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,上老老,而民興孝;上長長,而民興弟;上恤孤,而民不倍。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。所惡於上,毋以使下;所惡於下,毋以事上;所惡於前,毋以先後;所惡於後,毋以從前;所惡於右,毋以交於左;所惡於左,毋以交於右;此之謂絜矩之道。詩云:“節彼南山,維石岩岩;赫赫師尹,民具爾瞻。”有國者不可以不慎,辟,則為天下僇矣!
詩云:“殷之未喪師,克配上帝;儀監於殷,峻命不易。”道得眾,則得國;失眾,則失國。是故君子有大道,必忠信以得之,驕泰以失之。康誥曰:“惟命不於常”,道善則得之,不善則失之矣。楚書曰:“楚國無以為寶,惟善以為寶。”舅犯曰:“亡人無以為寶,仁親以為寶”。
秦誓曰:“若有一個臣,斷斷兮,無他技;其心休休焉,其如有容焉;人之有技,若己有之;人之彥聖,其心好之;不啻若自其己出,實能容之,以能保我子孫黎民,尚亦有利哉!人之有技,媢疾以惡之;人之彥聖,而違之俾不通;實不能容,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,亦曰殆哉!”唯仁人放流之,迸諸四夷,不與同中國。此謂“惟仁人為能愛人,能惡人。”見賢而不能舉,舉而不能先,命也;見不善而不能退,退而不能遠,過也。好人之所惡,惡之之所好,是謂拂人之性,菑必逮夫身。詩云:“樂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惡惡之,此謂民之父母。
是故君子先慎乎德;有德此有人,有人此有土,有土此有財,有財此有用。德者,本也;財者,末也;外本內末,爭民施奪。是故財聚則民散,財散則民聚;是故言悖而出者,亦悖而入;貨悖而入者,亦悖而出。生財有大道;生之者眾,食之者寡;為之者疾,用之者舒,則財恒足矣。仁者以財發身,不仁者以身發財。未有上好仁,而下不好義者也;未有好義,其事不終者也;未有府庫財,非其財者也。
孟獻子曰:“畜馬乘,不察於雞豚,伐冰之家,不畜牛羊;百乘之家,不畜聚斂之臣;與其有聚斂之臣,寧有盜臣。”此謂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長國家而務財用者,必自小人矣;彼為善之,小人之使為國家,菑害並至,雖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矣。此謂“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”。
《今本》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,上老老而民興孝;上長長而民興弟;上恤孤而民不倍。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。◎所惡於上,毋以使下;所惡於下,毋以事上;所惡於前,毋以先後;所惡於後,毋以從前;所惡於右,毋以交於左;所惡於左,毋以交於右。此之謂絜矩之道。◎詩云:“樂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惡惡之;此謂民之父母。◎詩云:“節彼南山,維石岩岩。赫赫師尹,民具爾瞻。”有國者不可以不慎,辟,則為天下僇矣!
詩云:“殷之未喪師,克配上帝;儀監於殷,峻命不易。”道得眾,則得國;失眾,則失國。◎是故君子先慎乎德:有德此有人,有人此有土,有土此有財,有財此有用。◎德者,本也;財者,末也。◎外本內末,爭民施奪。◎是故,財聚則民散,財散則民聚。◎是故言悖而出者,亦悖而入;貨悖而入者,亦悖而出。◎康誥曰:“惟命不於常。”道善則得之,不善則失之矣。楚書曰:“楚國無以為寶,惟善以為寶。”舅犯曰:“亡人無以為寶,仁親以為寶。”
秦誓曰:“若有一個臣,斷斷兮,無他技;其心休休焉,其如有容焉;人之有技,若己有之;人之彥聖,其心好之;不啻若自其口出。實能容之,以能保我子孫黎民,尚亦有利哉!人之有技,媢疾以惡之;人之彥聖,而違之俾不通;實不能容,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,亦曰殆哉!”唯仁人放流之,迸諸四夷,不與同中國。此謂“唯仁人為能愛人,能惡人。”見賢而不能舉,而不能先,命也;見不善而不能退,退而不能遠,過也。好人之所惡,惡之之所好,是謂拂人之性,菑必逮夫身。是故,君子有大道,必忠信以得之,驕泰以失之。
