所謂至誠之道,可以前知也,皆由於中之靈明,不染於塵,不蔽於物,光慧無盡,莫可方擬;故能通達遠邇、照澈天地,無微不矚、無幽不見,以充其俱生之神,而全其至靈之用。故老子所云“知常曰明”,謂能致和而常,則無不明也,此即位育之功之所至也。聖人本乎性道之真,指其靈性之本能,以教人之脩道,皆至寶至真之效,讀者勿疑其言耳。
宗主孚聖附注
夫子所講,極為明切,其經文中含有脩真成道之義,後儒久已不解,而謂儒教不重脩持,實大謬。經言中和之效,能成位育之功,夫既位天地、育萬物,則其神通智慧直無盡矣!不可但以文字釋之也。位者,定之也;育者,生之也。定天地者,能旋轉乾坤,天地皆聽其命;生萬物者,能覆載眾類,萬物皆順其性也,非空言可致也,亦非後所謂平治之功、敬謹之禮所致而已也。要知聖人之脩,進即為神,神功之極,大無可擬;以佛道之功證之,則所謂超三界、成正果,皆在此中和之功也。故佛家有六通之力,道家有飛昇之能,儒者亦有之;中和之至,則自致矣。故位育者,實有其功,非喻言也;實行之事,非想像也,夫子固能之矣。
何以知之?昔者魏文侯聞趙襄子,見有出於石中、乘火煙而上升者,疑為鬼物,而驗之則人,不知何故?以問子夏,子夏曰:“吾聞夫子之言曰:‘和者,大同於物,物無得傷之閡之者;游金石、蹈水火,皆可也。’”文侯曰:“吾子何不為之?”子夏曰:“刳心去智,商未之能;然夫子能之;而能不為者也。”可見夫子之脩,已極於中和之功;其教也,亦其自驗之、自得之。故位育之功,聖人所行不可疑其奇也,本諸性能,充其神功而已,無異術也,惟中和二者。
中之義,前已詳,和則猶有未盡,人或忽焉。夫和有天地之和,有人之和。昔淮南子曰:“天地之氣,以和為大。”又曰:“積陰則沉,積陽則飛;陰陽相接,乃能成和。”又曰:“陰陽不及和,和不及道,此天地之和也。”《老子》曰:“嬰兒號而不啞,和之至也;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”《列子》曰:“其在嬰孩,氣專志一,和之至也;物不傷焉,德莫加焉。”子夏曰:“和者,大同於物,物無得傷閡者。”此人之和也。故和者,同也、常也,順乎道以返其本也,持其化以復其恆也;故和者,雖有情欲,必使中節。節者,制之也,有所限也。
人之生也,在嬰孩之時,其情欲無所過也,故謂之和。人能常保此態,則不失其和;不失其和,即不失其中;中也和也,一而二也。靜則為中,動則為和,故夫子之教,以“中和”二字,體人性情,而復勉脩道者常“守中持和”,以勿失勿惑,而後可充其性道之用、致其位育之功也。
又曰:本章為全書綱要,足以通貫全書;而《中庸》之教,不出此章之旨,即第三節為義極深,後人多未明。因不知道之真諦,每每執泥不能一貫故也。二節、三節,頗有分辨;一為內脩,一為外脩,故所含之義至廣;亦如《大學》由“明明德”至於“平天下”,由“知止”至於“止至善”也;其中旨趣大同而更精,即本章猶撮大要言之,以後更推演至盡,可謂儒教之全義矣。
復聖顏子講述
此首章言明聖人立教之義及教之本旨,而更推演其功,以見教之所成。故溯人生性命之源,以立人道,明性道之本,以垂至教。首節三語,而推重“脩道謂教”一句,明指儒教之天經地義,即《中庸》一書所述之全旨。蓋人類有需於教者,為其因人生之後,或忘於生之本,而無以保性全天;其所至,害及一身者小,禍貽人類則大;故必有以導之,使知道之所名,而各率其性;明生之所自,而各全其天。蓋教也者,將以成己成人者也,不徒一身之需已。故聖人以脩道為教,以見人之不可不明乎道也。
夫道者,聖人本天命之真、性道之源,而立其則,所謂仁與義也。然道本無名,亦自無行,而何以名之仁義,而勉人之行仁義耶?蓋即聖人立教之微意也。夫世在上古,敦樸渾和,人無異志,事無異趣,天地之間,純然至道,固無所用其教,即無所謂仁義之道;世降日下,人民習尚,漸趨奸偽,純樸不完,至道已殘,則必有以示之性命之正,導之天道之真,而教遂以興,而仁義之道遂以立也。
