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證釋
鸞門傳承心法體系

叁·八條目講述

共 6 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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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物致知朗讀
誠意朗讀
正心修身朗讀
修身齊家朗讀
齊家治國朗讀
治國平天下朗讀
述格物致知
所謂致知在格物者: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,之其所賤惡而辟焉,之其所畏敬而辟焉,之其所哀矜而辟焉,之其所敖惰而辟焉;故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者,天下鮮矣。故諺有之曰:“人莫知其子之惡,莫知其苗之碩。”
子曰:“聽訟,吾猶人也;必也,使無訟乎!”無物不得盡其情也,此謂物格,此謂知本,此謂知之至也。
《今本》子曰:“聽訟吾猶人也;必也使無訟乎!”無情者不得盡其辭,大畏民志,此謂知本!◎此謂知本,此謂知之至也!
(謹按:今本,無所謂致知在格物者句,從“人之其所親愛”起,至“莫知其苗之之碩”止,系列傳之八章,釋修身齊家。“子曰聽訟節”,系列傳之四章,釋本末。又今本,無“此謂物格”句,而重復“此謂知本”句。又“此謂知本,此謂知之至也”二句,系列傳之五章,釋格物致知之義。朱熹以為有阙文而補之。又“無情者”句,現改正為“無物不得盡其情也”。“大畏民志”句,現改正為“畏天愛民”。移前述“親親新民節”。)
宣聖孔子講義
此章係分論格物致知,但文久錯亂,且遺缺,茲補之。“所謂致知在格物者”“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”,至“莫知其苗之碩”止,即今本“所謂齊家在修其身者”以下諸語,因錯置在彼也,可照移於此;下“聽訟吾猶人也”,至“使無訟乎”止,下“無情”一句,係顛倒錯誤,茲改正為“無物不得盡其情也”,下即“此謂物格”“此謂知本”“此謂知之至也”,原重復“此謂知本”,而遺“物格”句,蓋傳訛也。
格者,為明乎物而盡其情,使不害於吾之正;辟,即格也;人之有知,由於情;情生於性,非性之正,逐情徇物,乃蔽其聰;明物順性,乃充其智;故格物為致知。而物格,知乃致矣;後人或謂格物為“窮物理”,或謂格物為“去物欲”;其實兼斯二義,且不僅此二義也。《中庸》所謂盡物之性,亦在此格字中。
蓋物者,包舉萬事萬物而言;人之情欲,亦物也;天地之間,耳聞目見,心思身觸,皆物也;先須明之,而後可以去之;去之不足,而必盡其情以順其生;要在明乎物而不為物所蔽,適於物而不為物所役;斯可謂之格物,斯可以致吾之知。若但作窮理解,是逐物而將亡其正,何有於致知?若但作去欲解,是外物而不盡其情,亦何有於致知?故不得僅以“窮”或“去”為訓也。
聖人之教,親親仁民;仁民愛物,不可去也,聖人以盡己之性,盡人之性;盡人之性,盡物之性;不徒“窮”也。故必由格物而得其情,使皆樂其生,適其序;而吾乃能即物之情,以順人之情;而毋害於生,悖於序,方可以致其全知,發為上智。所謂仁則愛物,智則辨物;新教教義所重在此,即繼述此篇者也。由精言之,《中庸》言致曲,言不二,皆格物之功也;故曰:“不誠無物”。又曰:“其為物不二,則生物不測”,蓋人生而後,無時無地不接於物;人,亦物也;故曰:“物交物。”引之而已,以在物之間,舍物無以生,務物則為害;必明物之與人,皆生息道中,並鞠並育而本不相賊。
設悖夫生生之則,而為情欲之所驅;心為耳目之役,神為形體之官;是下愚之夫,何以語於道?又或懾於禍福,強為寂寞;自絕於天地,獨儕於木石;是孤陋之士,何以宏其德?故聖人皆所否也。此章以七情好惡譬物,而蔽其明;必明物之情,而後得真知;下引聽訟之喻,謂盡物之情,始能各順其生而無所爭;無非論格物以致知之義耳。
宗主孚聖附注
宣聖諭:《大學》一書,錯簡甚多,其最甚者,莫過於格物一節,誤為本末。且引“聽訟吾猶人也”之語,下數句文字顛倒,致後人莫解;而強謂“大畏民志”為“使民畏,不得盡其辭”一語,實大悖聖旨;此句應不在此,係在“其命維新”下;原文為“故君子畏天愛民。”係以新民之德,上敬天命,天命日新,民乃歸心;故君子時存“畏天愛民”之念,畏天即所以祈新命,愛民即所以新民德也;而後人誤天為大、愛為志,而復顛倒之,遂至不可解矣。
宗主孚聖疏述
此段聖訓,尚有極深之義;蓋格物即誠,而致知即明也;誠明要貫徹看,如佛家止觀、定慧亦然;格物,只是明白心身一切行止、動靜、耳目、視聽、情狀,格之,使無妄作妄念;而止定其中也。致知,就是心身耳目一切行止、動靜,時時觀察,皆能洞明無遺,而愈見聰明智慧也。故格物則致知,知致則物格;亦隨止隨觀,隨觀隨止也;不可過為分開。
聖人教人,言淺旨深;要須明白正心誠意工夫,全在致知格物;若如後人所釋,則完全與誠正無涉,何得視為誠正最進最細工夫?觀於“欲誠意,先致知”“致知在格物”二語,則可知二者之真義矣,學道者,先須於此著意,方有下手處。
述誠意
所謂“誠其意”者,毋自欺也。如惡惡臭,如好好色;故君子必慎其獨也。
小人閒居,為不善,無所不至;見君子而後厭然,揜其不善而著其善;人之視己,如見其肺肝然;則何益矣?此之謂自慊,故君子必慎其獨也。
曾子曰:“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,其嚴乎!”富潤屋,德潤身;心廣體胖。此謂誠於中形於外;故君子必誠其意。
《今本》所謂“誠其意”者,毋自欺也;如惡惡臭,如好好色;此之謂自謙。故君子必慎其獨也。◎小人閒居為不善,無所不至;見君子而後厭然,揜其不善而著其善;人之視己,如見其肺肝然,則何益矣?此謂誠於中,形於外;故君子必慎其獨也。◎曾子曰:“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,其嚴乎!”◎富潤屋,德潤身;心廣體胖,故君子必誠其意。
(謹按:今本,列傳之六章“釋誠意”,又“此之謂自謙”的“謙”改為“慊”,移在第二節“則何益矣”句下。第二節“此謂誠於中形於外”句,移在四節“心廣體胖”下。)
宣聖孔子講義
此章言誠意,以“毋自欺”一語蔽之;言人之誠意,須不生妄念,不作妄想;即毋自欺,是也。人之耳目口鼻,為情欲所寄,一役於視聽玩好聲色,而外物遂移其中;中移則心失其正,皆由於不能明知情欲之害於正,物之易蔽其聰;故誠意之先,必致知格物;物格而知致,則意可誠矣。
人溺於情,如惡惡臭,如好好色;惡之好之,情所見也;惡臭好色,物也;物欲蔽於前,情動於內,而其意不得而誠矣。自欺,非徒謂欺詐也;謂挾物欲以欺侮正氣,情充而性約,妄長而真漓;欺,即妄也;真存,則正氣弗失;而意無不誠矣。
誠字,即《中庸》誠明、至誠之誠,亦即真意盎然充塞四體之謂,然此境界,絕此境界,絕非役於耳目,逐於情欲,蔽於物者可為也。
故自格物至誠意,純是一貫工夫;即由誠意以至正心修身,莫非徹始徹終,徹內徹外境界;“如惡”二句,僅舉一例,以見毋自欺;要如此做去,然後正不失,真不漓,意可誠矣。
其要,在“慎獨”一語,慎獨又見於《中庸》,其意義同;皆為葆真存正以契於神,不愧怍於天為旨歸也;此中精義至深,須深參新教教義;人神靈真各節,而後可知慎獨之切要也。
“小人”一節,譬人之妄者而失其真,見君子則愧怍而無以自立,為其不能慎獨也;此之謂“自慊”;慊,不足也;自慊,言其內行有虧,而正氣不足也。內不足而外自慚,故如見其肺肝也;人之正氣賴以存於天地,所謂至大至剛者也;非養之有素,葆之無虧;則與形俱損,不可復矣;故善道之士,先注意焉;小人為惡,何以見君子而自掩?即由於正氣日損,外不能與正者並,而於不知不覺之間,愧怍生焉;非故為之也。
人之將死,輙悔其惡行,而涕泗愧悔,不克自己;皆以正氣之牿亡,不復能對神明,其理亦同;故學者為誠意工夫,必自葆其正氣始。“慎獨”句,重述之,足見其重要矣。慎獨,為葆真第一件事。不愧屋漏,無慙衾影,皆慎獨也;下引曾語,申明慎獨之戒,即《中庸》戒慎恐懼、莫顯莫見之意;《詩》所謂:“相在爾室”,皆勉人慎獨者也。此節為神人感通至理,尚須詳示,以明聖人教人之意,俟後再說。
“富潤”一節,即言能誠意而葆真者,內自充而外亦見;故曰:“誠於中,形於外。”而末結明本章之意;以君子必誠其意為教,不啻反復叮嚀之也;此節言能誠者之效,與上節言不誠者之效,互相參看,以明誠意之要。
此章釋誠意,而申明學者下手處,為《大學》最重要工夫;蓋學,為成道也;欲明道,必自誠意始;如人之生也,受天地之中以立命,即吾身浩然之氣也;氣為身之主,形之官;無損無晦,則百骸皆適;自充自明,則一靈不昧;以應事則為智慧,以持躬則為精神;上以接乎天神,下以應乎萬物;皆此氣為之帥也。
修養者,修養此氣;練礪者,練礪此氣;簡言之謂之真,於物驗之屬之意;居中而不動,充體而不息;是謂道之所存,靈之所憑,而不可忽者也。故儒家言道,必自誠意始。《中庸》一書,於“誠”字最詳;其所誠者,意也;道家煉炁,“炁”,亦意也,佛家“真如”“三昧”,皆指此也,故誠意為致道首功,而在正心之前也。
宗聖曾子講述
參以夫子命,將格致至誠意真義,再為詳講;以明大學始教,為入聖初基。參不敏,陋聞譾識,何足以彰聖旨?惟將平昔受諸夫子者,列舉於後,資考證焉。昔者夫子以堯舜之道,文武之傳,纘其緒而授於弟子;以其易忘,乃命筆於書,而使諸人共肄之;參於是備聞“大學之道”焉。
大學始於己,終於人;為修習所規範,而授受所師承者也。明德至善,首於其心,繼於其身,終於其事;動靜作息,行藏出入,莫不該於此道,而范於此經;於此見聖教之真,儒學之本。而經中雖若次第分編,其實無殊一貫,故綱目不宜故判,章節毋庸強畫;後人未明此意,各為意斷;紛紜其語,無當於旨;即如修身雖重,已見《中庸》九經首述,足明聖意。
至此處,親親為本,為明仁治,即《中庸》“修身以道,修道以仁;仁者人也,親親為大”之義也;亦即《論語》“君子務本,本立道生,孝弟也者;為仁之本”之義也,不可疑其為“修身”二字;尤不可疑其改正之後,則輕視修身也。要知修身固重,而以道論,宜後於誠正格致;以德論,宜先有孝弟親親;故以為本者,為仁治之本也。
大學四綱領,不言仁而仁字含其中;明德之則、親親之誼、新民之功,皆仁之用也;止至善者,仁之體也;儒教傳自堯舜,皆已君臨天下,故言明德,必以平治為極;而平治必先親親,此親親為自天子至庶民,皆基本也。修身,自正心誠意,至於格致,皆由外而內,溯道之體;故格物為最初工夫,格字意義極深,夫子已訓之矣;以人生之初,與物俱生,物我同生息道中,而氣質各有所異;不明物則不明道,不明道則不明吾生;人以受天地之中而為性,性不明則無以返其始。
故明物為明道,明道為明生,明生即明性也;格也者,即明之也;知也者,即已明也;《禮經》曰:“物至知知。”亦即謂明物,循至明性,即格物致知之義也;明則誠,《中庸》已言之;“自明誠謂之教”,正謂格物以致知,致知以誠意;聖人述教,本於凡人;故以教言,而大學為言教者,故不及《中庸》自誠明之義。
夫明而後誠,《中庸》言之矣;格而後知,則在《大學》;格者必知,不知者以未格也;故教必首格物。後人以物為性之害,而以為明性必去物,訓格為去,不知其義,即含在明字中;蓋不明物,何以知物之害於性?又何以知去物之方哉?則去物亦因明物也;明物而明性,以道言,以體言;明物而明物之情,以遂其生,以德言,以用言也;故不言明而言格,以其先致至物而察之,物至而後知,故宋儒訓格為至,實不甚差;不過僅知至物之義,而不能盡悉格物之理,遂疑格物為多識鳥獸草木之名而已,使格物之學,而成博物之科,無怪乎道之不明也。
故夫子深惜之,以格物之功,超賢哲睿智之上;豈僅如識物之理及明物之害而已哉?況下此者,不過引為博識之談,以矜於山海奇異之名目,而謂之極格物之事者哉!故聖人為教,言簡義精,不可徒以文字釋之;必知誠正工夫,端在格致為之本;若無精要,則何以置於誠正之前也?故儒教教人,首於格致;而格致為誠正用者,不在彼而在此也。
格物之極,明慧自充;天性常流,仁德無垠,此明德也;格物之至,情欲自節;真氣湛然,塞乎天地,此明道也;物格知至而後可語於誠,誠於心而後誠於身,誠於己而後誠於物,亦有始終本末之事焉。
誠意者,誠其最初之念也;最初一念,即喜怒哀樂之初發也;故念未誠,即為情欲所蔽,所謂妄念是也;妄念既生,則浩然之氣以損;故誠意為葆其真、全其性,夫子已示之矣!