生財有大道;生之者眾,食之者寡;為之者疾,用之者舒,則財恒足矣。仁者以財發身;不仁者以身發財;◎未有上好仁,而下不好義者也;未有好義,其事不終者也;未有府庫財,非其財者也。
◎孟獻子曰:“畜馬乘,不察於雞豚;伐冰之家,不畜牛羊;百乘之家,不畜聚斂之臣;與其有聚斂之臣,寧有盜臣。”此謂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長國家而務財用者,必自小人矣;彼為善之,小人之使為國家,菑害並至,雖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矣。此謂國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
(謹按:今本,列傳之十章,釋治國平天下,中多錯簡,改正之處,見宗聖曾子注釋。)
宗聖曾子注釋
夫子以今本大學治平一章,頗有錯簡;命先證正,可逐節審讀之。
讀首、次節至詩云:“樂只君子”節,此節應在後“菑必逮夫身下。
讀詩云:“節彼南山”節至“殷之未喪師”節,此節下,應接是故君子必忠信以得之一節;其下即接康誥楚書舅犯各節。蓋論為政之本,而明得失之源也;至今本先慎乎德以下五節,應在詩云:“樂只”節下,“生財有大道”節前。
讀“秦誓”節,“唯仁人”節,“見賢”節,“好人之所惡”節,“秦誓”節。不啻若自其“口”出,“口”字係“己”字。“見賢”節,“命”字不錯,讀原音;蓋謂命,為能好賢者;如《禮經》“今眾人之命儒也妄。”常以儒相詬病,以自名為儒,其實妄也。故人以儒相詬病,本節既能見賢,非不知賢否也;見賢而不能舉,非不能親賢者也;但既知其賢,又從而舉之,而獨不能先於眾人,使之在上;是徒有好賢之名,而無用賢之實。所謂“自命為能好賢者也。”故曰命也,意猶名也。
若後人讀為“慢”,其義甚強;且既舉矣,亦非盡慢賢者。又有謂應作先命也讀,其義固通;然如“遠過也”句,則不可。蓋過,只是過失;以既見不善,是已能辨善不善矣;見其不善而能退之,是已知不善之害矣;惟退之不能遠,猶不免於過失,必終有復進之虞也;故皆不當也。且此節與上下三節,皆言好惡之義;而重在以好惡為公,而收親賢遠佞善善惡惡之效也。
此節即接前引詩云樂:“只樂君子”節,以結論為政好惡之道。此下,即接前“是故君子先慎乎德”節,及“德者本也”,“外本內末”;“是故財散則民聚”,“是故言悖而出者”各節,均在“生財有大道”節上。自“生財有大道”節起,以迄終節,今本無誤。
宗主孚聖附注
宣聖命曾子,將本章各節文義,加以校證;因有數處錯誤,而後人勉強解釋,有乖原意也。
宣聖孔子講義
所謂“平天下在治其國者”一節;言天下之本在國,國治而以平天下;亦猶家齊而可以治國也,其本立故也。天下雖非一國,而人民同也;人同其生、同其性;則以吾性所適者,施之人皆適矣。以吾國所宜者,施之天下皆宜矣;雖習俗或殊,風土或異,教政或不一;而其欲以安其生、順其性,以使各得其所而無害,各厚其生、樂其利而無所患;則皆同矣!
是同者其本,異者其末;推其道以立其本,廣其用以齊其末;則雖蠻貊之邦、夷狄之國,皆可教之化,令之從;而況文明之族,智慧之民者乎。故平天下之道,非有異於治國也;且一國治矣,與國化之,一國安矣。與國順之,各治其國,各理其民;其政行而其教遠,不治者亦來服;其德隆而其惠廣,不化者亦來從;天下安有不治之國哉?天下無不治之國,是天下既平矣;豈必待武力之徵服,智巧之攘取乎?故為道德者無以天下為私,而天下之民,皆可教而化之,政而令之;而治國有余者,即足以平天下。天下之平,正在國之治也。
故王道不以天下異其國,不以平天下異其治國也;苟能推其治國之道以平天下,則天下之民必皆被其教而從其令;其所感之者,在德不在力也。故我老老而民孝,我長長而民弟;孝弟本乎天性,有啟之者,其應必矣。
“不倍”,謂不背其上;不二其心之謂忠,上能恤及孤獨非孤獨者自蒙深澤;是上以德感,下以德化,而民無離心矣。故曰:“慎終追遠,民德歸厚。”慎終追遠,我盡在己,而其效則及於民;故君子平天下,不外推其德以化之。老老長長恤孤,皆己之德;孝弟不倍,皆德之化於民;能如是,天下有不平者乎!