故仁義為人之道者,自中古始;而以仁義為教者,自人情之不古始。推而言之,世俗益降,風趨益卑,仁義之道不足以昭其教,必將更推性命之德,而著為人生之則以為教者。故若禮、若智、若信以及其他德目,皆將因時而立。而道之為道,亦將因時而廣,非聖人故為之也。故道本無名,名以時也,道本無行,行以所宜也。知乎此,而後可以明道,而後可以明聖人之教;故道也者,適用而有名;教也者,適時而有宜,不可執有無,泥今古而論也。故道在無為而無不為,教在無範而無非範;因宜而宜,因利而利,而後所成者大。故脩道者,不可執道;為教者,不可執教。堯舜之揖讓、湯武之征誅,亦由是道也。謂堯舜必以揖讓,則湯武不可行;謂湯武必用征誅,則堯舜不可法;此昧道之言,而非夫子之教也。
故道有用世者,有自脩者、有成人者、有成物者,何非道也?而說者疑焉,以為巢由、務光之清,則善脩;堯、舜、禹、湯之仁則非脩,豈理也哉?故道無可名者,無定名也;教無可異者,不能異也。聖人知之,乃適時而為之名、為之教耳!故仁義之道,即無為之道。夫子之教,即老子之教,不宜以其所異而異之也。故儒者以脩道為教,亦猶佛道之脩持,而以仁義為人道,亦猶佛老之主清靜、談苦空也。故通者達焉,執者昧焉,不明其本,而尋其末;不審其歸,而察其途,此門戶之爭不息、宗派之持不解也。
夫子之教也,以中庸為本;而其始基,則戒慎恐懼慎獨之行;及其成功,則致其中和位育之德。其一章中,言凡三折,以明教之不外乎道,脩之不離乎道。道,即性也,性為生本;脩道,即養性也;養性者,欲以盡性,故其成功,則盡性矣;其脩養,則養性矣。觀夫此義,則知性外無道,養性盡性之外無脩,與佛者之明心見性,果何異乎?夫心者,身之主,氣之帥也,而一秉天命之真而為性,一屬造化之氣而生情,二者同出異名,亦皆道也。惟人以形體而生,形之著也,性之隱也;著易移隱,此理勢必至;如未生之前,無形可質,故隱者見而無可移,故神明顯焉。人以形體情識之動,使靜者不克主之,則偏於造化,而失其性命之真,乖於中和,而背其生生之本,此脩養之不可或緩,而明道之教不可或少也。
本章既明脩道之要,又述脩道之方與其成功,使讀者瞭然於聖人之教,而各盡力以行之,則庶乎皆全其生生之本,而合乎天道之真;更推而盡其性之德,以成人成物,人己同成,形神並育,則聖人教人之事至矣盡矣。此《中庸》一書之大旨也。
述聖子思講述
《中庸》一書,言教者也;而教為明道,故教不離道。此書之義,不外“明道”而已。
道之為道,古今儒者未能實解明白,或疑其高深、或疑其平易,或謂自天所授,或謂自心所現,或謂自物所成,或謂自事所發,或爭其有無之名,或分其內外之途,紛紜繁複,莫衷一是,遂使道終不明,而學者終不及道也。故夫子明定教義,指實道本,而溯其所自,明其所成,故有是書之記,而開始即以發明性道之本源為第一義。
故道者,純係本人性之初、天命之真而來者,故性受諸天,道成諸性,性外無道,性中有天。故性所含之德,皆道之用;性所存之真,即道之體。聖人能盡其性,故能明道;能見其性,故能知天。天之所覆者廣矣,所育者眾矣,所用者神矣,所制者常矣,所主者大而無名,所施者微而易象,此則天之德,即天之道也。人性所秉,無異於天,故性中之道,亦如天道,不可執一以名之,不可視異以辨之。蓋性中之本能無盡,道亦無盡;性中之天真至微,道亦至微;充其性天,則道在矣。性者,與生俱生,生不可無性,故不可須臾離道。離道,是失性也,失性是忘生也。故脩道為人生急務,而《中庸》之教,必自是始也。夫脩道之要,夫子已詳示矣;惟脩之之方與夫慎獨之戒、中和之義、位育之功,夫子雖已示其端,而含義精宏,有非簡語所盡,故命伋為申述焉。