氣之純者為純陽,性之初者為純善;故浩然之氣,至大至剛;一蒙物欲,則大者小,剛者弱矣;故夫子曰:“棖也欲,焉得剛?”即以其徇欲而損其真,逐物而長其妄。妄者為陰,陰多則陽減,惡多則善少;而全者以偏,充者以失;遂日流污下,不復返其本矣!不誠之害如此。
故經文言誠意,必先戒自欺;“自”字最要,自欺為自欺其心。自昧其知、自損其真、自毀其性;皆自侮也,自作孽也;欲毋自欺,必戒於欲;惡臭好色,欲之見也;即自欺之所由來,而君子於此慎焉!故曰:“君子必慎其獨也。”
慎獨無非去欲,無非戒自欺也;以其自也,故曰獨,為自己一人,人不得而見焉;此最傷其真之時,如惡臭好色,必起念於無人之時、無聞見之地,妄念所至,無所不為,而眾惡行皆成矣。溯其初也,皆緣獨時之一念也;以其屬於一念,故曰獨;謂其微也,誠意之道,必自此始。
由是言之,凡人之善惡,莫不由於一念;念善則行善,念惡則行惡;而念之初起,若能戒慎恐懼,如神臨質其上,鑒察其旁,則惡不生於意,而意始能誠;誠則真氣不漓,天性不損,而為純善之人矣!故修道人必先注意焉,惟誠意是格致結果,格致是誠意基本;非誠意固不能葆其真性,而非格致不能致其誠敬;非不能也,不知其方也;故致誠之道,必先斯二者;即本章言誠意。
而慎獨毋欺之訓,惡臭好色之戒,皆格物以致知也;如人在平居時,存心省察;而明性情之別、物我之分;各有所生,各有其理,順之則成,逆之則殺;天不違道,道不違人,人不違物;物成則人成,人成則道成,故省察之間,物情皆得,天理同明,何患乎耳目之私?聲色之癖哉?君子行乎天理,適乎物性;凡人物之情,人天之道;皆了然洞明,莫失其所;而後好惡可從於心,思念不悖於道;所謂明之至也,誠之極也。
能如是,則上合天地,幽合鬼神,明合日月;無不一道以充其德,一德以致於道;而德不自德,道不自道,誠不自誠,斯所謂性之也者;其自道、自德、自誠,則所謂教之也者,教之為教,固不外是;而性之為性,亦不外是;故君子誠意,為成己也、成物也、成德也、成道也。
由外推之,治平之功,由內反正,止定之境,何非一誠所致?又何非格致所成者哉?故明道、明德,非二事也;格致、誠正,非二途也;苟盡在己,則天地同德;苟推及人,則好惡皆公。道無私道,故天地無私覆載,日月無私照臨,鬼神無私吉凶;以人言之,耳無私聞,目無私視,心無私念,意無私存;是則妄念已淨,一善獨存;念念同盡,善善同長;而止至善之功見矣。執厥中,用其極;皆由此執之、用之也。故曰:“誠者不慮而中,不思而得,無為而成。”此道也,通各教而一者也,故學者必誠其意。
自格致至誠意,為內修功夫;若以宗教言,實教中最重教義;即新教德規及信戒律所言,無非此事;故學者欲明道、明德,必先於此用功;佛家之止觀定慧,道家之清淨無為,皆為誠意而言;儒家以一誠字,包舉各教無量教義。欲明其故,正可將各教規法引證,以明誠意之真義;道無二致,不相背也。
余昔得聞大道,明一貫之旨,而告弟子以忠恕之道,即由近易者喻之耳;忠恕不遠於道,即誠之方;忠者盡其在己,即執中、用極、止善也,恕者推己及人,即仁民愛物、盡性順生也;推而言之,誠之之義固廣;約而論之,則忠恕二字,亦足以入門。夫子嘗以“一”為貫澈全體工夫;一也、極也、中也、至善也,皆誠;儒者習於道,其言尚簡,故每約言之。
即老子清淨無為,無名無功,皆為致其抱一之道,而即與誠意同一義也。佛者尚靜定,務觀察;明心見性,以塵根為蔽,以不生滅為真,皆誠意之旨也;然非明於塵根之蔽,何以能守心性之真?非達於清淨無為之旨,何以能存抱一之道?故格物致知,在誠意先;而欲誠其意,必自格致始也。
宗主孚聖附注
宣聖以大學重在誠意,而誠意由於格致,其義至深;後儒多有未明,特命曾子再將格物至誠意次第工夫,詳細講明,以見儒教內修所重,正與道佛相同。
文中子王通疏述
通幸隨至聖,時臨此壇,得聞至道;曾子復暢發格致誠正之旨,極精矣;人或疑於格字之義,揣聖人之意;格者近於平章,又若權度言也;權以知輕重,度以知長短,格以知物之情性,其義一也。
蓋物眾多矣,不得其情,則莫適其生;不明其性,則莫抉其蔽;聖人知人情易為物誘,而欲人無傷於物;不使明其然,則不能自致於誠;聖教自本立言故也。如人能明物之為物,則可毋以人役於物,亦無以人毒於物;而物自物,人自人;物成而人成,以致其並育之德,誠意之本,立於是矣。
道佛二氏,言物之害至切,戒人去欲之律至嚴;而為常人言,不必求其理,但盡其事;故一切靜修工夫,類皆重在禁戒;儒者欲人自明之,且非徒為人言;故必求其理,而以格致為重也;然佛者所言,精深者亦嘗及其理,不止其事;而從事知之者,終亦明其理,此亦同也。如戒殺為去貪,而殺之為罪,二氏甚詳之;其何以為罪,則非明理者不知;儒者欲其先知而後習,二氏欲其先習而後知;似若不同,其實一也。以先後雖殊,成功一致。
且為教因人而施,或詳或略,皆有其方;二氏最精之義,不以事拘其理,亦如儒教;至門弟子不能悟於理者,則亦有僅告其事;且夫子猶以“可使由,不可使知”為歎;則民智有高下,即教義不得不有淺深也;要知格致,為誠意也;誠固三教所同重者,致其誠之如何?雖或不同,及其誠也,無不同已;故儒者為學,當深求其旨,不可徒以文字訓詁為也。夫子曰:“子欲無言”,二氏亦有不言詮之教,則沾沾文字者,實不足以盡聖人之傳也。
宗主孚聖疏述一
王先賢數言,足以明三教之同義;道家焚修,先須養氣潛神,而在於去欲,故重清淨。佛家安禪,先須調息,而在於絕六塵六根之蔽;其義與儒家以格物致知為誠意之本,毋欺慎獨為誠意之方同也;且以神道為下乘人說法亦皆同;如其嚴之戒、自慊之訓,無非以神司鑒察,不爽毫髮;《中庸》以微顯隱見、戒慎恐懼之語示人,以神之格思、誠之不可揜;皆為神道教人之本旨。
蓋人生以情欲並生,而有萬物;身又有五官百體,皆易於致人不誠,而自喪其性真;非時時警惕,以盡其敬畏之懷,則善念無由生,妄念無由遏;故致誠必先敬畏;謂敬天畏神也。曾子平生得力敬畏,故有啟手啟足之訓;聖人居敬以致誠,皆為一般人言;故曰自明誠,教之也。聖人明於性道,不因天神而自敬畏,即不因格致而自誠;故曰:“性之也,以既誠矣,則無不明也。”學者以或未能明性道之真,必因天神而後能致其誠;故誠意之先,不得不以格致為教也;一至誠意,則人之道基已築;妄念日除、真體日充;外則聖賢之德,內則仙佛之功;皆始於誠之一字;亦如佛家以四禪為根本也。四禪已能誠矣!故由誠達於至誠,亦由四禪進於滅受想定;皆幾於太極,所謂三界之上、極樂淨土,儒者不過以“至誠”二字概之。
《中庸》言誠之境界甚詳,俟他日再及;此處以教言,由誠意而外推其德;故正心修身平治之事,以成德為志也;道由於德,道成必德已成,故曰:“苟不至德,至道不凝焉。”至德即所以為至道,而《大學》之教終於成德;故《中庸》繼之以成道為教矣。
且誠者成也,儒家以誠為成人;故《中庸》有自成成已,成仁成物之訓;《禮經》有成身之語,皆謂誠也;非誠則生不遂,真不葆,性不全;雖為人而非完人,雖有身而非全體;故以誠為成也。古文二字亦通用,如人仁二字,人非仁,不能全其為人;非誠,不能稱之為成人。故誠之可貴,而聖人視之為學道之本,作聖之基,成德之始;而全人生,順天性,以成仙成佛,為聖賢,皆於此一字卜之。
能誠則無德不成,無道不成;不誠,則人尚不得謂之全人,況有希於聖賢仙佛哉?故於小人之不誠者,謂之慊;慊,缺也,與歉同,不足也,不完也,皆喻其不成人也;以其誠必由己,非人所為;故誠曰:“自成”,慊曰:“自慊”。皆操於己者;自慊即自欺,即自作孽;人而自作孽,尚何足道?故聖人於此再三警之也。
儒家立教最古,尚無佛家因果報應等詞;然此章實含有因果之說,自欺者受自慊之訓;不誠於中,則見於外;皆因果也。慎獨其嚴,皆教人慎勿念惡,慎無種因也;如念惡必受罰,如種因必受報;神固司其鑒察之權,而莫之逭也;故學者苟不自誠,豈僅不得謂之成人而已哉?真以日失,性以日漓;將永墮地獄不可復為人矣。甚矣!誠意之義,其重要有如此者,人可忽乎哉!
宗主孚聖疏述二
誠意“意”字,不可視作意思意識解;蓋即先天之真,與生俱生之性所寄;故聖人重視之。性以生情,故誠意須約其情;情欲皆是足以汩性,以後天恒易蔽先天之真故也。先天為真,後天為妄;順乎情則趨於妄,反乎性則即於真;聖人以妄釋自欺,而喻以惡惡好好;即欲人去妄存真,抑情充性;人能抑却一分情,減却一分欲;即可全一分性,增一分真;故誠意只是去妄耳。去妄只是去欲耳。新教教綱去欲,即是誠意工夫,不可不知。
夫人既生有身,耳目口鼻之用,視聽言動之行,皆日與外物為緣;物欲相牽,情欲日甚;不知不覺,真日漓而妄日增;遂至墮落地獄,不能復拔;故學道者,先避根塵之污、情欲之害;而後其真可葆而日充,其性可全而日復;此在道佛各教,累千萬言戒之不盡;而聖人以“誠”字概之,復申以“毋自欺”三字,則語這已足,而意義無窮;學者可不深玩味之哉!
且慎獨之戒,其嚴之訓,皆以為“毋自欺”注腳;一若屋漏之下,衾影之間,設不慎之,必有奇禍者;實以真之可貴,性之易失;而身內外之賊,防不勝防;不得不戰兢自持,戒慎自守;雖造次顛沛,不使稍有疏虞;然後可以全其至大至剛之氣,充為神為天之體;以超於上界,躋於仙佛;人固無殊於神,而靈時通於天;故曰:“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。”言人身之神,已鑒察左右,不或一爽;此又儒教明言敬神之一端也。
誠敬原一事耳,《曲禮》首言“毋不敬”,程子以主敬為作聖工夫,皆以致其誠也;蓋去欲為誠意工夫,主敬為去欲工夫,實以人惑於情欲,蔽其靈明;雖時能知誠之可貴,而苦無致其誠之方;雖時懍於自欺之可愧,而陷於無止其欺之術;故必習於戒慎,嚴於危微;而時自矜持,罔敢恣肆;此則主敬所由貴也。
敬者,敬於其心,敬於其事;敬於言語,敬於動靜;無時不敬,無地不敬;儼如對越上帝,昭格神明,而毫末必察,巨細必思;以兢兢業業,自謹自警,斯乃敬之至者。敬於外而後誠於中,誠既至,則敬有不期然而然者;故聖人言誠於此,而禮則述之以敬;宋儒能即此而悟“主敬”之功,其學力足多矣!吾教首重敬天,而戒律首戒不敬,莫非此義,亦莫非儒教之遺訓也。
述正心修身
所謂“修身在正其心”者;身有所忿懥,則不得其正;有所恐懼,則不得其正;有所好樂,則不得其正;有所憂患,則不得其正。心不在焉;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,食而不知其味;此謂修身在正其心。
《今本》所謂“修身在正其心”者;身有所忿懥,則不得其正;有所恐懼,則不得其正;有所好樂,則不得其正;有所憂患,則不得其正。◎心不在焉;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,食而不知其味;◎此謂修身在正其心。
(謹按:今本列傳之七章,釋正心修身,身有所忿懥,身字,讀心,現讀如字。)
宣聖孔子講義
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;身有所忿懥以下,無誤;身字無庸改心。以正心在誠意後,忘誠則心不正;心主知識思想,而為一身之主;內統於性,外見於情;其所關至大。凡人之善惡,皆判於心之思;心能正,則思無邪而身正矣;故正心為修身之本。
忿懥、恐懼、好樂、憂患,七情皆生於心,而非心之正;故言身不言心,以見情與性殊;情為形所主,心為氣之帥,各不同也;人若徇情而傾其心,是逐物也,是心為形役也;情欲既生於心,而身者情之所寄,故情可役身;心為性所寄,非身所可役;使必先正其心,而後情得其正;情得其正,而後身得其正;心正身修之義,即此謂也。
凡人生時,性隱而情顯,心微而身著;一屬天,一屬人;一屬氣,一屬形;一屬道,一合於物;君子則知之,順其性,遏其情;全其天,遂其人;致其道而明於物,充其氣而約其形;故心無偏私,神全而德成,道立而性全;皆由於誠意之功也。小人則否,貴形而輕氣,逐物而悖於道;徒知情欲為生,而忘其性天之本;此所以心不得其正也,由於意之不誠也;故此章言身有七情,而致心於不正;心不正則身與俱傾,而生生之本失矣。
《中庸》言中和之道,即以發而中節為則;中節則心不為情所移,而能就正於性;故曰:“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”位育之功,皆由於誠正之道;故君子必自誠為學也;夫物與人皆同生,一全一偏,而性情以判;得性之正者,則德育及物;徇情之偏者,則物蔽其心;可不慎哉!忿懥、恐懼、好樂、憂患,皆情之偏者,而皆有生之不可免者;一不慎焉,心隨之而傾矣!心隨身傾,是身反為心之主,情反為性之帥;主奴互失,於道背甚;故徇情者勿戕其身,其心先賊也。
故身安之道,先養其心,心安則身安矣,心失其宰,身為其命,小人無知,是自斃矣!故老子曰:“人之大患,在有其身。”身果為患哉?心不自主而聽於情,情如水火,以焚溺其身,是以為患耳。人生不能免於情,而情不能徇;欲不可縱,使受之於心,然後身安焉;故心為君,而形為役者,正道也;今人忽於此,往往以情欲之故,使心不得其正,心危矣!心危而身亦亡,故修身者必自正心始;心正則身全,心不得其正,則身雖生,亦無所適從;故曰:“心不在焉,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,食而不知其味。”“在”字作“存”字解,即“操則存,舍則亡”之義;不在,即亡也;心亡則形失其主,雖有耳目口舌,皆無所用之。
蓋人之所以靈者,以心靈耳;心存於性,氣充而神全,故靈;心靈則視聽聰明,智慧異常;心亡,何靈之有?視不見、聽不聞、食而不知味,所必至也;且所謂不見者,非不見也,見非所見也;不聞者,非不聞也,聞非所聞也;不知味者,非不知味也,所知非味也;蓋所見非心之正,則見者邪見;聞者非心之正,聞皆邪聞也;知者非心之正,知皆邪僻之味也。故不得謂之見、謂之聞、謂之知味也。
心不得正,而五官百骸無不失其正用矣;如主亡而臣奴皆盡,欲生,可得乎?夫心之正者,非禮勿視,非禮勿聞,非禮勿食;故無悖於道,而純合於仁;仁也、道也,皆心之正也;心一正則百骸五官,舉隨之正,而奚有於邪僻之見聞也哉?故修身之士,必先正其心;余七十從心所欲不踰矩者,以心之無邪也;無邪,則目可以視,耳可以聞,舌可以知味矣;否則徒逐於物,鮮有不為所蔽矣!故君子必正其心。
宗主孚聖附注
此章聖人言之極明,而正心之道,皆基於誠意;蓋意一誠,則妄念盡去,物蔽不生;智慧湛然,無障於耳目;而性之充實、德之宏大,皆於此見之;在道佛所習,其旨亦同;道祖所謂:“上德不德”“大智若愚”;佛祖所謂:“智慧神通,發於禪定”;如《四十二章經》中之得羅漢道已。
乃可信汝意,即夫子之從心所欲也;以意誠心正,毫無妄念;所意所欲,無非純乎天理,故可信從之也;若學者意未盡誠,心未盡正;妄念猶在,人欲猶存;萬不可因此一言,自信從其意欲,而致陷於地獄,不可復拔,慎之慎之!