故《禮》曰:“民入孝弟,出尊長養老,而國可安矣。”又曰:“彼國安,天下皆安,此之謂也。”君子但盡其性之德,推而及民;在國則國治,在天下則天下平,此所謂“絜矩之道”也。絜矩者,至德為則而民化之,如懸令國中,示其信也;人同化其德,如服其令而無不從;故王者致其德,霸者致其力;其感民不同,其欲民從一也。君子先忠恕,必自立其德,而不徒責人以從;故絜矩之道,但盡在己,與尚法立信者其義殊。
故君子不為天下而天下平,不嚴而畏,不令而服;以不教教之,故其效過於教;不令令之,其功大於令矣。故君子之絜矩也,一本忠恕;忠恕不違乎道。故君子治平,皆以道也。“所惡於上”一節,即明忠恕之義;既盡其在己,而後推以及人;故絜矩之道,即足以平天下也。惟其先忠恕,故必自立其德;在上位者,必戒慎恐懼以持其身;使無失德,而後民皆服之。苟有不檢,失德昭彰,則民侮之;其暴虐者,民皆怨之;桀紂幽厲,身亡國滅,先失德也。
故引《南山詩》為喻,言天下之民,皆瞻其所為;苟有邪僻之行,必為天下之戮。此可見君子絜矩之道,必先戒慎恐懼以立其德,而後可以平治天下國家矣。即如商紂之失德而亡殷社,正為國者之鑒也。彼失德而亡,則欲不亡者,胡不立其德耶?且天下國家,非一人也;人有不悅,則天命不復;故得國者先得眾,失國者先失眾;苟自失其德,眾將離心;眾叛親離,國欲不亡,誰與守之?此商紂之可鑒也。
觀其詩意,可知周王之戒慎恐懼,以自立其德;故其奄有天下,克膺天命者,有自來也。得者先忠信,失者先驕泰;此千古之易之理也。蓋天下國家;眾民所依者,其在德矣,德立則民皆得其所,德失則民不得其生,有如影響,君子知此;故必以忠信為主。忠則己無不盡,信則人無不從;民從而歸焉,天亦眷之,故得民者得國天下矣。其非然者,則以為在民之上,威足以畏之,權足以迫之;諮其所欲而為驕泰,失德甚矣;驕則民受其虐,泰則民怨其暴;而眾心離,民離而天亦棄之;此其所以失國天下也。故得失在己不在民,安有君之不德,而久保其國者?此君子有大道以致其治平矣。
夫君子之為忠信而戒驕泰,非必存得失之心,蓋所本者道也;道先德,德立則得之,德失則失之;道在善,善則得眾而得國;不善,則失眾而失國。道先忠信而戒驕泰,忠信則得國,驕泰則失國;一本於道而已,非為得失而為之也。故三節皆言道之用也。
道得眾者,有道以得民也;有大道者,尚忠信、戒驕泰之道也;道善者,本道而能善也。故三節皆有道字,後人釋為言云者誤也。下引《楚書》一節,亦如《康誥》之義;《舅犯》一節,亦如《楚書》之義,皆明治國之道,必以道為本,而重在立德,主忠信、尚善、親仁數者,皆道之用也。君子時時不違於道,故能治其國而平天下也。
自首節起至“舅犯”節止,為一大節;係言治國之本,在明道以立德;而本道之用以盡其己之德,推而及於人,而以得失二者相衡,以見治國之道之切不可忽也。
自“秦誓”節,至“詩云樂只”節,為一大節,係述好惡之道。言為國者,其好惡必公;以民為心,始能得民也;“秦誓”所云,即謂人如能為民進賢退不肖,而以天下為公,不私其才,不忘人之才,庶能得民之心而保其國。若不能公其好惡,進小人而退君子,疾人之才而貪其位,是自利一人者也。自利者,民不得其惠,反受其害;民且離心,而國且不保;此在位者必慎之也。
休休有容,虛懷若谷,乃能真用賢者;以敬人之德,服人之才,而有德、有才者皆歸焉。此其可以保民利國矣!若媢嫉為懷,傾軋為事;妒人之才,害人之德;才德者拒之千里,讒陷者呼類而登;民危而國殆矣,可不慎哉!故仁人之於國也,必為民謀其所以安;而先在遠小人,小人遠,君子進,而後可以保其民矣!