脩道之要,養性為先;養性之方,去欲為本。而生後情識日增、欲好日多。欲好可使情識陷溺,而心念則隨情識遷移。故意不誠,則心不正;格致不至,則意不誠,此脩道必先去欲也。情欲之害於心,而意念不得誠正,則性將失。性者,至靜至淨、至真至一,雖因性而生情,而體用常相違。古人以情為人心,性為道心,故有“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”之誡,言性情雖同此心,其德各異也。性情既異其德,則保性者,惟順性之靜,必去情之動;守性之淨,必戒情之污;固性之真,必去情之妄;持性之一,必省情之紛。故脩養之道,必以去欲為先也。情欲與性,同隸一心,雖二其名、異其德,而至微至近,不易為涇渭之分。
蓋靜動之間、清濁之別,非有嚴密省察,不得其從違之道。故古聖以精一之訓為師授之傳,而戒欲之先,必以戒慎恐懼為始也。人或高談道要,空言脩戒,而往往忽於一念之微,斯須之頃,性失其主,而情欲奪其中,遂至徇情逐物,善消惡長,自以為是,而不知違生之正,自以為賢,而不知悖天之真,此皆由省察之未嚴、戒慎恐懼之未至。故戒慎者,必於不睹之地,恐懼者,必先不聞之時,以期持守之精一,而成脩養之大功也。
性情之間,隱微之頃,而君子持戒,必如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者,以天性既隱微,人情至浮動,稍有失持,則奪其正,而念隨之不善矣。性固無不善者,情則以中節為善,過節為惡;故善惡常半,一念不慎,欲好過分,則惡念至矣。故誠意必自毋欺,戒懼必先慎獨。
人心統性情二者,前已言之矣,而其辨之不易,聖人恐人之難體認也,乃為定“中和”之名,以便於省察也。喜怒哀樂,七情也;情識未發動之先,無所謂情,即性也。斯時果何景象,人人可自體認之,則得性之狀矣。情既發動,則性已生情,此喜怒哀樂已發之時,於此可體認情之狀矣。發而無過,猶是情之正用,所謂中節者也。如過此而偏,則非情之正,而動於惡矣,於此可體認情之正否、念之善惡也。故性之時,純然無名,道之體也,名之曰“中”。情之初發,夷然中度,道之用也,而不由是離乎道,仍返乎初,不失其純然之體,名之曰“和”;二者,道之體用,不失之者,為常保其性,故聖人以此為脩道之基也。
中和之道,易知難行,易行難至,然明道者不難也。人性合乎道而為體,情隨性而為用,則動靜得中,知行不亂,夫子於此以“中和”二字狀之,可謂精矣。中則常住,和則常和,而要在“節”字,節之有度,則情不過乎情,而仍時反其性。聖人以性為常,凡人以情為常;以性為常,則喜怒哀樂者,變態耳;雖變於一時,仍止於常態,此所謂發則中節也。以情為常,則喜怒哀樂,乃為常態,必至喜怒無時、哀樂任意,徇情不止,不復知有性者存,此則發而過節者也。故中和之道,非毀情隳知,而絕其喜怒哀樂之發也,惟度情適知,而節其發耳。故聖人之道,不以難行為行,不以高談為言,而所行仍至行,言仍至言,莫非熟於天道、明於性情之學也。故中和之教,天之經、地之義,蔑以加也。
中和既盡性情之正、全道之體用,其功所至,蓋無可極矣;故聖人以中和而致位育之功也。和字雖異於中,而常有中之效,其義含“常”“同”二字之意,以和為節情返性,則情不害其中,而仍保其神靈、全其元氣。故和者,守之以常,而致易變者不為變也,故老子有“知和曰常”之語。又“和”者,能克其情而復其真,真氣充盈,精神不移,所謂“至誠”者也。人而至誠,已躋聖神之境,而外物不得為之傷,以其盡物之性,無所慊於中,故能大同於物,通於神明,此子夏有“和者大同於物,物無得傷閡者”之語也。由此可知,和之為道至矣,非僅謂調和性情而已。故中為道體,通天地莫之改也,故為天下之大本;和為道用,通天地莫之害也,故為天下之達道,二者不可失也;得之則聖神之功,失之則禽獸之域。故脩道之教,以中和為其基也。