又曰:正心為修身最要工夫。凡人學為聖賢,必先盡力於此;即親親新民,皆必先從此;始能隨事措施,無不合道;大而事天敬神,小而日用動作;外而事上使人,內而持己立身;皆以此為本,而儒教自始至終,不乎得力於格、致、誠、正四者,而四者又以“誠正”為成功之基,而括之以一“誠”字;格物為誠,致知亦為誠。
正心者,誠之見乎身也;誠意者,誠之藏於中也;格物者,格以達其誠;致知者,致以明於誠;故一誠之功,而本末精粗備焉;用之於事而事治,施之於人而人治,接之於物而物得其所;此由形而下言之也。以之為察則明慧,致之於神則靈通;反之於本則永葆其真;此由形而上言之也。
故誠者,聖人之事也,而教人之所志也;誠而後心無時不存,心斯正矣;心正則念無私起,意已誠矣!故曰:欲正心,先誠意。又曰:意誠則心正也。心只是一心,而一受之先天,謂之性;一則稟諸後天,謂之情;其實即為太極生兩儀也;太極即心,心與情,即陰陽二氣;然性雖亦氣也,只是先天之真。
蓋兩儀未生之時,《中庸》所謂未發之謂中是也;中,即所謂受天地之中;皆指先天之真,皆指性也;以受之於天,故曰:“天命之謂性”。人以性而合於天,故能時存其心、養其性者,乃能與天同德也,天且同德,人物焉悖?故誠者,乃能致位育之功,明悠久之效也;皆自誠意正心立其本耳!
此後則言身修事,心既正而性不失。人乃為成人,身乃為成身;故《禮》有“誠身”之語。誠者,自成也;故身成於誠,即身修在心正之謂也;所謂修身在正其心,前已盡之矣;此後則自修身,推而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,只是推此誠而已。
亞聖孟子講述
天下治亂,關乎教與政;教其本也,政其用也;故聖王先以教,教民而民循之,不假刑而畏,不假令而從,以其範之者在人心也。故治世先教,亂世教先亡;今國中人心無依,奸宄以逞,巧詐以爭;自以為智,而犯上者多;自以為勇,而好亂者眾矣。是皆教之不存,而人心無所籓也。
戰國之時,邪說橫流,僻行自興;人無是非,國無典型,岌岌之勢,不可終日;要皆楊墨之徒,假聖欺世,毀教自智;以天下為壑,而人隨以陷溺;余不敏,辯而正之,使人知周孔子之教,堯舜之道;雖功不見大,而教賴以立。由今言之,較彼時為尤甚;楊墨雖詭以行,而猶假聖人以為言,今則非聖無法者遍天下矣!教之不作,國奚以保?民奚以生?故列聖憂之,降靈說道,以啟諸子,而新教幸以立。
蓋教之傳也久矣,唐虞之世,契為司徒,官則司之;夏商及周,猶率舊章;孔子繼周公而聖,不在其位,教以師授。然猶僅及門弟子也;孔子既歿,諸弟子爭述其緒,漸推於眾,而教之規乃大具;故論儒教,必以孔子為宗也。
孔子祖述堯舜,憲章文武,二帝三王之遺,備諸一人,所謂集大成者也。其述教也,道於《大學》;《大學》《中庸》固一篇而次第之,以傳者非一人,故分為二書,讀者不可不貫通之也;《大學》之書,首言為道,即《中庸》修道之道也;“修道之謂教”一語,已舉包儒教之旨;故教者教以道,而修道即以修教也。
大學之以道為教者,首曰“明明德”;道之體難見,其所見者德,即道之用也;終曰“止至善”,道之用已備,而進乎體。“止至善”,即儒教獨一無二工夫,為修道之極則也;“明明德”者,以德明而自明之,其理即本道以為修,而致道於實用;其事則自格物致知,以至治國平天下,無非明德之事,而皆明德之所為也。
故聖人於此,言之最詳;而明明德,雖由本及末,由內達外;似若別然不同,其實一以貫之;人或用之於身,則身修;用之於家,則家齊;用之於國與天下,則治且平;不可執一而說也。故曰:“用之則行,舍之則藏。”余為之申曰:“窮則獨善其身,達則兼善天下;理一而事萬,用殊而本同;君子不為器也”,然其能致此者何也?蓋在於明乎道而習其旨也。
所謂道旨者,則自格物至正心四者是也;由《大學》之道,以修其循道之教,皆莫不由此始;故曰:“為道之旨”,或曰:“基焉”。如木之本、水之源,由是而干於云霄,放乎江海,無所慊也;故修身以外之事,極其用;而正心以內之事,立其本也;格物以至正心,其次第若四,其工夫仍一,皆以為明道也。
格物之義,夫子已言之,即如後人所釋亦甚明;蓋格物致知,皆為誠意也;誠其意者,誠其身也,不先格物,則身不得而誠;《中庸》曰:“誠身有道,不明乎善,不誠其身矣。”格致,即為明善也;何以言之?善是性所固有,為情所牽,物欲所蔽,則動於惡矣;惡者,只知逐物,而不知惡之為害;蓋以物交物者,焉有不為惡者乎?以耳目之官,不思而蔽於物也。
故誠者,必先思,思則善生;誠意,為省察其念,即思也;思則得之,得明善也;如有物焉,耳目之不得知其美好也,必由心加以思之,始知其善惡也;故思以明善惡,明以去欲,去以誠意,誠以正心。心正則知性矣。性存則明道矣。故曰:“養其心者知其性矣。”又曰:“養心莫善於寡欲,其為人也寡欲,雖有不存焉者寡矣。”皆謂誠正之道,在格物以致其知,而修道之要,在存心以養其性。
《禮》曰:“仁人不過乎物,孝子不過乎物,皆所以誠身也。”不過者,即格之功也;格而後明物之性,察善惡之辨。以成人之性,而推及成物之性,是即“不過”之謂也。不過乎物,而後物得其情;物得其情,而人致其誠;此仁人孝子,由格物以誠身之道也。故格物者,使人明乎物以去其欲,盡其性以順其生;此仁人孝子所以合乎道,順乎天也。
誠身而後能致其誠,上合於天神,下及於人物,無不得其所也;故曰:“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”位育者,即盡誠以致之也;中和者,即明道以順之也;格而後知,中而後和;故和者,即不過之謂也;中和,盡道之體用;“不過”見道之本末,皆由格致以致之也。誠意之與正心,一關省察,一關存養;只是為明性耳。明性即以明道,明道即以明天;天人之契,只在一誠;而誠能契天者,以其能明性道也;故曰:“知其性則知天也。”又曰:“存其心,養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”天且不違,而況人乎?而況物乎?
故誠正之道,即存養之事;存養之道,即事天之事;事天之道,即誠物之事;天人之相得,而道之用無量矣。此義與《中庸》至誠如神,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,即一理也;故聖人教人,必以格致誠正為其本;人之修道,亦必以格致誠正為其基也;此章與道釋各教無異,而新教尤極明言之,學者不可不知。
宗主孚聖疏述
聖人立言,含有二義;一為內,則誠正之事也;一為外,則仁民愛物之事也;而二者一以貫之,故言簡。如佛道之教,亦含顯密二義;顯者,可徵諸事物;密者,深會於精神;故讀聖人經,須逐語仔細深思之、明辨之,而後篤行之;如是,可無背乎聖人之旨矣。若徒知其粗而遺其精,察其外而忘其內;是一知半解,不足以知聖人,即不足以見道也。
蓋聖人之言法乎道,道有體用,有動靜,有本末精粗;如一太極含二氣也;太極者,不可偏於陰陽;道者,不可失其體用;故言一事一物,必合上下內外而察之;知上則下亦明,知內則外亦明;故宜舉形上之道、形下之器,以並辨之也。
後人往往不明此旨,言上則遺下,言外則失內;不得貫通之,故道終不明;道佛則分別言之,故易知耳;世人疑儒教不講修持,不求證道,但言人事,言治平,實不知誠意、正心之真義也;誠正之事,皆修持功夫;皆事天神,明因果,成真證道工夫;苟不徒以文字習之,而按所教以求意之誠、心之正;無時不如是,無事不如是;則成真證道之期不遠矣。苟欲以教救世,必先明道;習於修持,以為成真證果地步。則誠正工夫,可不實踐之乎!