故曰:“唯仁人放流之,迸諸四夷,不與同中國。”言其遠之之亟,即所以保民之深也;夫君子以進賢為志,小人以進不肖為志;其進退之跡固同,其所進退之心不同也;故仁者始能為愛惡也,不仁者之好惡,非真能好惡也;以君子之好,民好之也;所惡,民惡之也。小人所好,己好也;所惡,己惡也,與民無與也。故曰:“唯仁人能愛人,能惡人。”然仁人以民之好惡為好惡,而必以進賢退不肖為事矣。苟有人焉,亦知進賢退不肖,為仁人之所事,而猶見其賢不能進之,或進也而不能先之,是徒慕仁人之名而失其實矣;固知退不善矣,而見其不善不能退,或退也而不能遠,是徒受其過而不得其效也。
蓋賢者不易進,非誠以進之,而加之眾人之上,賢者不樂其舉也;小人不易退,非力以絕之,屏諸四夷之外,小人不得而退也。蓋小人志進,君子則否;而小人善傾君子,君子不屑也;故小人不退,退不以遠,無望君子之得用也,故所用者終係小人矣!雖暫退之而終進之,雖此退之,而彼進之,此所以必受其過也。以其非真仁人,故所進退皆不得其道,雖見賢見不善,亦何益於好惡哉?
又有人焉,不察民之好惡,而以一己之私為便,且反民之心而為愛憎,如民之好賢也,則反退之;民之惡不肖也,則反進之;逆大眾之情,逞一己之智;則將以府其怨而招其尤也。民怨眾尤,欲與偕亡;而其身且不保,奚以治其國耶?是謂拂民之性,菑必逮夫身。此在上者更不可不慎矣!
故君子知好惡之所關,進退之所係;舉必以民為准,民所好者好而進之,民所惡者惡而退之;而進之必以誠,使致力於保民利國;退之必以力,使絕其禍於病國害民。然後民乃懷其德,感其惠,如子之於父母矣。故詩云:“樂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蓋能以民之心為心,始不愧為民之父母也;夫為民之父母,則其得民之愛戴深矣!民既愛之,則國焉得不保哉?此君子欲保其民、利其國者,必自慎其好惡而明於用人也。
自“是故君子先慎乎德”節下,至末節為一大節;皆為人民生計,國家財政之道;以生財重在民生,而在上者,不可與民爭利;故必以德為本。先慎乎德,德立則人歸之;人眾則國疆廣,疆廣則財利興,利興則國用足;故欲用足,必先興利;興利,必先辟其疆土;而發其物產,廣土必先得人,聚人必先立德,故曰:“德者本也,財者末也。”《易》稱:“聚人曰財”諸語,與此節義相表裏。蓋人生必有利用厚生之道,而利用厚生,非可以強奪、以巧竊也,必先立其德焉,無其德而有其土,人之資也;無其德而有其財,人之用也。蓋失德則失民,民離則土誰與守?財誰與生?雖有膏壤,民將蕪之;雖有豐產,民將棄之;是土皆廢土,財皆棄財也。故《禮》曰:“貨惡其棄於地也,不必藏於己;力惡其不出於身也,不必為己。”此即言土與財,天下之公物;惟有德者能有之也。苟亡其德,而求土與財,舍本逐末,是以利教民也。利以示民,民起為爭;上爭其利,而澤施以竭;民無以懷其德,而相率以爭奪,國之亂也。
故曰:“外本內末,爭民施奪。”言上示之以爭奪,而民亦化之;民皆以爭奪為志,欲國不亂,得乎?即前一人貪利,一國作亂之謂也。仁者知此,故重身之德,而輕身外之財;蓋散財與民,而身立其德也;不仁者反之,棄其身之德,以求身外之財;而財聚於己,德失於身;故曰:“仁者以財發身,不仁者以身發財。”言其內本外末,謂之仁,外本內末,謂之不仁也。以身云者,謂以身而求財;發者,謂發展之;如棄其德而拚此身以發展求財,豈非不仁者乎?此義須將上下各節參之也。
蓋以財為重者,必至悖而入之;必苛徵暴斂,巧取強奪以致之;此所以不仁也。反而行之,斯為仁矣;其悖而入者,終亦悖而出;則其所取者,何益乎己?且也,因苛暴而府怨,因爭奪而致亂,卒至身亡國滅。是不獨於人不仁,抑於其身亦不仁矣!“生財有大道”下,皆為民生利之道,非為己也;孟獻子節下,皆言民上不宜爭利,而戒縻用以惜民力;以明君子理財,重在利民;治國重在以義為利也。
亞聖孟子講述