惟中和之道,如何以致之乎?聖人固示其方矣。蓋心為身主,養性莫先脩心,存其心而後性存,故能以性主心,而後常致中和,以脩養心,而後常見性道。惟生而有形,外接於物,情不自禁,乃傾其心。故養心必先去欲,去物必先持戒。惟耳目之官,無識主之,不足以察美惡;手足之體,無識運之,不足以辨休勞。故持戒必先正念,正念必先明識,此《大學》之教,格致誠正,四者有序;而《中庸》之脩,戒慎恐懼,隱微必嚴也。
夫脩道者,其致力固多方,然不能外是者,誠而後明,明而後誠;非先知,則不止;非先慮,則不得,此聖人述其所至而告人者也。故脩道者,要知中和,即《大學》之至善;致中和,即止至善;而戒慎恐懼,不過為誠意之初,求止之方,其間尚須由定而靜、而安、而慮、而得。有得亦如此,要先有慎獨之基,而後可致中和之功,非謂脩道之易也。然道祇是率性,中祇是情之未發,和祇是發之中節,但用力性情二者,而立其大本、充其達道而已,則脩道仍無難矣。
宗主孚聖附注
子思子文,雖未將經文分別釋講,而所講脩道之方,實三教所同,不可不知。因脩道貴在自己用力,聖人示其途徑已耳。如此章,先講戒慎為脩道入手,次講性情之正為中和,為立本行道之方,終講中和之至,成位育之功,為脩道之成。蓋途徑已明,只本此用功,則自有所成。故其教簡而包義廣,其文易而寓意精,不可不細味之也。至於中和致位育之功,亦僅舉其大者,如脩道至於至誠,止定至於至善,則聖神仙佛之功,均已盡矣。而脩之為脩,亦非僅慎獨一事,及其所至,則如孟子之“不動心,養浩然之氣”,顏子之“坐忘”,孔子之“知命,耳順,從心所欲”,皆其功也。故慎獨云者,入手為脩養之方耳。
又如中和為性情之正、大本達道語,亦僅示其至理,及其用也,則孟子之謂“養心知性,存心寡欲,盡性知天,操存舍亡”,曾子之“三省,啟手啟足”,顏子之“克己復禮,拳拳服膺,三月不違”,皆其功也,無非為明心見性、存中用和、閑欲制情、順性正命而已。故言儒者之脩,未嘗異於佛老;而其成功,亦未嘗不至仙佛;所惜者微言既絕,傳薪無人。秦漢以降,儒者只習文章之事,其賢或志於禮樂、崇於仁義,而僅得其粗、遺其精,拾其外、棄其內,反疑佛老之脩持為誕妄,而不復求於《大學》《中庸》脩養定靜之道,豈孔子所及料哉!故脩道為《中庸》第一訓,豈可淡然置之哉!性命人所同具,脩道以全性正命,人所同需,苟不知此,何以為生?而謂儒者可不知之行之者乎?故《中庸》之證釋,實不容已者矣。
亞聖孟子講述
本章文簡義宏、言近旨遠,顏、曾及子思已為文論之矣。軻請就天命性道之本,再為述明,以知聖人立教之原,而釋後儒爭論之惑焉。
軻嘗論人性之善,其言載之七篇者,人多見之矣;而後儒猶有未明,紛紜其語,誠哉道之不易明也。今於講天命性道之先,再將性善之說更推其意,以補七篇所未盡,而正後儒之誤。
夫性善者,自昔聖人示其言,吾夫子廣其義,而子思子授其旨,軻為演其說耳。性之無不善也,猶道之無不德、天之無不仁也。性受於天,天出於道,同源異授,何可疑其非善也?後人以《論語》相近不移之語,遂謂夫子無性善之教,而其教自軻始之,此大謬也。《易》曰:“一陰一陽之謂道,繼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。”《禮》曰: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。”《中庸》曰:“自誠明,謂之性。”之數經者,非軻之言,皆夫子之教也。謂性非善耶?則《易》何以論善為繼道、性為成道?《禮》何以謂性為靜?《中庸》何以謂誠明為性?善也、靜也、誠明也,皆性之本德;而夫子紹述先聖之教,明示之以告人矣,夫豈有可疑者耶?