述修身齊家
所謂“齊其家在修其身”者;堯、舜帥天下以仁,而民從之;桀、紂帥天下以暴,而民從之;其所令反其所好,而民不從;是故君子有諸己,而後求諸人;無諸己,而後非諸人;所藏乎身不恕,而能喻諸人者,未之有也。此謂身不修,不可以齊其家。
《今本》所謂“齊其家在修其身”者,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,之其所賤惡而辟焉,之其所畏敬而辟焉,之其所哀矜而辟焉。之其所敖惰而辟焉!故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者,天下鮮矣!◎故諺有之曰:“人莫知其子之惡,莫知其苗之碩。”◎此謂身不修不以齊其家。
(謹按:今本,列為傳之八章,釋修身齊家,“人之其所親愛”起,至“莫知其苗之碩”止,現移前“格物致知”章,本章自“堯舜帥天下”起至“未之有也”止,今本係在後“傳之九章”,釋齊家治國。)
宣聖孔子講義
此章因今本誤,係“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”,“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”,至“未之有也”,下接“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”。齊家之道,在先修其身;即孟子所謂:“國之本在家,家之本在身;及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。”又“身不行道,不行於妻子。”諸語之謂也;蓋身者家之本,本不立則枝不榮;《中庸》順親之道,《禮經》“孝子誠身”,皆以先修身而後可言齊家也;一家之中,有父子、昆弟、夫婦之倫,祖孫、叔侄、姊妹、妯娌之誼;尊卑之序、長幼之別;孝弟、忠信、禮讓、慈愛之道,皆不可忽;推而及於僕役奴婢,犬馬賤物,皆各宜處之以禮,接之以誠;遇之以仁、待之以恕,使各得其所;而自樂其樂,利其利;此則齊家之大要也。
由“孝”言之,敬宗尊祖,推而至於睦鄰;由“弟”言之,愛親敬姻,推而至於和悅戚裏;亦皆齊家之事也。事無大小,人無親疏;物無愛憎,地無遠近;時無新舊,皆須制之以禮,衡之以情;而不失於正,不悖於理,斯則善於齊家者也。處常處變,或經或權;造次之頃,顛沛之際;臨難毋苟,見利毋私;皆齊家者不可不知。
至以自厚其責,自薄其奉;和讓溫恭,淑慎嚴肅之度,不踰不失,皆得乎中;為長者則督,為幼者則率;上不自高,下不自侮;以謹以順,養其天和;以道為循,以德為則;而門中晏然,族戚無間,然後可以語於齊矣。齊者,一也;整理之也。使無過不及,各得其所也,而皆在於身之修矣。故齊家之本,必先修身;孝弟之道,必先誠身;身有未修,則無以示人;身有不誠,則無以服人;不誠不修者,必遭六逆之禍;倫常以墜,道德以喪;尚何以語於齊哉?堯舜之道本諸身,故能先齊其家,而推及於天下;所謂老老幼幼,以運天下如反掌也。堯舜之道,不悖於仁;故瞽瞍底豫,象亦感格,此即身修家齊之驗也;身能誠矣,則人自從,不待令也,故民從之。
而桀紂之君,反堯舜所行,以暴虐於民,而天下亦化之,皆自身作則之效也;身仁而人從仁,身暴而人從暴;故欲齊其家者,可不先修其身乎?若反其道,則雖以刑威之,不從矣;故不能修身者,不可齊其家也;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,是修身以誠,而望人服也;無諸己而後非諸人,是反其身無過,而督人以從也。即恕也,亦即仁道也,善學者當知所勉焉。
又曰:齊家之道,本諸修身;前已示之矣。惟儒教自修身至治國平天下,皆本其誠正工夫;推而致於實用,為完成明明德之功;其在位者,則由教而措之政;其無位者,則以行其教;二者,以地位言,雖不同;以教之本旨言,一也。堯舜文武,皆君天下;以教布政,功業昭炳;後之聖賢,或出或處,功業雖不必同,而學業不可不造其極;平居講學論道,為措之於用也;苟得其位,自無不理;即退而司教,其明明德之旨趣,亦與在位無殊,故教之所以備也。
君子既由誠正修其身矣,身生於世,不得離世以為學業,不得避世而輕事功;內外本為一致,體用不可偏廢;如天之不息,日月之不偏照,而後成其全德也;故為誠正修身者,有所用也;將以體天之覆,地之載,日月之明,無不遍也;將以守道之體,宏道之用,以全為道之道也;將以仁民也,將以愛物也;將以盡己之性,以盡人與物之性也;將以達生化之源、明造化之本也。故措之於人則人悅,施之於物則物平;以事天地則合其德,以質鬼神則通其神;而其德乃日明,道乃日大也。
故君子居則致其誠正,出則建其事功;而事功之始,即教化也、政令也;政教之始,即家也、國也。教而化之,政而令之,皆本夫道而成夫德者也;教政之用於家,即所謂齊家;用之於國,即所謂治國;用之於天下,即所謂平天下也。故此處言齊也、治也、平也,皆合政教而言之也。
家亦有政矣,吾於《論語》已言之;不必視為政為作官,而泥其義也;故齊家治國平天下,其道一也;其措施雖有大小遠近之殊,其本諸身,徵諸民,而致其道,立其德,無不同也。故此章言齊家,即實用教政之事;非教無以化之,非政無以令之;而化之令之,使其必從必信者,必自身為之則也;故自本章起,皆言致用之道,非徒言齊也、治也、平也;蓋在內者,己以實學致其誠正,在外者尤必以實行致其事功;然後明明德之功成矣。
後人不明此義,以為空言教功,而侈談治平,又將誠正以前工夫,看作說理,而非實學,皆誤也;要知自格致至治平,一以貫之;莫非致道以明德也,莫非成人之行也,莫非存真養性以成神,明德達道以作聖也;故學者不可不深思之也。
齊家既與治平之道同,則凡為家之教之政,皆以為國為天下,推其道而致效也。故修身者,必先以己化,以己令,而後化人無不從,令人無不服矣。若堯舜之天下,皆從堯舜之教政而化矣;桀紂之天下亦然,其效之能如斯者,亦猶置竿日中;竿正則影正,竿斜則影斜矣;《大學》為學,為傳聖人之教與政也;故自修之與治人同重也。
然儒者非急事功也,順道之用,全天之德也;後人不明此理,乃謂偏重事功,致治平先失其本,而霸術之說盛矣;蓋無誠正之功,修身之道,而欲民從其教,國從其令;遂不得不假智巧,以法令為本,刑罰為威;教民於偽,而世俗以偷;故霸者興而王道亡,政刑嚴而禮教廢;此世之不可復治也。
王者之治,先教而後政,先誠正而後修齊;故本固而枝榮,源遠而流長;雖若迂回,其實為治之正者;以合乎天,順乎道,明明德者也;故二帝三王之世,民人皆熙熙以安以生;而後此之國,即或幸而治,亦力折之使屈;所謂一以德而心悅服,一以力而民強從之也;吾教以教為主,宜先申明此義;無論出處,無判家國,皆以誠正立其本;而後可言修齊治平以達其用也。
又曰:《大學》言明德,必以及於天下,始為明德之最明者;人生而受天地之中以為性命,與物同也;物生雖所受各偏,亦如人之賢愚不一,而其生無以異也;故人為盡其性之德,必推而及於人物;人物以吾之德以遂其生成,吾以性之德,合天地之德以生成人物,始謂之全德;德全而後謂之明德極,蓋與天地同也。
德因於性,德之未全,性之未全也;生之過也,是為背天,是為悖道;故聖人欲成其德,必使天下人物,無不得其養而順其性;而皆得其養,順其性、遂其生者,皆吾德之所成,皆聖人法天之行,順性之道,非外也,非有所為也,非貪夫名利而為之也;故聖人與天下人物,無日不同為生;而天下人之待聖人以生,亦無時可失其所依,如天之覆,地之載也。
國積而成天下,人物雖眾,而聖人視之一人也;蓋推其性之德,則無不盡也;堯舜有天下者,治天下如是;伊周未有天下,教天下者如是;故皆聖人也,皆明明德者也。自齊家至治平,事無二致;但推其性之德而已。故平猶治也,治猶齊也,齊猶修也;設天下之外尚有人物者,聖人平治之,仍如其修身也;故論治平之道,無他,推其修齊之功而已。
修齊事簡,治平事眾;然簡與眾,非性之別,乃情之殊;非生之不同,乃養之有異;一身亦然也,耳目之官,手足之體,臟腑之內,皮膚之外,各不同也,而其生無不同也;人能善其視聽,耳目得其養矣;量其作息,手足安其生矣;內而順臟腑之氣,外而適皮膚之真;無不獲其所矣,是一身治矣;身治則吾生已遂,而吾神以全;推而國也、家也、天下也,何莫非如治吾身者以治之乎!故曰:平治修齊一也。苟修其身而無害者,則齊其家無害矣;苟齊其家無害者,則治國平天下無害矣;是在推其所為而已耳!
宗主孚聖附注
凡聖人所示,皆本於道;如道佛所教正同。道佛先成道而後度人,儒教先誠身而後治世;其理一也。若重事功而輕誠正,此後儒雜霸之學,不可不知也。又曰:宣聖此訓,略說修齊治平大意,其義極精;而其要則在“推”之一字。自來孟子最能繼述夫子之教,故其言曰:“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,無他焉,推其所為而已。”故“推恩足以保四海,不推恩無以保妻子”云云;雖係箴齊王之失,實足為《大學》修齊治平各章注腳。
蓋聖人之於人類也,其能使人物皆被其德,感其化,而懷其仁者;並非如戰國策士之巿義也。皆由本其天性之德而推之,以為人物謀福利耳;故其功不自居,名不自大;而德彌天下,功並覆載也;聖人言平天下必先治國,言治國必先齊家,言齊家必先修身,以身為其本也;修身為齊家之本,亦即治平之本;推其所以修身之道,於家則齊、國則治、天下則平;道只一耳。
故言治必先推本修身,政也、教也;身不正則政令不行、教化不從;身正而後政舉、教行也。故本章言“有諸己,而後求諸人;無諸己,而後非諸人。”皆必以身為則,始可言教與政;今人昧於此義,輒以政之不行,教之不從,為人之過;而不知本之不立,何以使枝葉之榮哉?
故聖人特欲人之注意於修身也,苟能修其身矣,則將不教而化,不政而令;無形之德,勝於有形之文言也;況更教之切而令之嚴者乎?此聖人為治,有異於常;而其效,非後世可及矣;夫修身之道,先在正心誠意;心正意誠,所思所為,純乎天性;乃能使人悅服,敬信而毋違;由於所令,無非人情之平,天道之公;公且平,則無不安其生、樂其業,所謂各得其所是也。人人各得其所,天下安有不治平者乎?
故聖人重在先修其身,而後就其性之德、天之理,以推及於天下;由近而遠,由親而疏,推之無垠;而德之大無量,此即明明德之功也。“推”只在將一“恕”字做到;恕者,以己度人之謂也;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;則人之所欲,勿奪之為己,此恕道也。
故曰:“所藏乎身不恕,而能喻諸人者,未之有也。”不恕者,謂不能推己之好惡也;藏乎身者,指己之好惡,即心之所存;生之德、性之理,皆是也;不能恕者,是不能盡人之性,得人之情;不盡人之性,得人之情,而欲人之喻我之性之情,得乎?故聖人為教為政,皆先恕道;恕,即推也。
宗聖曾子講述
儒教《大學》言教,要分別學與教;學就學者立說,教就治事立說;學為學成致用,故先求己;教為立已達人,故先身而家而國而天下;學本於誠正格致,教本於身;教雖推乃天下,必自身始;故曰:“齊家之道,先修其身。”學為致身於誠正,而推本於格致;故曰:“正心誠意,先在格致。”蓋由身而內,為學之次第;由身而外,為教之遠近;非近毋以致遠也。
如身者,一家之本,為至近切者;家者,一國之本,為身之至近切者;國為天下之本,亦如家之與國,身之與家也;為教必先其本而重所近,本立則枝茂,近服則遠從;非如是教之,功不廣也。
故治平必先修齊,而修身以內之事則略異;蓋身之修在心正,言修身之道也;心正在意誠,言正心之道也;意誠在格致,言誠意之道,皆為學之次第也;不可謂之物為知本,知為意先,意為心本也。蓋此所重在學,學求其方;彼所重在教,教論其事;而不可視為一事也。但聖人為教,學即以為教也;非學無以為教,非教無以成學;亦可以一貫之,如格物至修身,雖述為學工夫;即將以此學得工夫,致於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用;而齊治平之道,無非由於格致誠正而來;故人不可歧視也。
要知學也、教也,皆所以為道也;所以治聖人相傳之道也;重在“格、致、誠、正、修、齊、治、平”八字,蓋此八字,見其工夫各有先後、各有大小;如“誠”字,包舉學者一生應用工夫,其致誠之方,立誠之道;誠己也,誠物也,雖歷數之不盡;而為誠者必先格致,其他亦然;修身至平天下,可有其教,不必盡其事;而修身以至格物,則不可不全致之實行;此亦不可不知者也。
蓋為學僅盡在己,而不待於人;為教,則人己相須以成者也;故言《大學》,必先明此理,否則以誠正視治平,則將畏難而無所成;以治平視誠正,則將逐名而忘其實;教以宏道,學以明道,宏道者其功大,明道者其功實,要不可誤釋之也。
為學者,當知身以內不可不成,身以外不可不備;如聖人不必皆為天子。即為教,亦不必一時即傳於天下,而其誠正格致功夫,則無須臾失之矣。聖人言教,兼及於政,上已言之矣;如齊家,一家之教之政,皆在“齊”字中;治平亦然,即後各節目中所述,均並舉政教;且治平尤以言政為多,蓋教亦政,政即教;在聖人視為一致,無他道也。
教者,使之覺;政者,令之從;而以化行民服為重,故不可視政教為二道也。又此篇係述聖人教人為學之書,修身也、齊家也、治國平天下也,皆教以致其用,學以廣其教也;如治國平天下,不必有國與天下也,不必在其位也;而治平之道,則不可不知,不可不習;且在位言政,教在政中;在野言教,政在教中;觀夫子與二三子論政諸問答語,可知聖人之教矣。
或者但謂聖人不在位則不及政者,以當時之官令言也;故有思不出位之訓,蓋非指學也、如在下位而僭論上之政令,或干犯君上,而自以政令強人以從,則犯上作亂者矣;得謂之知政乎?故聖人但論為政之道,與夫治平之方而已,非謂干政也。
《論語》,謀政者干政也,不可不知;古者聖主詢於芻蕘,國之賢者,皆得以其所學貢之君上,何有不論政之語?即夫子謂仲弓“可使南面”,亦以其才學,明於治平之道矣。設後世儒者,將謂之為犯忌甚矣,而不知夫子雖為此言,原為大公無私,初非使弟子覬覦神器也。
故坐而論政,為平居之教學;使出而執政,則致治平反掌耳;若所學不逮,一旦從政,未能操刀而使之割之喻也,焉有不敗者乎?故聖人為教也,至廣大而極精微,立高明而道中庸,精粗本末,無不備具;此所以成聖人之教之大,而見道之用之廣也。
亞聖孟子講述
夫子講齊家在修身一章,以家齊由於一家之人,各能自修其身,則各安其居、各得其所,而無不和不睦之事矣;惟齊家者,不只為一家也;家者,身之所托;國者,家之所寄,故齊家必及治國也;治國與齊家,原本連貫而言;故本章先以堯舜之仁,能使人從以仁;桀紂之暴,亦能使人從以暴;可見一身之所係大矣。身之修者,天下尚從其化,而況一家之親者近者乎。
故本章言齊家,全重在修身;亦如前章言修身,全重在正心誠意也;能誠正者,上可格於天神,下可化於萬物;而況身之五官百體,不能使之夷然自得而無所損乎?故身以誠正而後修,家以身修而後齊,國以家齊而後治;其道一也。堯舜之仁,由於誠正;桀紂之暴,由於反誠正;而一身之故,遂致天下皆從而化之,則身之關於家國可知已;身若不能自修,而責家人之能從,是反其所好而令之也;反而令之,惡且不從,況善耶?以見君子齊家,必自修身始。
且家雖非國與天下比,然已非一身也;上而父祖,中而昆弟,下而子孫,以至於夫婦、姊妹之儔,僕婢之類;其繁者,同族長幼姻戚男女,或眾或寡,決非一人可比;要皆使之無間,心悅誠服,以安以和,則必有道以致之矣;所謂“其家不可教,而能教人者無之”,皆重在自修其身以化之耳。
本經自此後,皆言教化;故教化必自家始,由近及遠,由親及疏,教之道也;所謂令及喻,皆指教也。人多不知此處為教言,而錯列前格物一段,遂使聖人重在以身作則,推其教化,由家而國而天下,以成其明明德之功之旨,不可復明。斯可惜矣!