“長國家而務財用”一節,係承上文聚斂之臣而言;小人者,即善聚斂者,故曰:“彼為善之”。“之”字,指聚斂言;小人最善於聚斂,故以財為務;苟不善聚斂,則不敢務於財用。故曰:“必自小人矣。”言以財為務者,必自小人為始;為彼善於聚斂耳。但小人得志,國且大亂,蓋既務財用,必多聚斂以供其用,而貪利相尚矣!上既貪利,下有甚焉;而爭奪以起,國遂亂矣;況善於聚斂者,必虐其民;苛其稅,重其征;民不得以生,而弱者轉乎溝壑,壯者散之四方,或迫而為盜,而相率以亂國矣。
且天道忌滿,財聚則民散;天人怨毒,感為戾氣,而天災作矣;天災人禍,皆由小人之得用;故曰:“小人之使為國家,菑害並至也。”小人為國,足以致菑害者,不只一端,而以此為最著;且此節前後,皆言財用事,故尤重在聚斂也。夫小人得用而召災害,民亡而國莫保;雖有善於聚斂之才,以充其府庫,滿其貪欲,亦何益乎?桀紂身且不保,則象箸玉杯,酒池肉林,雖極一時之欲,窮天下之奢者,徒為身與國之災害耳。其所善為之聚斂者,果何益於彼哉?故曰:“雖有善者,亦如之何也。”言災害既至,身亡國滅,雖有善於聚斂之臣,亦無以救其覆亡,而謂財用可供己欲哉!故夫子於此,深有慨焉!
凡長國家者,必先進君子;君子生財以道,以義為利,又能保我子孫黎民,致國太平者;若進小人而務財用,貪其利欲,而重其善於聚斂;貨悖以入,亦悖以出;天忌民怨,而災害並至;以致身亡國滅者,此皆不明治平之道者也。故君子不以利為利,以義為利也。
此節後人多不明原義,以為文有脫略;彼為善之,竟謂“彼”為君,善之,為欲善於其政,是一誤也。後之雖有善者,竟謂雖有欲為善政之心,而亦無能救其用小人之失,是二誤也。
蓋原義重在以利為利、以義為利之利害;而深切言之,使人知財用之不可務,小人之不可用;聚斂之足以致災害而亡國家,慎毋因小人之善於聚斂,而用之以亡其國;而明義利之辨,國與民之關係;猶是前“一人貪利,一國作亂”;及“財聚則民散、財散則民聚”;及“貨悖而入,亦悖而出”之義也。但國家不可不理財,人民不可不謀福利;庶之後必以富,有其民必厚其生,而禮義之治,必待事畜已足;教之施必待既富,則為國之道,得後生計也。故有生財大道之語,以見君子非忘民生也。
不過聖人之治,重在為民生利,而不為己;故百姓足則君足,下民得其生息,則國以安;而不患寡,患不均;不患貧,患不安;皆君子為民理財之道也。
諸經於利用厚生之教,通商惠工之政;教人樹藝五穀,勸其農桑,不違農時,皆所以阜民也;民富則國用裕,而用之猶必有制,故先節用,而不敢以財用為務;取之於民,必輕必公,不敢苛其徵稅,使民無余。
故九年耕,必有三年之儲;三年耕,必有一年之食;民有餘粟,女有餘布,含哺鼓腹,而各安其業;視日作息而無所苦,雖天災不害,而國家以治,此王道之效也。故君子為國,未有患己之貧,而憂國之匱者;惟在為民生計而憂之也,故民無怨其上而國無爭。
宗主孚聖附注
此節因後人過於誤會,致經旨不明;故亞聖反復言之,使人明瞭聖人之意。聖人不諱言利,但以義為利;義者,以民生為重,以節用為制,以聚斂為戒;而於民生,則重在生聚以開其源,食寡用舒以節其流,使民財盈而力有余,則雖凶年不為害,而後可以教之以禮義。夫為君而愛其民,則民親其君,皆若父子家人;子之富者,父豈患貧?故不待聚斂而財用自足。
此章重在用人理財,而皆本於道;非合於道,無以成其德也,此王道之大端也。長國家而務財用,謂汲汲理財以供其用也,民之力不顧也;故聖人目為小人,小人無經國之圖,無愛民之心;其所長則工於心計,善為聚斂;故夫子有“小人喻於利”之語也。惟小人能明於生利之方,而無仁德以濟之;勢必至苛征繁稅,剝削其民,而民苦矣;為人君者,輙以其善於生利,足供其用,引而進之,以為肥己之圖;夫肥己者必奪人,利君者必損民;下無衣食,而上美宮室、華車馬,下不得事畜,而上肆為豪奢以快其欲;民怨日積,而國亂作矣。
故堯舜茅茨土階、禹王惡衣菲食;而民則含哺鼓腹,熙往攘來,各安其業;此盛治之世也。桀紂以天子之尊,聚全國之財;窮奢極欲,以招民怨,卒至身亡國滅;此亂離之世也。蓋堯舜能進禹稷之賢,只為民求生利;而桀紂則聽用讒佞,飛廉惡來之徒,日事苛徵重稅以聚斂之;此其所以異也。故夫子以小人為國,災害並至為戒;而身亡國滅之桀紂,雖窮天下之財以積於己,亦何益哉?故雖有善於聚斂之臣,徒促其覆亡而已。其如所積之財何,觀於商紂國滅身焚之日,豈不尚存有鹿台之財、鉅橋之粟乎?不過徒供武王之發散而已。故曰:“雖有善者,亦無如之何也。”