《中庸》首章揭明人性之源、人道之本,以定教義,亦莫非以性之善;凡道德者,莫非性之所生所成故也,而後人猶疑之者,豈非惑乎?夫性之無不善也,苟脩道之士自能體認之,而儒者徒察夫耳目之官,見其情識之動,竟忘人之有性,此告子“生之謂性”之說也,而荀卿遂創為“性惡”之談;告子以為人性非善,必以仁義之行以匠之;此迷於情識之偏,而不明中和之道;故有杞柳桮棬之喻,即荀卿善偽之言。人惑於習俗之移人,而不知天命之正,遂謂可使為善、可使為不善,此楊雄有善惡混之說也。人惑於上知下愚不移,而誤認性有智愚之別,不知此識也,非性也;遂謂性分品級,不皆善,亦不皆惡,此韓愈之“性有三品”之說也。而其持之若有故、言之若成理者,莫非忘其性道之源,昧夫脩養之真,遂不知生之與性、性之與道之關係,此其“大惑不解”者也。告子之言,吾當時已闢之矣,而後人猶嘵嘵爭辨不已者,可見道之不易明,而言之不易盡也。是故言性惡者,或性有三品者,或善惡混者,皆不知性之為性者。
本章首言性所從來,原受於天,劉氏以受天地之中為命,亦此義也。性既本於天,而為天地中氣,其可謂之惡乎?性不可言,而其成道也,即性之體;性為道之體,道無可名者,而謂可以三品名乎?性合於道,道法自然,元氣渾淪,是為太極;極者一也,性亦太極,而謂太極之初有善惡混者乎?故言性之妙,莫善於《易》;言性之真,莫加於《中庸》。《易》以一陰一陽釋道,而曰“繼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”,道本渾淪,以動靜而後有陰陽,其初則無可名;《易》之言也,包舉體用,賅括始終故也;而恐人之有忘其始,而失其體,乃曰:“繼之者善也。”蓋善為道之德,由無名至有名,故其初之機,善也;善而順其體、返其始,元氣復凝,其道乃成;成之者,言成道也,道無可成,惟全其性,故曰:“成之者性也。”性之成也,以其善也,本於善、由於善、止於善,始善終善,而性全而道成,此《易》教也。
本章首以“天命”述性所自,以“性”立人之道,而末則以“中”狀性之體,以“和”返性之始,其義與《易》同而較詳。蓋《易》言道而歸於性,此言性而歸於道,其文略異,其旨無殊。
人知性之源,守性之德,育性之體,成性之真,即脩道也,即全性也。中也、和也,仁義之道也,莫非善也,莫非性之本真,聖人從而名之耳,豈曰性惡、而善者偽哉?豈曰性有三品、而成性者異哉?豈曰性善惡混、而性善者非哉?故知性之為性,而後可與辨性善之義,授中庸之教,其影響恍惚,直不知性,又何足語於教哉?故聖人之教,有體有用,其教人也,先立之則,使之漸入,為中人以下,不得不如是也。至溯教之終,極性道之本,則當止於至境,以盡其性之所生成。故仁義,人之道也,非曰道終於仁義也;禮也、智也、信也亦然;陰陽,道之行也,非曰道即終於陰陽也;水也、火也、金木土也亦然。故曰“形上謂之道,形下謂之器”,上下各有極也,不過謂道器之殊而已,不可不知器不外道也。
蓋聖人言教有所立焉,必本諸道;言道有所本焉,必歸諸性。性有仁義之德,故立為人道,而述為人教;性有其他之德焉,亦如是也。且性之德,非聖人或充之、或約之,時需仁則立仁,時需義則立義,時需禮、智、信也亦同。故德者,順乎時、分其類、增其名,猶道之二氣、五行也,數之一二三也、易之兩儀四象八卦也,各因時而分其類、增其名耳。故仁,仁也;義,亦仁也,禮智信及其他之為德,何非仁也?溯其本始,則皆性也。仁義均性自成者也,故言教者,必明立教之源,必知為教之由,若不明其源、不知其由,徒日誦仁義,不知仁義之所始,雖曰求道,吾見其去道日遠矣。