宗主孚聖疏述
曾子講述之文,以聖人述教;自格致至治平,本係聯貫說去,為學者自初學至成功,明德明道本末功夫,皆盡於八條目。後人遂以為聖人教人,人人皆須治國平天下,豈非以官吏為志,帝王自居者乎?而不知聖人言教與學,皆以道為本,以天為則;天無不覆,道無不生;故聖人於人於物,無不欲成之;而治國平天下,皆所以成人成物,使各得其所,各遂其生也。
《書》曰:“一夫不獲,時予之辜;天下饑猶己饑之,天下溺猶己溺之。”此皆聖人之所志,皆法乎天,本乎道之所為也;不必有國,而不能不為治國之學;不必有天下,而不能不求平天下之方。伊尹周公之心,與湯武一;益稷之志,與堯舜同;雖其位不同,其所學一也。故孟子有“禹稷堯舜,易地皆然”之言也;於此可見聖人所學之廣,亦可知所成之大;而所學所成者,非聖人私之一人;聖人望人無不聖。故其為教,亦必與己所學所成者同;此乃明明德之極則也。
夫聖人自修身而後齊家治國平天下,雖若有先後,其實言其方耳,致治之道耳;非若修身之於誠正格致也。蓋齊家而後國治,治國而後天下平;係指天下之本在國,國之本在家,家之本在身;非身已修,則家無由齊;非國已治,則天下無由平。此就本末言,而以事理衡之也。但為學者則不得以此為次第也,如既修其身,則須學齊家之道;既齊家矣,則可以學治平之道;然不得謂家尚未齊,不得學治國;國尚未治,不得學平天下也。
蓋能知修身之道,則齊家易矣;能知齊家之道,則治國易矣;能知治國之道,則平天下易矣;其本既立故也,若曰:“吾未嘗治國,不可語於治天下也。”遂不復志而學之,則背聖人之教也;故曾子有分學與教之論也。蓋修身以內,但就為學言;修身以外,則就為教言;故其先後雖分,究不可不明聖人設教初旨也。
修身以內,正心必先誠意,誠意必先致知,致知必先格物,先後不可差也;修身以外,能齊家者即能治國,即能平天下;以事之本末言,則不可捨本逐末;以為學言,則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,皆一以致之,不必待先成於此,而後學於彼。如以此先後為學,則不在位者,不必為治平之學;而平居者,不得論家國之政,豈有是哉?故曰:以言教也,教者舉政而言,故為教者必由家而國,不可躐也;亦如誠正必自格致始也。
再由學言之:至誠正身修,其大本已立;如是以之治事,事無不理;故齊家則家齊,治國則國治,平天下則天下平;蓋為宏其用而已,不限於其事也。故君子在位則為堯舜,在野則為伊孔,不必事功同也;其能致治平之效,亦不必以政令也;教行而天下化,是即平天下之功。故聖人無不有明德之全,無不合天地,齊日月者也;皆因其有誠正工夫,身修無虧,道全德全,而足以致之也。
即如道佛二宗之教,亦以成道之後,而普度世人;欲人成仙佛,共登極樂者;其旨亦同。蓋己既成道,則遇事皆隨措而無不宜;其成功至易,以其本立故也。為學者,無論志為仙佛為聖賢,必先立己之本,而致身成道;然後用世可以致治平,為教可以化草木;無所往而不見其德,此所謂明明德之極則也。故曰:“皆自明也”;非自明德,何以明於天下?非自成道,何以使道行天下?故各教皆以修持成道為急務,而儒教必以“誠正修身”為本基也。
自齊家以後,皆須措其用於事,故述之較詳;非如修身以內,為事之簡也;修身以內事,自秦漢以來,儒者多不能習之;使道佛潛修之說勝,而修身以外事,道佛二家之徒,多不講求;遂指為儒者所習,皆失之也。
蓋道無不包舉內外,內功外行,缺一不得為道之全;如天之春冬,日之晝夜;皆相須而成者,為教而僅用其一,是偏其德也,皆後人誤解聖人之旨也。新教力矯此弊,內外俱重;尤以誠正為本,此義直貫天地古今;為至道,為極德;雖有聖人再起,亦不得廢之矣!再曾子雖言分教與學,然仍是一貫;不可誤為兩截。要知皆教也,皆學也,不過一以學言,一以教言,其先後次第,始易明也。
述齊家治國
所謂“治國必先齊其家”者,其家不可教,而能教人者,無之。故君子不出家,而成教於國。孝者,所以事君也;弟者,所以事長也;慈者,所以使眾也。康誥曰:“如保赤子。”心誠求之,雖不中,不遠矣。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。一家仁,一國興仁;一家讓,一國興讓;一人貪利,一國作亂;其機如此。此謂一言僨事,一人定國。
詩云:“桃之夭夭,其葉蓁蓁;之子於歸,宜其家人。”宜其家人,而後可以教國人。詩云:“宜兄宜弟。”宜兄宜弟,而後可以教國人。詩云:“其儀不忒,正是四國。”其為父子兄弟足法,而後民法之也。此謂治國在齊其家。
《今本》所謂“治國必先齊其家”者,其家不可教,而能教人者,無之。故君子不出家,而成教於國。孝者,所以事君也;弟者,所以事長也;慈者,所以使眾也。◎康誥曰:“如保赤子。”心誠求之,雖不中,不遠矣。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。
◎一家仁,一國興仁;一家讓,一國興讓;一人貪戾,一國作亂;其機如此。此謂一言僨事,一人定國。◎堯舜帥天下以仁,而民從之;桀紂帥天下以暴,而民從之;其所令反其所好,而民不從。是故君子有諸己,而後求諸人;無諸己,而後非諸人。所藏乎身不恕,而能喻諸人者,未之有也。◎故治國在齊其家。
詩云:桃之夭夭,其葉蓁蓁,之子於歸,宜其家人,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。◎詩云:“宜兄宜弟。”宜兄宜弟,而後可以教國人。◎詩云:“其儀不忒,正是四國。”其為父子兄弟足法,而後民法之也。◎此謂治國在齊其家。
(謹按:今本,列傳之九章,釋齊家治國,自“堯舜帥天下”起,至“未之有也”止,現移前修身齊家章。又詩云上“故治國在齊其家”句現刪,一家節戾改利,理由見後。)
宣聖孔子講義
所謂“治國必先齊其家者”一節,仍舊;中一節已改正移於前章,故治國在齊其家,係重出,可刪;下即引《詩》三,仍原本;至“此謂治國在齊其家”止,為一章。
此章係述治國之要,欲治其國,先齊其家;家齊而後可以治國,家不齊則不可治國;其理以國之本在家,本立而道生也。故本章先言齊家之效;及於國者,國與家比,國大家小,然積家而成國,家皆齊矣,國焉有不治者乎?且此處非僅言治法,蓋重在教;教固並及於政,然必先理而後事;以理言之,教之能行於其家,方可化於其國;若家猶未服,奚以使國人從耶?故治國必先齊家。
即以事言之,家為國本;家之為教也易,其政也簡;其人親,其物近;情易通也,性易盡也;故必先之。先家而齊矣,而後推之於國,亦如推修身之道以齊家者然;先近而遠,由易而難,事半而功倍也。況家齊而人皆法之,取譬於家,人皆有其家,人皆以自齊其家,國無不齊家矣!舉國皆能齊其家,則國何有於治乎?
然國雖如家,而猶有異者焉;故齊家者,猶未可謂之治國也。必也推其齊家之道以治國耳;此君子必推其所為焉;本章首稱“其家不可教,而能教人者無之”,即所謂立本者也。次言“君子不出家,而成教於國”,即所謂以家為人效法者也。下言孝者三語,即所謂推齊家之道以治國者也;《康誥》諸語,皆述齊家之效,足以治國之理也;蓋齊家之道,必先以一身為則;身正則人自誠服,以盡己而修其身,以推己而及於人;忠恕之道已備,家自隨而齊;盡己以齊其家,推己以治其國,亦忠恕之行,而國焉有不治者乎?知乎此義,則知人心正如我心;人情可得,人性可盡;而教之必行,令之必從;不待先有其國,或先有其位,而後言治者也。
故曰:“如保赤子,心誠求之,雖不中,不遠矣。”保赤子者,盡己推己之謂也;不遠者,教必行,令必從之謂也;苟能如此,豈必有國有位,而後能言治乎哉?故曰:“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。”
“一家仁,一國興仁”,此言家為國人表式。“一人貪利,一國作亂”,此謂由己不謹,而國人相率為亂也。雖言齊家,仍不離修身;身可以為人法,則其家亦可以為國式也。
再細求之,不獨一家也、一身也,即一言之微,猶可僨事;而一人之德,即可定國;其相應有如此。故君子欲國之治,可不自修其身、齊其家乎?身之於家、於國、於天下,皆以忠恕行之;則欲仁而仁,欲讓而讓;仁讓由己,而國人從之俱化,此為善之效,有不期然而然者。
反之,則以己之貪利,人相效而爭奪以起,一言害德,而人相率而背畔;為惡之效,亦不期然而然矣!故聖人為己,時自警惕,恐或動於惡而召覆亡,此堯舜之所以治也;小人不知天命,不能敬畏,逐物徇欲,妄作妄言,而致眾叛親離,家亡國滅,此桀紂之所以亂也。故治亂之機,在己而不在人;在自立其德,而不在貪其利;在先示以仁讓,而不可妄言以惑眾也。
夫一人定國者,聖人而王者也;言足以為民法,行足以為民則;重仁讓,先禮教;利當前而不貪,欲在物而不蔽;兢兢自持,惟勤惟謹;而後人懷其德,化其教;政行而民安,雖與之天下,無不平矣,況一國乎!故君子為治,知高位之不易居,大權之不易握;身在民上,必自待以下;德為民望,必謹慎以審言察行;思治日亟,則不敢圖功;居位日久,則不敢貪利;明天之道也,順性命之正也。
天無為而能恒久,不息之道也;性無物而自光明,不染之道也;惟能無為,始合天道;惟能光明,始順性命;皆自修身致其功也。故君子以道為治,以天道為政,以性命為教;天從而民不違,性正而物皆順;此聖王之治也。不教而勸,不令而服;況教之、令之者乎?故君子處萬事而無所容其心,平天下而無所用其智;垂拱而治,不慮不思而無所遺;不貪利而得天下,不圖功而治其國;蓋能本乎天道,適乎人情之至者也;堯舜之謂也。
故儒者為教亦同,勵己而化行,修身而教施;天下無不從其言,感其德;一言而為後世法,一行而為後世則;凡日月所照,霜露所墜,莫不尊親;不必有其土地,不必居其權位,而民奉之如神,敬之如天;蓋其德所致也,非竊名貪功者可語也。故聖人為教,不強人以從,不嚴法以迫人,不誇以示人;不以外而忽內,末而忘本;皆順性之正,率天之道也。故其成也,無功而功,莫與大;無名而名,無與齊;無利而天下皆利之,無為而無不為;無德而德自大,無道而無不適於道;教之極,化之至;無世界方域之殊、人民風俗之異,皆將崇而奉之,信而行之矣。
又曰:自一家以推及一國,固如一身推及一家;惟國中政教極多,須使人人均能率從;故非以身作則不可,言之為效,不若行也;為國者必事事慎戒,處處謹循,以為眾法;蓋一人之邪,足以為國之亂;一人之正,足以致國之治;其影響至大,又非僅一人之得失、一家之禍福也。故堯授舜位,而告之以“天之歷數,在爾之躬;四海困窮,天祿永終”,舜禹皆亦然,皆誓於天以明其志,不敢少違其訓,其重天命,即重民命也。故克享天命,而四海永寧。
聖人為君,未嘗敢肆其心,兢兢業業以持其躬,匪伊朝夕,靡有自逸,其治乃大,其明治平之道也;蓋道者無不平,在上者必下其心,道乃不危;苟自以為君而虐其民,自失其德而示民無德,是亂也。故治國之要,在以一人為天下責,不可以天下為一人責;堯舜之戒慎,非有所迫也,非為名也,以其道耳;合道則聖,背道則昏;桀紂之昏,以天下惟吾獨尊,惟所欲而莫予違,遂敢為暴虐,荼毒其民,而民欲與俱亡;故身殘國敗,而天命莫續也。
故君子為國,必自戒慎恐懼,有德以式於民,以契於天;即不在位,亦如是以為教,使遠近咸服,莫不隨化,故身在家而教成於國也;身在家而教成於國者,無他,以其善推所為耳。人之性同秉於天,其德同;以吾德感,無有不同化者也;《書》曰:“如保赤子”,正以赤子全其性,德皆同也。人不失其赤子之心,即仁也;仁,性德之大者;推其仁,則國皆化而仁;推其恕,則國皆化而恕;苟推之無盡,化亦無盡矣。
故君子求諸己之所得,施於人無不應;故曰:“雖不中,不遠矣!”夫同化之效如此,君子不患無其位也;苟修其身以及其家,雖不出家而教日以遠,不必先求之人也;女子雖在家,而夙夜承父母之訓;其嫁也,自能善其生育也;亦以其教之化同,其所化者應也;君子雖不在位,教且行於全國;其仕也,自能善其政令也,豈必先政令而後可仕哉?故君子為政,只在教中,而為教只在推性之德耳。
故治國在齊家,齊家在修身也;苟明此道,則修其身者,即為齊家治國者也;齊其家者,即為治國平天下者也;只在本吾性德,推吾仁恕;在家則教行,在位則治成;無往而不化,無往而不從;此君子之學,本於己者也。《詩》所云:“宜其家人”,宜其家人,已齊其家矣!故可教國人也。如桃之葉蓁蓁者,由於其花之灼灼;其華之灼灼者,由於其樹之夭夭;而樹夭、華灼、葉蓁者,其實未有不蕡者也;正謂人之能立其德者,其家人無不宜;家人宜者,其教自可及國人也。
下之“宜兄宜弟,及其儀不忒,正是四國”諸語,皆此義也;人既宜兄宜弟,是家人無不宜矣;其可以教於國人者即在此。其儀之不忒者,其教之可化於國亦可知矣!蓋其家人如父子兄弟,皆足以為法,而民亦從而法之矣;此即教之化及於國,而莫非由於身之德及於家人也。宜兄,謂善友;宜弟,謂善恭;父子兄弟足法者,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,無不可法也;此齊家之至,而即治國之所自也。夭夭,指樹,此《詩》以桃之夭夭,比人之善修其身,立其德,而足以齊家以教國人,莫不由於本之先立耳;本立者其枝榮,其華灼,其實蕡,其應必矣!人而能立其德,修其身,齊其家,教自化於國,其應亦如之,故曰:“治國在齊家。”
宗主孚聖附注
本章“貪利”,原誤為“貪戾”;宣聖以治平不能不謀人民福利,故後有生財大道,及以義為利之訓;然恐在上者,因爭貪一人之利,而忘大眾之福利,是必啟爭奪之禍而亂作矣;故孟子以梁王尚利而告以其害,王好利,則以下者無不隨之利己而圖;而利有盡,欲無窮,此所以爭奪也。故曰:“不奪不饜,既相奪矣,欲不為亂,得乎?”此夫子所謂“一人貪利,一國作亂者”也;觀於今世,此語尤信,苟望無亂,必在上者不貪。
述治國平天下
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,上老老,而民興孝;上長長,而民興弟;上恤孤,而民不倍。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。所惡於上,毋以使下;所惡於下,毋以事上;所惡於前,毋以先後;所惡於後,毋以從前;所惡於右,毋以交於左;所惡於左,毋以交於右;此之謂絜矩之道。詩云:“節彼南山,維石岩岩;赫赫師尹,民具爾瞻。”有國者不可以不慎,辟,則為天下僇矣!