夫商紂以聚斂而亡,周武以發散而王,即可見“財聚民散、財散民聚”之旨矣;又如商紂以善於聚斂而積之財粟,終歸周武代為發散;豈非悖而入、悖而出乎?故君上不可與民爭利,不可以一國之財,供一人之用;其義實至深,其為教亦至切也。且天下之財,不聚於上,則足於下;不貪於己,則裕於國;聖人非不求財,非不言利;而所求者國用,所為者民生;於己無與焉。故天下歸心,而人民以安。
吾國以農為本,農民所獲利各有限,非可以商工衡之也;惟其利薄而收入少,則必限其用度,必使稍有餘蓄以備不虞;“生財大道”數語,實為民人理財之則;民既生息不匱,則國自安,而用亦足。故聖人先民而後國,先節民力而後制國用;參讀《禮記王制篇》可知之矣。誠以財之所出,必由於民;民之所取,必視其力;民力十而取一,則無害;五而取一,則民匱矣。
今也,民力不足一,而反取其二;是不徒奪民之食,直欲驅民於死亡,焉得而治平哉?聖人理財,必量民力;即民之生活,亦必自量其力;年獲十者,則用其七,余其三;獲不及十,則須先謀補之。補之不足,則惟減其所用,以使無負;若所獲過差,不得為減,又不得以其先餘補之,則在上者,必輕免其征;猶不足也,則從而劑之,以長補短,以肥益瘠;使其生無乏,而能安其所;此則聖人之治也。
今也,所入十者,用且二十;終年無蓄,而負債以生;在上者又從而苛取之,遑問為之調劑焉;則民安得不貧?國安得不亂哉?夫外人之富,其力足也;非強之也。力足則多費不害,不足則少費猶艱;以不足者而強效彼之足,是猶責嬰孩與勇士較力;何往而不敗哉?故為國者,必明民之情,國之習;農不可與商較利,貧不可與富較財;此萬古不易之理,為國者固當知之,為民者亦不可不審也。
宗主孚聖疏述
宣聖於《大學》各章,有未詳講者,恐人或未盡解,故命再加論述,暢發經義,不以繁復之嫌也。吾於經旨,幸親聆聖訓,故較後人頗得精詳;而宣聖再三致意者,即在以經義施之實用,如人不能先明經旨,則所措必乖;故此時不敢省略其詞,務使世之習經者,洞徹聖人為教之心,而可大裨實用,不徒以文章視之也。
《大學》一書,為吾人立身行道始終工夫,前已言之矣;而其要旨,則在致身聖賢,致世治平;無論行藏如何,必皆能通達其用;以備為世取法,為人所則;故以能致誠正為修身之本,能致治平為明德之用;不言致功而言明德,即可見聖人之教,為行道也,為竟道之體用也。其言治平,亦即分內之事,非貪祿位及功名也;故治平之本,本於修身;而修身之功,即可推為治平之德。內外,一也,故功成者無所加,不過自成其德而已。功不成無所減,以其德猶足以成也。故曰“無為”,言無所為也。
譬如有為名者,則其致治平,皆名之所驅,不足言其德也;有為利者,則其致治平,皆利之所使,亦不足言成德也,惟聖人不為名利,而乃必致世治平者,為成德耳。成德者,為成道也;故聖人之心,與天地同;聖人之德,與覆載同;苟聖人不欲致世治平,而徒善其一身,是自減其德也。如天之覆,地之載,不得有所私也;若有所私,則非天地也。天之覆也,非擇物而覆之;其不得覆者,物自外也;地之載也,非擇方而載之;其不得載者,方自異也。
故聖人之欲治平天下也,不以其地而異視,不以其時而異施;其不得治平者,人自棄之也,非聖人不為一視而同仁也。故聖人之為治平,不必以政,不必以位;在位則言政,在野則言教,其以之致世治平,用有殊而本無二也;且天之覆,非有為也;地之載,亦非有為也;順其道而然,全其德而已;聖人之致世治平,又何不然?故言治平之功,常人視之若極難,聖人不過行所無事耳;常人視之若為人,聖人不過自成其德耳;故大學之以治平為明明德之極則,而皆本於誠正也。