此章言道,重在明道以為教。自古聖人不因自脩立言者,其著說也,無非以教天下後世,不獨《中庸》為然,即群經所載,皆以垂示於人者也。故本此旨立言,必就凡人知識所及、時世習俗所同而導之引之,以趨於道,是則立教之旨也。惟其如是,故懸則以為經,明用以彰行,而復周示其方,詳具其義,使引者有所循、導者有所止,庶人皆赴道,而有所成,非僅誇言教義已也。故聖人之教,如神之用、如天之德;神用無方,天德不息。故示則必視時需,立方必準世習,古今不同禮,中外不一宜,非教之異,所以教之之異也。如人道也,而懸則於仁義,此非三代之時,人心之習,不由仁義之教,無以成人之道,故仁義為教,非聖人自制之也。由上言之,民樸世醇,不需仁義,德教已明,但言道德,由下言之,人心變詐,行為犯律,不徒忘於仁義也,必重申禮智之教,而後可防其流而返之本。故言仁義者,必世之忘仁義也,仁義固天性之德,忘仁義者,遂失其性,天性不全,何語於道?故聖人仁義之教,純為全其性、成其道也。
人性之受於天而合於道,聖人已明告人矣;然體認之,非自己用力不可。故脩道之教,為體認人性也。《中庸》首章所述,無非教人體認其性。而如何體認?則先存養,故慎獨之訓、中和之義,皆懸體認之則、定體認之方,以使脩者知其究竟,及其趨守也。性,至善也;成道,止至善也;全性,即成道也。《大學》言“知止而後有定”,此即本章“脩道先戒慎之義”。以心無常方,念隨心動,欲其無惡,必求致靜;欲其止靜,必先去欲。欲者,搖神惑意,而以動其心者也。故寡欲以存心,淨念以壹志,而後息不亂、神不搖、意不惑,此即《大學》誠意工夫也。昔夫子有言:“人莫鑑於流水,而鑑於止水;惟止,能止眾止。”此即存心之要、知止之方也。
夫神氣常清、意念常澄,而後神光瑩澈,照物不遺,故曰“誠則明”。誠而明者,物不能誘其外、欲不能動其中,心志凝定、主臣秩然,而後光輝充實、智慧圓澈,以應萬事而不蔽,以接萬物而不惑,故曰“至誠如神”,言其止於所止,而不動其心也。吾平生脩養,即始於是,心定志壹,而浩然之氣以充,故不獨外物不移,而精神直通天地,無所間隔,此則知止能定之後,漸進於安慮而得者也。
此章之教,以致中和為歸,其義與止至善同;以戒慎恐懼於隱微之時,不敢有絲毫之惡,以悖吾至善之性。行之既積,惟性是充;性日以充,情日以約,時守其中,而立其本,縱有事物之接,而動於喜怒哀樂之情,然不踰矩,而時中其節,以育其和、充其道,故能自主於中,天性沛然,不失不惑;而後放之彌於六合,致之通於鬼神,固無不至、無不盡也。是則所謂位育之功、至善之境,而脩道之極則也。
中和祇是性之體用,而曰“大本”、曰“達道”者,以道之在天地無不通也;上自天地,下至萬物,同此道也,同此性也。故天道地道,不外中和,人物亦然,能通之者,是為至道。故聖人化育萬物,如天之覆、地之載,位列天地,如帝之德、神之功,可徵諸事也,故以中和為天地之大本達道也。
夫人並天地稱“三才”,其德可參天地故也,而其因即同具此本、同由此道也,失本則不立,失道則不行。中和之道,為人不可須臾離者,然其致之也,只在時時存養省察。道心既微,非存養不充;人心既危,非省察莫閑,此為順性之則、本道之行,當然之理。天之行也,乾健不息,故遂其高明之德;人之生也,朝乾夕惕,戒慎無時,故成其性天之道;若稍肆焉,心不存、志不壹、念不淨、神不明、性德不充,道體斯失,而猶謂生之為性,食色之是謀,終日昏昏,無惡不至,尚何以達其道、立其本歟?故脩道者,為體認天性而已;戒慎者,為防閑情欲而已;中和者,為立本通道而已。
聖人教人,不外鍼其病而防其失,明其用而決其惑。今人不務脩養,不知性道,而猶自命儒者,翹然自足,以為聖賢之徒,宜夫天下之多事也。故自性惡之說行,而返性之教廢;三品之說出,而脩道之教亡;善惡混之說傳,而中和之教不明,夫豈非儒徒之罪乎?又自唐宋以降,佛老之學大行,宋儒因以漸悟性理之源,而分性為二,謂一善一惡,亦猶蔽於荀楊之說也。性,太極也,豈有二太極哉?動靜而已。故動而為陽,靜而為陰,循環之間,以成其化。此後天之事,動不失度,即和也;動而復靜,即中也;故奉天時者,中節之謂也。苟動而中節,何有惡者?其不中節,方為惡也。情由性生,過而後惡,若謂性有一惡,則僅有中而無和,豈明性情之正者歟?故謂性有二者,亦蔽也。