詩云:“殷之未喪師,克配上帝;儀監於殷,峻命不易。”道得眾,則得國;失眾,則失國。是故君子有大道,必忠信以得之,驕泰以失之。康誥曰:“惟命不於常”,道善則得之,不善則失之矣。楚書曰:“楚國無以為寶,惟善以為寶。”舅犯曰:“亡人無以為寶,仁親以為寶”。
秦誓曰:“若有一個臣,斷斷兮,無他技;其心休休焉,其如有容焉;人之有技,若己有之;人之彥聖,其心好之;不啻若自其己出,實能容之,以能保我子孫黎民,尚亦有利哉!人之有技,媢疾以惡之;人之彥聖,而違之俾不通;實不能容,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,亦曰殆哉!”唯仁人放流之,迸諸四夷,不與同中國。此謂“惟仁人為能愛人,能惡人。”見賢而不能舉,舉而不能先,命也;見不善而不能退,退而不能遠,過也。好人之所惡,惡之之所好,是謂拂人之性,菑必逮夫身。詩云:“樂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惡惡之,此謂民之父母。
是故君子先慎乎德;有德此有人,有人此有土,有土此有財,有財此有用。德者,本也;財者,末也;外本內末,爭民施奪。是故財聚則民散,財散則民聚;是故言悖而出者,亦悖而入;貨悖而入者,亦悖而出。生財有大道;生之者眾,食之者寡;為之者疾,用之者舒,則財恒足矣。仁者以財發身,不仁者以身發財。未有上好仁,而下不好義者也;未有好義,其事不終者也;未有府庫財,非其財者也。
孟獻子曰:“畜馬乘,不察於雞豚,伐冰之家,不畜牛羊;百乘之家,不畜聚斂之臣;與其有聚斂之臣,寧有盜臣。”此謂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長國家而務財用者,必自小人矣;彼為善之,小人之使為國家,菑害並至,雖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矣。此謂“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”。
《今本》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,上老老而民興孝;上長長而民興弟;上恤孤而民不倍。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。◎所惡於上,毋以使下;所惡於下,毋以事上;所惡於前,毋以先後;所惡於後,毋以從前;所惡於右,毋以交於左;所惡於左,毋以交於右。此之謂絜矩之道。◎詩云:“樂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惡惡之;此謂民之父母。◎詩云:“節彼南山,維石岩岩。赫赫師尹,民具爾瞻。”有國者不可以不慎,辟,則為天下僇矣!
詩云:“殷之未喪師,克配上帝;儀監於殷,峻命不易。”道得眾,則得國;失眾,則失國。◎是故君子先慎乎德:有德此有人,有人此有土,有土此有財,有財此有用。◎德者,本也;財者,末也。◎外本內末,爭民施奪。◎是故,財聚則民散,財散則民聚。◎是故言悖而出者,亦悖而入;貨悖而入者,亦悖而出。◎康誥曰:“惟命不於常。”道善則得之,不善則失之矣。楚書曰:“楚國無以為寶,惟善以為寶。”舅犯曰:“亡人無以為寶,仁親以為寶。”
秦誓曰:“若有一個臣,斷斷兮,無他技;其心休休焉,其如有容焉;人之有技,若己有之;人之彥聖,其心好之;不啻若自其口出。實能容之,以能保我子孫黎民,尚亦有利哉!人之有技,媢疾以惡之;人之彥聖,而違之俾不通;實不能容,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,亦曰殆哉!”唯仁人放流之,迸諸四夷,不與同中國。此謂“唯仁人為能愛人,能惡人。”見賢而不能舉,而不能先,命也;見不善而不能退,退而不能遠,過也。好人之所惡,惡之之所好,是謂拂人之性,菑必逮夫身。是故,君子有大道,必忠信以得之,驕泰以失之。
生財有大道;生之者眾,食之者寡;為之者疾,用之者舒,則財恒足矣。仁者以財發身;不仁者以身發財;◎未有上好仁,而下不好義者也;未有好義,其事不終者也;未有府庫財,非其財者也。
◎孟獻子曰:“畜馬乘,不察於雞豚;伐冰之家,不畜牛羊;百乘之家,不畜聚斂之臣;與其有聚斂之臣,寧有盜臣。”此謂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長國家而務財用者,必自小人矣;彼為善之,小人之使為國家,菑害並至,雖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矣。此謂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
(謹按:今本,列傳之十章,釋治國平天下,中多錯簡,改正之處,見宗聖曾子注釋。)
宗聖曾子注釋
夫子以今本大學治平一章,頗有錯簡;命先證正,可逐節審讀之。
讀首、次節至詩云:“樂只君子”節,此節應在後“菑必逮夫身下。
讀詩云:“節彼南山”節至“殷之未喪師”節,此節下,應接是故君子必忠信以得之一節;其下即接康誥楚書舅犯各節。蓋論為政之本,而明得失之源也;至今本先慎乎德以下五節,應在詩云:“樂只”節下,“生財有大道”節前。
讀“秦誓”節,“唯仁人”節,“見賢”節,“好人之所惡”節,“秦誓”節。不啻若自其“口”出,“口”字係“己”字。“見賢”節,“命”字不錯,讀原音;蓋謂命,為能好賢者;如《禮經》“今眾人之命儒也妄。”常以儒相詬病,以自名為儒,其實妄也。故人以儒相詬病,本節既能見賢,非不知賢否也;見賢而不能舉,非不能親賢者也;但既知其賢,又從而舉之,而獨不能先於眾人,使之在上;是徒有好賢之名,而無用賢之實。所謂“自命為能好賢者也。”故曰命也,意猶名也。
若後人讀為“慢”,其義甚強;且既舉矣,亦非盡慢賢者。又有謂應作先命也讀,其義固通;然如“遠過也”句,則不可。蓋過,只是過失;以既見不善,是已能辨善不善矣;見其不善而能退之,是已知不善之害矣;惟退之不能遠,猶不免於過失,必終有復進之虞也;故皆不當也。且此節與上下三節,皆言好惡之義;而重在以好惡為公,而收親賢遠佞善善惡惡之效也。
此節即接前引詩云樂:“只樂君子”節,以結論為政好惡之道。此下,即接前“是故君子先慎乎德”節,及“德者本也”,“外本內末”;“是故財散則民聚”,“是故言悖而出者”各節,均在“生財有大道”節上。自“生財有大道”節起,以迄終節,今本無誤。
宗主孚聖附注
宣聖命曾子,將本章各節文義,加以校證;因有數處錯誤,而後人勉強解釋,有乖原意也。
宣聖孔子講義
所謂“平天下在治其國者”一節;言天下之本在國,國治而以平天下;亦猶家齊而可以治國也,其本立故也。天下雖非一國,而人民同也;人同其生、同其性;則以吾性所適者,施之人皆適矣。以吾國所宜者,施之天下皆宜矣;雖習俗或殊,風土或異,教政或不一;而其欲以安其生、順其性,以使各得其所而無害,各厚其生、樂其利而無所患;則皆同矣!
是同者其本,異者其末;推其道以立其本,廣其用以齊其末;則雖蠻貊之邦、夷狄之國,皆可教之化,令之從;而況文明之族,智慧之民者乎。故平天下之道,非有異於治國也;且一國治矣,與國化之,一國安矣。與國順之,各治其國,各理其民;其政行而其教遠,不治者亦來服;其德隆而其惠廣,不化者亦來從;天下安有不治之國哉?天下無不治之國,是天下既平矣;豈必待武力之徵服,智巧之攘取乎?故為道德者無以天下為私,而天下之民,皆可教而化之,政而令之;而治國有余者,即足以平天下。天下之平,正在國之治也。
故王道不以天下異其國,不以平天下異其治國也;苟能推其治國之道以平天下,則天下之民必皆被其教而從其令;其所感之者,在德不在力也。故我老老而民孝,我長長而民弟;孝弟本乎天性,有啟之者,其應必矣。
“不倍”,謂不背其上;不二其心之謂忠,上能恤及孤獨非孤獨者自蒙深澤;是上以德感,下以德化,而民無離心矣。故曰:“慎終追遠,民德歸厚。”慎終追遠,我盡在己,而其效則及於民;故君子平天下,不外推其德以化之。老老長長恤孤,皆己之德;孝弟不倍,皆德之化於民;能如是,天下有不平者乎!
故《禮》曰:“民入孝弟,出尊長養老,而國可安矣。”又曰:“彼國安,天下皆安,此之謂也。”君子但盡其性之德,推而及民;在國則國治,在天下則天下平,此所謂“絜矩之道”也。絜矩者,至德為則而民化之,如懸令國中,示其信也;人同化其德,如服其令而無不從;故王者致其德,霸者致其力;其感民不同,其欲民從一也。君子先忠恕,必自立其德,而不徒責人以從;故絜矩之道,但盡在己,與尚法立信者其義殊。
故君子不為天下而天下平,不嚴而畏,不令而服;以不教教之,故其效過於教;不令令之,其功大於令矣。故君子之絜矩也,一本忠恕;忠恕不違乎道。故君子治平,皆以道也。“所惡於上”一節,即明忠恕之義;既盡其在己,而後推以及人;故絜矩之道,即足以平天下也。惟其先忠恕,故必自立其德;在上位者,必戒慎恐懼以持其身;使無失德,而後民皆服之。苟有不檢,失德昭彰,則民侮之;其暴虐者,民皆怨之;桀紂幽厲,身亡國滅,先失德也。
故引《南山詩》為喻,言天下之民,皆瞻其所為;苟有邪僻之行,必為天下之戮。此可見君子絜矩之道,必先戒慎恐懼以立其德,而後可以平治天下國家矣。即如商紂之失德而亡殷社,正為國者之鑒也。彼失德而亡,則欲不亡者,胡不立其德耶?且天下國家,非一人也;人有不悅,則天命不復;故得國者先得眾,失國者先失眾;苟自失其德,眾將離心;眾叛親離,國欲不亡,誰與守之?此商紂之可鑒也。
觀其詩意,可知周王之戒慎恐懼,以自立其德;故其奄有天下,克膺天命者,有自來也。得者先忠信,失者先驕泰;此千古之易之理也。蓋天下國家;眾民所依者,其在德矣,德立則民皆得其所,德失則民不得其生,有如影響,君子知此;故必以忠信為主。忠則己無不盡,信則人無不從;民從而歸焉,天亦眷之,故得民者得國天下矣。其非然者,則以為在民之上,威足以畏之,權足以迫之;諮其所欲而為驕泰,失德甚矣;驕則民受其虐,泰則民怨其暴;而眾心離,民離而天亦棄之;此其所以失國天下也。故得失在己不在民,安有君之不德,而久保其國者?此君子有大道以致其治平矣。
夫君子之為忠信而戒驕泰,非必存得失之心,蓋所本者道也;道先德,德立則得之,德失則失之;道在善,善則得眾而得國;不善,則失眾而失國。道先忠信而戒驕泰,忠信則得國,驕泰則失國;一本於道而已,非為得失而為之也。故三節皆言道之用也。
道得眾者,有道以得民也;有大道者,尚忠信、戒驕泰之道也;道善者,本道而能善也。故三節皆有道字,後人釋為言云者誤也。下引《楚書》一節,亦如《康誥》之義;《舅犯》一節,亦如《楚書》之義,皆明治國之道,必以道為本,而重在立德,主忠信、尚善、親仁數者,皆道之用也。君子時時不違於道,故能治其國而平天下也。
自首節起至“舅犯”節止,為一大節;係言治國之本,在明道以立德;而本道之用以盡其己之德,推而及於人,而以得失二者相衡,以見治國之道之切不可忽也。
自“秦誓”節,至“詩云樂只”節,為一大節,係述好惡之道。言為國者,其好惡必公;以民為心,始能得民也;“秦誓”所云,即謂人如能為民進賢退不肖,而以天下為公,不私其才,不忘人之才,庶能得民之心而保其國。若不能公其好惡,進小人而退君子,疾人之才而貪其位,是自利一人者也。自利者,民不得其惠,反受其害;民且離心,而國且不保;此在位者必慎之也。
休休有容,虛懷若谷,乃能真用賢者;以敬人之德,服人之才,而有德、有才者皆歸焉。此其可以保民利國矣!若媢嫉為懷,傾軋為事;妒人之才,害人之德;才德者拒之千里,讒陷者呼類而登;民危而國殆矣,可不慎哉!故仁人之於國也,必為民謀其所以安;而先在遠小人,小人遠,君子進,而後可以保其民矣!