此章言平天下,仍本於治國;所述亦就治國而言。蓋國治而天下平,只是推治國之道以平天下而已;古時國界狹小,天下之內,為國或數千,或數百,或數十,或至數國;而合為一,以時異也;堯舜以前,姑不論禹會塗山,執玉帛者萬國;此時國度最小而最多;其後漸漸合併,日以減少;孟津之會,猶集八百;而至春秋時,則僅百十;至戰國則僅存七雄,而皆併於秦;此但就中國言之也。
此處言國,不必執春秋諸侯國;言天下,不必執舊解以中國為天下。蓋國及天下,雖有廣狹之異今昔之殊;而所以治平之道一也,決不可謂《大學》所言國與今之國異,天下與今之全球殊也;現時人不明經義,不解聖人之旨,往往以為孔子不知天下之有全球;治平之道,不宜於今日;此其大謬者也。又有謂中國儒者,但知諸侯之國,不知現在列強並立之國;其治國之道,只宜於封建時,而并謂中國無治國之學,此其尤謬者也。
夫國之與國,無論中外,其疆域大小,隨時不同;而天下之有諸國,亦無論何時,其存亡興廢之道,不二也;故可以治古之國者,施之今之國,其政教異,可也;其致治之道,不可異也;古之平天下之道,施之今日全球也亦然;聖人之言教也,為萬世也,非但為一時;為全世界人民也,非但為一方;故曰:“舟車所至,人力所通;天之所覆,地之所載;日月所照,霜露所墜;凡有血氣者,莫不尊親。”此聖人言教之效,及其志也,豈僅一方一時為哉?夫世無古今,地無遠近;苟為圓顱方趾之類,含生之倫,其性同也;其心之所欲,同也;聖人乃能順其性,使得其所欲;故雖蠻夷亦化,況非蠻夷者乎?雖草木禽獸亦從,況非草木禽獸者乎?
故聖人言治國也,治古時封建之國可,治今日列強並競之國亦可;其平天下也,平昔日中國可,即平今日各族互雄之全球亦可;其道無二,其致用亦一也。近而治國,遠而天下;聖人只是一以致之,如周之文武,以先治其國,而後乃代商而王天下;若桀紂之君,不能平天下,即與之國亦不能治矣。故聖王治天下與治國無二道也。
且此章言政而重在教;教者,對民而言,更無分國之民與天下之民;凡能順其性而使得所,安其生而使無怨,則皆心悅誠服;在國則國已治,在天下則天下已平;此聖人為教之本旨也。故此章言平天下,多治國之道也。首節上老老各語,皆言治國者須以身示民;己行孝則民興孝,己行弟則民興弟;己行仁則民興仁,己行忠信則民忠信;以己之德,而化民皆立其德;此則絜矩之道也。
第二節再申明絜矩之義,使知絜矩者,懸則以示民,而其則非由外至;即本己之性而推其德,是曰恕,厚責於己;其不化者,己不足也;己在民上,為大眾所瞻,苟其德不足以示民,民將何瞻?桀紂之君,以戮其身,行之僻也;行辟則民背之,雖無湯武之伐,而天命已絕,亦將自斃;此引《詩》之旨也。
故得國有道,得民則得國,失民則失國也;而得民有道,行忠信,則得民,行驕泰,則失民;民之所歸,天亦與之;民之所背,天亦棄之;故得民者得天命,失民者失天命;天命無常,能著其善則得之,不善則失之;所謂善者,即忠信也,得民之道也。不善者,即驕泰也,失民之道也。
故有國者不可不慎,而必時時戒懼以彰其德,事事謹慎以善其道;故必親仁以遠佞,寶善以去惡;而後可行於道德,志於仁義,不敢存驕泰之心,而篤其忠信之念;此聖人教人之旨,而明國之得失之本也。自首節至舅犯節,皆極言有國者治國之本,在於重忠信,去驕泰,親賢,遠佞,向善,去惡,戒慎,恐懼;自立其德以懷其民,庶得民心而膺天命也。
秦誓以下各節,至詩云“樂只君子”節止,即承上文“寶善、親仁、進賢、退不肖”之旨,而申明為國必須擇人而用之;擇人必須視民之好惡,民之所好者進之,所惡者屏之;以公用人,以仁愛民,乃得民心而國以安;此治國之要道也。如秦誓所謂國之賢臣,不妒人之能,不忌人之才,虛懷若谷,從善如流;此方可以與之治國,而民賴以安,國得其利。反之則為小人,以嫉妒為事,以讒諂為能;民不得以為保,國且因之而殆;則宜速屏之,不得使在國中,而肇亂召亡。
蓋雖有聖君,必賴賢相;堯以舜禹皐陶而治,舜以禹益而治;湯以伊尹,武以周召太公而治;則良臣之功大矣。即其亂也,雖有暴君,亦必有奸佞之臣;桀紂之亡,皆由左右佞臣,逢君之惡;此其臣之不肖甚矣。故治國者,必先須自立其德,而又進其賢才以為之輔,然後可以保民而安國;否則雖己德已立,而無賢才以輔之,猶不足有為,況己德未立者乎?