宗主孚聖附注
孟子此文極明透,以聖人因時立教,而性道為歸,雖立方無定,而其本不失,此學者所當知也。至言“性善”一層,為教中最要之旨,不獨儒宗言然,佛之“明心見性”,道之“脩心煉性”,何非以至善而期脩養以盡之成之耶?故言性善者,為性命工夫之本,若果性惡,或善惡不明者,則見性煉性皆不成教矣。
孔門自顏子後,惟曾子得真傳,而授子思子以及孟子,故性道工夫惟孟子能紹述焉,他如荀子輩,僅及大義之教,以禮義為其旨。後之儒者,如申培、轅固、江公諸人,大都出於荀子。漢興,五經雖立博士,而傳者僅荀氏一派,故微言絕於世,而性道真諦不明。迨佛老教行,性道之學足與儒宗微言派表裡,而後儒猶復拒之。及宋世,周、邵、程、朱諸儒,始得二宗之奧,以反求於聖人之經,漸明太極先天之說,而性理之學以盛,此亦儒宗微言派之中興也。惜時當專制,上困於階級之嚴,下迫於門戶之狹,而徒言無臻實現,仍不得繼述孔孟脩養之功,無以開後世之教也。故微言之與性道,在孔門中如子貢輩,尚未易聞,其精宏奧妙,實非學問上事,必也身行而心應之,以悟透天性淵源,而後直達至善之境。儒者畏其難成,不肯為之,觀於子夏“刳心去知”,商“未之能”之語,可見孔門傳授之不易也。儒宗既失其傳,幸道佛已廣其教,今合而一之,庶全先聖之旨,學者可不留意於此乎?
文中子疏述
“天命之謂性”三句,為指明教之本、道之源、性之始,而見聖人立教,非外乎天性,明道必先率性也。性為生本,言受自天者,以天地既奠之後,人物均自天生;天生人物,必有其所賦與者,則性是也。身生於父母,而氣形於造化,而皆非生之本,以其變易不常也。故易化者隨化,永生者常存,苟無斯本,則形滅者絕,身毀者亡,尚何有經常之體、不易之真存?人之不明道者,以生為生、死為死,但知現在,不識來去,此惑也。何則?人生與天地同,苟常變易,而無其本體,則星日不克常明,山河不克常在,而春秋無遞嬗之序,水陸無安定之規,則此世界早已隳敗,不復見上古之留痕矣。其能化而不化,易而常復者,以其有大本存,故能循環不息,以至無極也。故性者,生之本。
大本既立,其道乃彰。陰陽風雨晦明,天之道也;水陸陵谷高漥,地之道也。人之生也,亦有其道,情識知感欲好,人之道也;以其本所生,故道者無名無形,因體而成用,則名形成焉;人既秉性以為體,因用以順道,是生生之序不可悖者。故聖人明之而立其名、為之則,以示其教焉。人之有性也,賢愚皆然,而獨聖人明其道也何哉?蓋性者體無所見,見者其用也,即人之情;性靜情動,性微情著,人易為動,而明於著,常以情為生,而本末倒置,體用妄行,此為背道之生。人受天之正命,天法道之自然,故背道者即逆天也;逆天背道,為大不祥,以其氣之逆也、理之悖也。故道者,有德以示其行;性者,有德以閑其心,而常人忽焉。故惟聖人明之,明其本而著其德,順其用而立其則,此仁義為人之道之教所自來也。
“道也者”下至“君子慎其獨也”一節,申言脩道之方,性微情顯,體用之理也,故道無名而德著焉。惟其微也,則明之之方必從顯微之道。故脩道者,伸其隱、抑其著,固其微、閑其顯,此必然者;人情之動也,常徵於念,念善則善,念惡則惡,善則同於性,惡則背於道;故充性全道,必自誠意始,誠意即淨念也;《大學》亦明其義矣。人之念動,常在所忽之時,以情感之生,不必先有其行,心生一念,而後志為之移、氣為之使;人念既紛,惡心以啟,此由人欲之害性也,脩道者必先慎焉。性之隱微,真氣潛存,一心之中,不可稍泄;念紛且惡,則真氣以泄,而性光不明;內無明智以別之,外有欲好以誘之,中所存著僅矣。故《大學》言脩,必先知止,心止則念一,念一則志定,志定則氣充,氣充則神全,神全則性明,此脩道之不二工夫也。故欲保性全道,必先求其所止,止則能照物,如止水之鑑影也;惟止之法,務持其心;持之方,務去其欲,而戒慎恐懼之必嚴也。夫戒慎者,戒其念之紛;恐懼者,懼其念之惡;此即省察之事,而脩道之基也。