故曰:“唯仁人放流之,迸諸四夷,不與同中國。”言其遠之之亟,即所以保民之深也;夫君子以進賢為志,小人以進不肖為志;其進退之跡固同,其所進退之心不同也;故仁者始能為愛惡也,不仁者之好惡,非真能好惡也;以君子之好,民好之也;所惡,民惡之也。小人所好,己好也;所惡,己惡也,與民無與也。故曰:“唯仁人能愛人,能惡人。”然仁人以民之好惡為好惡,而必以進賢退不肖為事矣。苟有人焉,亦知進賢退不肖,為仁人之所事,而猶見其賢不能進之,或進也而不能先之,是徒慕仁人之名而失其實矣;固知退不善矣,而見其不善不能退,或退也而不能遠,是徒受其過而不得其效也。
蓋賢者不易進,非誠以進之,而加之眾人之上,賢者不樂其舉也;小人不易退,非力以絕之,屏諸四夷之外,小人不得而退也。蓋小人志進,君子則否;而小人善傾君子,君子不屑也;故小人不退,退不以遠,無望君子之得用也,故所用者終係小人矣!雖暫退之而終進之,雖此退之,而彼進之,此所以必受其過也。以其非真仁人,故所進退皆不得其道,雖見賢見不善,亦何益於好惡哉?
又有人焉,不察民之好惡,而以一己之私為便,且反民之心而為愛憎,如民之好賢也,則反退之;民之惡不肖也,則反進之;逆大眾之情,逞一己之智;則將以府其怨而招其尤也。民怨眾尤,欲與偕亡;而其身且不保,奚以治其國耶?是謂拂民之性,菑必逮夫身。此在上者更不可不慎矣!
故君子知好惡之所關,進退之所係;舉必以民為准,民所好者好而進之,民所惡者惡而退之;而進之必以誠,使致力於保民利國;退之必以力,使絕其禍於病國害民。然後民乃懷其德,感其惠,如子之於父母矣。故詩云:“樂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蓋能以民之心為心,始不愧為民之父母也;夫為民之父母,則其得民之愛戴深矣!民既愛之,則國焉得不保哉?此君子欲保其民、利其國者,必自慎其好惡而明於用人也。
自“是故君子先慎乎德”節下,至末節為一大節;皆為人民生計,國家財政之道;以生財重在民生,而在上者,不可與民爭利;故必以德為本。先慎乎德,德立則人歸之;人眾則國疆廣,疆廣則財利興,利興則國用足;故欲用足,必先興利;興利,必先辟其疆土;而發其物產,廣土必先得人,聚人必先立德,故曰:“德者本也,財者末也。”《易》稱:“聚人曰財”諸語,與此節義相表裏。蓋人生必有利用厚生之道,而利用厚生,非可以強奪、以巧竊也,必先立其德焉,無其德而有其土,人之資也;無其德而有其財,人之用也。蓋失德則失民,民離則土誰與守?財誰與生?雖有膏壤,民將蕪之;雖有豐產,民將棄之;是土皆廢土,財皆棄財也。故《禮》曰:“貨惡其棄於地也,不必藏於己;力惡其不出於身也,不必為己。”此即言土與財,天下之公物;惟有德者能有之也。苟亡其德,而求土與財,舍本逐末,是以利教民也。利以示民,民起為爭;上爭其利,而澤施以竭;民無以懷其德,而相率以爭奪,國之亂也。
故曰:“外本內末,爭民施奪。”言上示之以爭奪,而民亦化之;民皆以爭奪為志,欲國不亂,得乎?即前一人貪利,一國作亂之謂也。仁者知此,故重身之德,而輕身外之財;蓋散財與民,而身立其德也;不仁者反之,棄其身之德,以求身外之財;而財聚於己,德失於身;故曰:“仁者以財發身,不仁者以身發財。”言其內本外末,謂之仁,外本內末,謂之不仁也。以身云者,謂以身而求財;發者,謂發展之;如棄其德而拚此身以發展求財,豈非不仁者乎?此義須將上下各節參之也。
蓋以財為重者,必至悖而入之;必苛徵暴斂,巧取強奪以致之;此所以不仁也。反而行之,斯為仁矣;其悖而入者,終亦悖而出;則其所取者,何益乎己?且也,因苛暴而府怨,因爭奪而致亂,卒至身亡國滅。是不獨於人不仁,抑於其身亦不仁矣!“生財有大道”下,皆為民生利之道,非為己也;孟獻子節下,皆言民上不宜爭利,而戒縻用以惜民力;以明君子理財,重在利民;治國重在以義為利也。
亞聖孟子講述
“長國家而務財用”一節,係承上文聚斂之臣而言;小人者,即善聚斂者,故曰:“彼為善之”。“之”字,指聚斂言;小人最善於聚斂,故以財為務;苟不善聚斂,則不敢務於財用。故曰:“必自小人矣。”言以財為務者,必自小人為始;為彼善於聚斂耳。但小人得志,國且大亂,蓋既務財用,必多聚斂以供其用,而貪利相尚矣!上既貪利,下有甚焉;而爭奪以起,國遂亂矣;況善於聚斂者,必虐其民;苛其稅,重其征;民不得以生,而弱者轉乎溝壑,壯者散之四方,或迫而為盜,而相率以亂國矣。
且天道忌滿,財聚則民散;天人怨毒,感為戾氣,而天災作矣;天災人禍,皆由小人之得用;故曰:“小人之使為國家,菑害並至也。”小人為國,足以致菑害者,不只一端,而以此為最著;且此節前後,皆言財用事,故尤重在聚斂也。夫小人得用而召災害,民亡而國莫保;雖有善於聚斂之才,以充其府庫,滿其貪欲,亦何益乎?桀紂身且不保,則象箸玉杯,酒池肉林,雖極一時之欲,窮天下之奢者,徒為身與國之災害耳。其所善為之聚斂者,果何益於彼哉?故曰:“雖有善者,亦如之何也。”言災害既至,身亡國滅,雖有善於聚斂之臣,亦無以救其覆亡,而謂財用可供己欲哉!故夫子於此,深有慨焉!
凡長國家者,必先進君子;君子生財以道,以義為利,又能保我子孫黎民,致國太平者;若進小人而務財用,貪其利欲,而重其善於聚斂;貨悖以入,亦悖以出;天忌民怨,而災害並至;以致身亡國滅者,此皆不明治平之道者也。故君子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
此節後人多不明原義,以為文有脫略;彼為善之,竟謂“彼”為君,善之,為欲善於其政,是一誤也。後之雖有善者,竟謂雖有欲為善政之心,而亦無能救其用小人之失,是二誤也。
蓋原義重在以利為利、以義為利之利害;而深切言之,使人知財用之不可務,小人之不可用;聚斂之足以致災害而亡國家,慎毋因小人之善於聚斂,而用之以亡其國;而明義利之辨,國與民之關係;猶是前“一人貪利,一國作亂”;及“財聚則民散、財散則民聚”;及“貨悖而入,亦悖而出”之義也。但國家不可不理財,人民不可不謀福利;庶之後必以富,有其民必厚其生,而禮義之治,必待事畜已足;教之施必待既富,則為國之道,得後生計也。故有生財大道之語,以見君子非忘民生也。
不過聖人之治,重在為民生利,而不為己;故百姓足則君足,下民得其生息,則國以安;而不患寡,患不均;不患貧,患不安;皆君子為民理財之道也。
諸經於利用厚生之教,通商惠工之政;教人樹藝五穀,勸其農桑,不違農時,皆所以阜民也;民富則國用裕,而用之猶必有制,故先節用,而不敢以財用為務;取之於民,必輕必公,不敢苛其徵稅,使民無余。
故九年耕,必有三年之儲;三年耕,必有一年之食;民有餘粟,女有餘布,含哺鼓腹,而各安其業;視日作息而無所苦,雖天災不害,而國家以治,此王道之效也。故君子為國,未有患己之貧,而憂國之匱者;惟在為民生計而憂之也,故民無怨其上而國無爭。
宗主孚聖附注
此節因後人過於誤會,致經旨不明;故亞聖反復言之,使人明瞭聖人之意。聖人不諱言利,但以義為利;義者,以民生為重,以節用為制,以聚斂為戒;而於民生,則重在生聚以開其源,食寡用舒以節其流,使民財盈而力有余,則雖凶年不為害,而後可以教之以禮義。夫為君而愛其民,則民親其君,皆若父子家人;子之富者,父豈患貧?故不待聚斂而財用自足。
此章重在用人理財,而皆本於道;非合於道,無以成其德也,此王道之大端也。長國家而務財用,謂汲汲理財以供其用也,民之力不顧也;故聖人目為小人,小人無經國之圖,無愛民之心;其所長則工於心計,善為聚斂;故夫子有“小人喻於利”之語也。惟小人能明於生利之方,而無仁德以濟之;勢必至苛征繁稅,剝削其民,而民苦矣;為人君者,輙以其善於生利,足供其用,引而進之,以為肥己之圖;夫肥己者必奪人,利君者必損民;下無衣食,而上美宮室、華車馬,下不得事畜,而上肆為豪奢以快其欲;民怨日積,而國亂作矣。
故堯舜茅茨土階、禹王惡衣菲食;而民則含哺鼓腹,熙往攘來,各安其業;此盛治之世也。桀紂以天子之尊,聚全國之財;窮奢極欲,以招民怨,卒至身亡國滅;此亂離之世也。蓋堯舜能進禹稷之賢,只為民求生利;而桀紂則聽用讒佞,飛廉惡來之徒,日事苛徵重稅以聚斂之;此其所以異也。故夫子以小人為國,災害並至為戒;而身亡國滅之桀紂,雖窮天下之財以積於己,亦何益哉?故雖有善於聚斂之臣,徒促其覆亡而已。其如所積之財何,觀於商紂國滅身焚之日,豈不尚存有鹿台之財、鉅橋之粟乎?不過徒供武王之發散而已。故曰:“雖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也。”
夫商紂以聚斂而亡,周武以發散而王,即可見“財聚民散、財散民聚”之旨矣;又如商紂以善於聚斂而積之財粟,終歸周武代為發散;豈非悖而入、悖而出乎?故君上不可與民爭利,不可以一國之財,供一人之用;其義實至深,其為教亦至切也。且天下之財,不聚於上,則足於下;不貪於己,則裕於國;聖人非不求財,非不言利;而所求者國用,所為者民生;於己無與焉。故天下歸心,而人民以安。
吾國以農為本,農民所獲利各有限,非可以商工衡之也;惟其利薄而收入少,則必限其用度,必使稍有餘蓄以備不虞;“生財大道”數語,實為民人理財之則;民既生息不匱,則國自安,而用亦足。故聖人先民而後國,先節民力而後制國用;參讀《禮記王制篇》可知之矣。誠以財之所出,必由於民;民之所取,必視其力;民力十而取一,則無害;五而取一,則民匱矣。
今也,民力不足一,而反取其二;是不徒奪民之食,直欲驅民於死亡,焉得而治平哉?聖人理財,必量民力;即民之生活,亦必自量其力;年獲十者,則用其七,余其三;獲不及十,則須先謀補之。補之不足,則惟減其所用,以使無負;若所獲過差,不得為減,又不得以其先餘補之,則在上者,必輕免其征;猶不足也,則從而劑之,以長補短,以肥益瘠;使其生無乏,而能安其所;此則聖人之治也。
今也,所入十者,用且二十;終年無蓄,而負債以生;在上者又從而苛取之,遑問為之調劑焉;則民安得不貧?國安得不亂哉?夫外人之富,其力足也;非強之也。力足則多費不害,不足則少費猶艱;以不足者而強效彼之足,是猶責嬰孩與勇士較力;何往而不敗哉?故為國者,必明民之情,國之習;農不可與商較利,貧不可與富較財;此萬古不易之理,為國者固當知之,為民者亦不可不審也。
宗主孚聖疏述
宣聖於《大學》各章,有未詳講者,恐人或未盡解,故命再加論述,暢發經義,不以繁復之嫌也。吾於經旨,幸親聆聖訓,故較後人頗得精詳;而宣聖再三致意者,即在以經義施之實用,如人不能先明經旨,則所措必乖;故此時不敢省略其詞,務使世之習經者,洞徹聖人為教之心,而可大裨實用,不徒以文章視之也。
《大學》一書,為吾人立身行道始終工夫,前已言之矣;而其要旨,則在致身聖賢,致世治平;無論行藏如何,必皆能通達其用;以備為世取法,為人所則;故以能致誠正為修身之本,能致治平為明德之用;不言致功而言明德,即可見聖人之教,為行道也,為竟道之體用也。其言治平,亦即分內之事,非貪祿位及功名也;故治平之本,本於修身;而修身之功,即可推為治平之德。內外,一也,故功成者無所加,不過自成其德而已。功不成無所減,以其德猶足以成也。故曰“無為”,言無所為也。
譬如有為名者,則其致治平,皆名之所驅,不足言其德也;有為利者,則其致治平,皆利之所使,亦不足言成德也,惟聖人不為名利,而乃必致世治平者,為成德耳。成德者,為成道也;故聖人之心,與天地同;聖人之德,與覆載同;苟聖人不欲致世治平,而徒善其一身,是自減其德也。如天之覆,地之載,不得有所私也;若有所私,則非天地也。天之覆也,非擇物而覆之;其不得覆者,物自外也;地之載也,非擇方而載之;其不得載者,方自異也。
故聖人之欲治平天下也,不以其地而異視,不以其時而異施;其不得治平者,人自棄之也,非聖人不為一視而同仁也。故聖人之為治平,不必以政,不必以位;在位則言政,在野則言教,其以之致世治平,用有殊而本無二也;且天之覆,非有為也;地之載,亦非有為也;順其道而然,全其德而已;聖人之致世治平,又何不然?故言治平之功,常人視之若極難,聖人不過行所無事耳;常人視之若為人,聖人不過自成其德耳;故大學之以治平為明明德之極則,而皆本於誠正也。
此章言平天下,仍本於治國;所述亦就治國而言。蓋國治而天下平,只是推治國之道以平天下而已;古時國界狹小,天下之內,為國或數千,或數百,或數十,或至數國;而合為一,以時異也;堯舜以前,姑不論禹會塗山,執玉帛者萬國;此時國度最小而最多;其後漸漸合併,日以減少;孟津之會,猶集八百;而至春秋時,則僅百十;至戰國則僅存七雄,而皆併於秦;此但就中國言之也。
此處言國,不必執春秋諸侯國;言天下,不必執舊解以中國為天下。蓋國及天下,雖有廣狹之異今昔之殊;而所以治平之道一也,決不可謂《大學》所言國與今之國異,天下與今之全球殊也;現時人不明經義,不解聖人之旨,往往以為孔子不知天下之有全球;治平之道,不宜於今日;此其大謬者也。又有謂中國儒者,但知諸侯之國,不知現在列強並立之國;其治國之道,只宜於封建時,而并謂中國無治國之學,此其尤謬者也。
夫國之與國,無論中外,其疆域大小,隨時不同;而天下之有諸國,亦無論何時,其存亡興廢之道,不二也;故可以治古之國者,施之今之國,其政教異,可也;其致治之道,不可異也;古之平天下之道,施之今日全球也亦然;聖人之言教也,為萬世也,非但為一時;為全世界人民也,非但為一方;故曰:“舟車所至,人力所通;天之所覆,地之所載;日月所照,霜露所墜;凡有血氣者,莫不尊親。”此聖人言教之效,及其志也,豈僅一方一時為哉?夫世無古今,地無遠近;苟為圓顱方趾之類,含生之倫,其性同也;其心之所欲,同也;聖人乃能順其性,使得其所欲;故雖蠻夷亦化,況非蠻夷者乎?雖草木禽獸亦從,況非草木禽獸者乎?
故聖人言治國也,治古時封建之國可,治今日列強並競之國亦可;其平天下也,平昔日中國可,即平今日各族互雄之全球亦可;其道無二,其致用亦一也。近而治國,遠而天下;聖人只是一以致之,如周之文武,以先治其國,而後乃代商而王天下;若桀紂之君,不能平天下,即與之國亦不能治矣。故聖王治天下與治國無二道也。
且此章言政而重在教;教者,對民而言,更無分國之民與天下之民;凡能順其性而使得所,安其生而使無怨,則皆心悅誠服;在國則國已治,在天下則天下已平;此聖人為教之本旨也。故此章言平天下,多治國之道也。首節上老老各語,皆言治國者須以身示民;己行孝則民興孝,己行弟則民興弟;己行仁則民興仁,己行忠信則民忠信;以己之德,而化民皆立其德;此則絜矩之道也。
第二節再申明絜矩之義,使知絜矩者,懸則以示民,而其則非由外至;即本己之性而推其德,是曰恕,厚責於己;其不化者,己不足也;己在民上,為大眾所瞻,苟其德不足以示民,民將何瞻?桀紂之君,以戮其身,行之僻也;行辟則民背之,雖無湯武之伐,而天命已絕,亦將自斃;此引《詩》之旨也。
故得國有道,得民則得國,失民則失國也;而得民有道,行忠信,則得民,行驕泰,則失民;民之所歸,天亦與之;民之所背,天亦棄之;故得民者得天命,失民者失天命;天命無常,能著其善則得之,不善則失之;所謂善者,即忠信也,得民之道也。不善者,即驕泰也,失民之道也。
故有國者不可不慎,而必時時戒懼以彰其德,事事謹慎以善其道;故必親仁以遠佞,寶善以去惡;而後可行於道德,志於仁義,不敢存驕泰之心,而篤其忠信之念;此聖人教人之旨,而明國之得失之本也。自首節至舅犯節,皆極言有國者治國之本,在於重忠信,去驕泰,親賢,遠佞,向善,去惡,戒慎,恐懼;自立其德以懷其民,庶得民心而膺天命也。
秦誓以下各節,至詩云“樂只君子”節止,即承上文“寶善、親仁、進賢、退不肖”之旨,而申明為國必須擇人而用之;擇人必須視民之好惡,民之所好者進之,所惡者屏之;以公用人,以仁愛民,乃得民心而國以安;此治國之要道也。如秦誓所謂國之賢臣,不妒人之能,不忌人之才,虛懷若谷,從善如流;此方可以與之治國,而民賴以安,國得其利。反之則為小人,以嫉妒為事,以讒諂為能;民不得以為保,國且因之而殆;則宜速屏之,不得使在國中,而肇亂召亡。
蓋雖有聖君,必賴賢相;堯以舜禹皐陶而治,舜以禹益而治;湯以伊尹,武以周召太公而治;則良臣之功大矣。即其亂也,雖有暴君,亦必有奸佞之臣;桀紂之亡,皆由左右佞臣,逢君之惡;此其臣之不肖甚矣。故治國者,必先須自立其德,而又進其賢才以為之輔,然後可以保民而安國;否則雖己德已立,而無賢才以輔之,猶不足有為,況己德未立者乎?
故聖人於進賢之事,再三致意焉;夫賢者之心,雖不在君位,而其視民如己身,亦猶君之也;故伊尹禹稷,皆以愛民稱;其初尚無位也,蓋其志在成德以成道,不以君臣異也;故賢臣為國,必以民為先;而求所以去民之害以保之,遂民之生以安之,無時不在念也;故小人之害民也,賢者乃放之四夷;除暴所以安良,此仁人之所為,故唯仁人,能愛人,能惡人;仁人以天地之德為德,乃能以民之心為心;雷霆雨露,皆天之德,去暴安良,皆仁者之德;且苟非仁人,則所愛者,未必人民之所愛;所惡者,未必人民之所惡;心念稍涉於私,則不足語於愛惡;唯仁人心無私念,一以大公,為民求福利;故所愛惡,必民之愛惡,而其愛固仁,其惡亦莫非仁;此其所以見稱為仁人也。
若夫見賢不舉,舉不先,徒以進賢為名,是貌仁而實不仁;君子之所惡也。又若見不善不退,退不遠,徒自謂能知善惡,而實將受其過;是假智而實不智,亦君子所不取也;故聖人既以進賢退不善勉人,而又以好名之仁、及自用之智為戒也;至其於民情悍然不顧,徒以愛惡徇一人之私;則讒諂得逞,賢善遠遁,民之所好,乃反惡之;民之所惡,乃反好之;是拂人之性,背道逆天之甚,災之及身,必矣,尚何望於治其國哉?
故“樂只君子,為民父母者”,以能體民情,順民性也;其所好惡,必以民心為心,而不敢稍存私念;此庶乎稱為民父母矣。蓋父慈子孝,為民上者不仁慈,自已失其為父母,惡在其為民上哉?父母之不慈,則子之不得使之而孝;此民背其上者,皆上之過也,可不慎哉!是故,治平之道,在己先立德;而進賢退不善,以與共治其國;民安而歸之,則天命亦屬之;其大端分為:立己、待人、知人、善任、忠信、仁善諸義,皆治平之本也。
以下各節,承上文申明安民裕用之道;蓋民歸之後,必有以安之;而民之所安,必先生計;故曰:“國以民為本,民以食為天。”未有無食之民,而其國之不亂者;亦未有善治之國,而其民不得生養者。孟子曰:“養生送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”又曰:“使有菽粟如水火,而民焉有不仁者乎。”故聖人之教,以富繼庶。而此章言用人之後,即首重理財者也。
但聖人之治國也,本於王道,合於天地之德;順乎自然之道,不以術取,不以力爭;故雖言治,不廢理財;而其裕財,必先慎德;此其所以為王道之治,不以霸者之以詐而成也。德者,為道之所生,性之所見;如木之本,水之源;有本則枝榮,有源則流遠;是故聖人必先慎其德也。德無不具,人皆歸之;德積益彰,民附益眾;民歸附日眾,則國土不辟自廣,不爭自增;民眾國大,物產益饒;中土貨藏,地上種植,物無盡矣。製造以習其工,貿遷以為之商;民力盡舉,物力日加,財無盡矣,財生於物,而富於民,民有其富,國裕其用;此皆理財裕用之本,非僅空談也。蓋用者必先有其財,而財者必須取諸物;就地利以生物,農也;即生物以成器,工也;貿遷有無以增其利,商賈也;開發山澤以盡其藏,礦也、林也、漁也,因利而利,便民通物,以啟無窮之財,裕無盡之用者,各種實業也;而皆賴人以成之。
此有土有民,然後生財之道備;有財有利,而後民生之道宏;民為供國之用,國為計民之用;民富國足,則用自裕;其相須至切,相助至多;無論何時,其道不二。故治國者,不可不先立其本也。君子以德來民,以德綏眾;民眾既至,而患財用之匱者鮮矣。故君子惟慎己之德,而不求財用之聚;今或有疑者曰:“信如斯言,則民多國必富,今中國民眾而日貧,何也?”曰:“此即未能依聖人治國之道也”。
聖人理財,為民而外己,先計民生而後計國用;故用裕而民無貧乏。今也,但計上用之侈,不問民力;但求己財之富,不顧民生;民固窮困,而國用亦蹶;故在位者極富,而在下者至貧;此正戾聖人之教,何反疑其言乎?聖人言曰: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,又曰:“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?”即此章“德者本也,財聚民散”各節之義,皆為國理財至當不易之道也。可不審諸?
“有德此有人”,此即斯也;言有德斯人至矣,以其教之捷,有如影響也,下亦同;故有德者,未有不得人者;即不得位,不得國,而人心懷之不忘;故曰:“盛德至善,民不能忘也。”昔太王去邠之岐,民從之如歸巿;可見德之得人之驗也。舜禹之得天下也亦然,蓋人同此性;吾盡性之德以及民,無不應者;孟子所謂以德服人,中心悅而誠服者也;雖拒之尚不可,況欲招之者乎?
下節爭民施奪句,謂失德者,不能立其本而徒重其末;為一己之財富而苛暴其民,民亦從而效之,各私其利。君爭於民,民亦爭於君;上下相爭,怨日積,亂日甚。施有不奪者乎?施謂德澤及於民,今無德以撫民,而爭民之利,民非至愚,而尚能懷之耶?故施奪者國必亡,桀紂之君,皆其例也。民無以望其德,且怨其暴,欲與偕亡,尚足語於治國哉?
故下節即言財聚民散,財散民聚;又以言悖出者悖入,貨悖入者悖出;再三申明其義,而戒天下之治國者,其意至深切矣。此數節皆有因果之義,以既種悖入之因,必得悖出之果;而前者有立德之因,得人歸之果;後者以重末聚財之因,得肇爭散民之果;皆如影隨形,不爽毫末;以示世之為國者,明乎人財聚散之道,而知本末內外之方,苟乖此旨,必受其禍,此聖人暗述因果之教,與各教正同,不可不知。
其後則更說明為民生財之道,為國慎用之方;引孟獻子之言,以證聖人裕民薄己之義;而其中含最要之旨,即明辨利害之本,要知以義為利,則終利;以利為利,則終害;其言尤為詳盡。而孟子對梁王之問,即原於此節也,發身、發財二語,亦有深義,再論之如後。
仁者以全其性德為先,故貴身而賤財;不仁者以便其情欲為志,故先財而輕身;此“身”字,指人生之道,即生也;生而悖其所生之道,是不仁也;故惟仁者能全其生,而散財以成其德;德成而生全也。不仁者,不知性之德,以情欲為生,以徇情適欲為全生,而不得不務於財;是謂戕生以聚財。
發者,發達之,養蓄之,充足之之謂也;如仁者,為重德以全生;故散財以達其德,以充其性,以養其天,是謂以財發身;不仁者,則但求耳目之好,聲色之娛,忘其天性,逆其生生之道;而惟以聚斂為事,巧取強奪,財日集而德日亡,欲日多而生日蹙,是謂以身發財也。
且如有國者,能散財以為德,民懷其德而歸之;則其生固全,其身亦榮;若不仁者,徒爭民之利,快己之私,召怨於民,肇禍於己;其生固不得全,其身亦不免於辱。故君子不寶財利,而惟重仁德也;上如好仁,下必效之;上如好義,下亦從之;上以讓示民,民亦不爭;上以財散民,民亦供其用;此理之固然也。
夫民不與上爭利,而樂供其用;則民之財即國之財,國之財即君之財;如府庫所存,亦猶挾之身,何必盡藏於己,而後得其用哉?故爭財而聚斂,不獨不仁,亦不智也;夫子於此釋“仁”字,謂悖天逆生,即為不仁,不必以其害人也。悖天者遭罰,逆生者必死,亦不智也;蓋不仁,指性言;不智,指事言,如不仁者之聚財,為欲養其身而適戕其生也。蓋內則逆其天性,外則府民怨毒;是養之反以戕之,豈非不智之甚者乎?
聖人恐人之見利忘義,輕身重財;反復言之以明其利害,尤不可不三思之也。夫財利之於人,固不可少;以後天之身,日用衣食所資,耳目口舌所欲也;常人以其不可少,遂欲多得之;不惜棄德以爭之,逆生悖天以圖之,害人損眾以聚之,則其過大矣;君子知其易犯,故必先立其德,以為制其情欲;先定其制,以為明其得失;務使人人不以情害性,因利害義;而後國家可治,天下可平;己亦成其德而進於道矣。
故孟獻子所言,皆制上下取財之法,意謂一國之財,不可私於一人;天下之利,不可爭為一己;雖國用必有出,而取之毋過;雖民力可供億,而用之必儉也;若不知此,而徒逞己欲,不量民力;徒以聚斂,而恣用費,此誠不仁之小人矣。小人為國,招災肇禍;雖工於聚斂,善為揮霍;不過速國之亡而已。果何能快其欲,便其私哉?此言猶為叮嚀,以示世之為國者,理財用人與立德,均須至慎也;即末節之義;言理財仍必用君子,退小人,猶重申用人之義耳!
此章文義詳密,而因次序錯誤,致世人不得其深意;自今改正後,可以分節了然;於聖人立教之旨亦極明,實後人之幸也。章中以立己之德,從民之好,言之最切;以國家天下,無論何時,非如此不能治平之也;雖治平之事,尚有未盡,但大本已立;均可觸類旁通,不必一一數之也。
且聖人立意,於德則重責於己,於權利則不敢私於身;乃可公天下於民,而孚大同之治;故治平之本,必在誠正;必先明道德之要,了解性命因果之真;然後可以見權位而不貪,置利欲而無動;以成其明德而致天下於治平也。夫己有其德,又能輔以賢者,時時以民為念,而不存私利之心;則天下尚有難治者乎?故聖人之教,亙萬古而不易者也,人能於此,大傳其旨,庶乎王道之化不遠矣!
列聖薪火相傳 · 鸞門代代傳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