“莫見”二句,實為重要,蓋人神感通之理,即緣於天性之源。性受於天,而知慧光明,與神通德,所謂靈也。聖不可知為神,故神也者,原與人同出,人而脩道,性充神全,即神也;故有“志氣如神”“至誠如神”之語,非喻言也。人性之真,常接乎神;神之所契,即在方寸。故古人敬恭神明,即戒慎一心;而行止動定,無不齊莊中正者,恐有瀆吾心中之神,以干上天之譴也。神之體隱,神之德微,而在吾心無時不通其靈,則隱者至見,微者至顯;人昧於通靈之理,謂神無干於人,是以閒居則為不善,獨處則念於惡,以為隱微之頃,人莫之知,而不知神鑒之也,愈隱愈見,愈微愈顯也。《詩》云:“相在爾室,尚不愧於屋漏。”又云:“神之格思,不可度思。”子曰:“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。”曾子曰:“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。”皆言神鑒之嚴,不可欺於斯須也。神無方也,用無極也,隨時隨事,有所顯也;故敬神者,必嚴其心,畏天者,必戒於念,毋以昏昏之易欺,而謂冥冥之莫察也;故《大學》誠意一章,與此節之教正同,皆注重人神孚感,而勉脩道者先戒慎於隱微也。此節世人每多忽之,以為善行須使人知,惡念無妨己德,此大謬也!聖人特再三明示,以垂炯戒者,誠以心之易欺,而性之真易損也。
“喜怒”節以下至終,為全章綱領之結,而明脩之所至。人情即性之變動,故喜怒哀樂之未發,純然性體,即道體,是謂之中;中者無過不及,無偏頗,無形名之謂,聖人假“中”以形容之也;此時性光明澈,毫無渣滓,為本來之象。及喜怒哀樂之既發,則情已動,而前之淨者濁矣。故情動之頃,必持之,使毋過其度;毋過度者,中節之謂,聖人名之為“和”,以其雖生情而不害其性,仍使復於中。譬之水焉,性,止水也,微風漾之而生波,是情動也;波之微者,旋復於靜,水之面目依然也,此即和也;若怒濤急湍,逆行倒泄,是非水之性,而有害於水之德也。故水之止,性之善也;波之微而復止者,情之和也;濤湍逆激者,情之惡也;孟子言性善,情有善惡者,即此喻也。人如縱情不止,失其和者,則失其性而害其生,如水之冲决泛滥,莫可遏也。故聖人於此,必時省察,以致中和。
“中”為凡生之本體,故曰天下大本;“和”為全生之大德,故曰天下達道。致之則道成,而神用無極;失之則生亡,而不得謂之人,此“中”判別,不可不慎。故脩道者,務致意焉;其喜也,必懷愉快之情,而不至於驕矜之態,以全其仁;其怒也,必啟剛毅之思,而不動怨毒之念,以全其勇;其哀也,必生懼慎之感,而不積狠戾之忱,以全其義;其樂也,必存和讓之誠,而不起淫佚之慾,以全其智;他如愛憎之動,亦皆時持之以節,不過其度,則所以致其“和”也。蓋中和為性情之正,德之善者,中和不失,天性永充,則其成不可極也;昔孟子謂柳下惠為聖之和,即以其不因情害性,故能坐懷不亂、塗衣不污,常保其和、不失其本,此之謂脩道有成者;果能如此,則情欲何害於性,而天道何患不全者耶?
文中子自注
今奉夫子命,著文敬疏《中庸》經義;通不敏,於先聖至教,嘗竊求其旨焉;世代久遠,師傳無人,抱本窮年,息心默省,所獲於靜中者,無異二氏之言。蓋性情二者,為天人界限,以人通天,必由情溯性;儒者既佚其傳,二氏則贍其說,人心非異,彼所以教人明心見性者,亦吾儒之存心養性也。性同所始,途同所歸,故言教之異,自本趨末也;言教之同,自末返本也,何有門戶之爭耶?《中庸》為吾儒闡道明教之本,而先聖自脩成人之書,其旨深遠,不下《易經》。惟言簡文奧,人不深求,不得其道;苟以二氏之說參之,則事半而功倍矣。故脩道之教,三教所同,無可歧視;其歧者,自歧於道耳。今且就夫子所講、諸賢所述,引申其意,以盡經義之蘊,而便世之脩道者參考焉。
列聖薪火相傳 · 鸞門代代傳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