故聖人於進賢之事,再三致意焉;夫賢者之心,雖不在君位,而其視民如己身,亦猶君之也;故伊尹禹稷,皆以愛民稱;其初尚無位也,蓋其志在成德以成道,不以君臣異也;故賢臣為國,必以民為先;而求所以去民之害以保之,遂民之生以安之,無時不在念也;故小人之害民也,賢者乃放之四夷;除暴所以安良,此仁人之所為,故唯仁人,能愛人,能惡人;仁人以天地之德為德,乃能以民之心為心;雷霆雨露,皆天之德,去暴安良,皆仁者之德;且苟非仁人,則所愛者,未必人民之所愛;所惡者,未必人民之所惡;心念稍涉於私,則不足語於愛惡;唯仁人心無私念,一以大公,為民求福利;故所愛惡,必民之愛惡,而其愛固仁,其惡亦莫非仁;此其所以見稱為仁人也。
若夫見賢不舉,舉不先,徒以進賢為名,是貌仁而實不仁;君子之所惡也。又若見不善不退,退不遠,徒自謂能知善惡,而實將受其過;是假智而實不智,亦君子所不取也;故聖人既以進賢退不善勉人,而又以好名之仁、及自用之智為戒也;至其於民情悍然不顧,徒以愛惡徇一人之私;則讒諂得逞,賢善遠遁,民之所好,乃反惡之;民之所惡,乃反好之;是拂人之性,背道逆天之甚,災之及身,必矣,尚何望於治其國哉?
故“樂只君子,為民父母者”,以能體民情,順民性也;其所好惡,必以民心為心,而不敢稍存私念;此庶乎稱為民父母矣。蓋父慈子孝,為民上者不仁慈,自已失其為父母,惡在其為民上哉?父母之不慈,則子之不得使之而孝;此民背其上者,皆上之過也,可不慎哉!是故,治平之道,在己先立德;而進賢退不善,以與共治其國;民安而歸之,則天命亦屬之;其大端分為:立己、待人、知人、善任、忠信、仁善諸義,皆治平之本也。
以下各節,承上文申明安民裕用之道;蓋民歸之後,必有以安之;而民之所安,必先生計;故曰:“國以民為本,民以食為天。”未有無食之民,而其國之不亂者;亦未有善治之國,而其民不得生養者。孟子曰:“養生送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”又曰:“使有菽粟如水火,而民焉有不仁者乎。”故聖人之教,以富繼庶。而此章言用人之後,即首重理財者也。
但聖人之治國也,本於王道,合於天地之德;順乎自然之道,不以術取,不以力爭;故雖言治,不廢理財;而其裕財,必先慎德;此其所以為王道之治,不以霸者之以詐而成也。德者,為道之所生,性之所見;如木之本,水之源;有本則枝榮,有源則流遠;是故聖人必先慎其德也。德無不具,人皆歸之;德積益彰,民附益眾;民歸附日眾,則國土不辟自廣,不爭自增;民眾國大,物產益饒;中土貨藏,地上種植,物無盡矣。製造以習其工,貿遷以為之商;民力盡舉,物力日加,財無盡矣,財生於物,而富於民,民有其富,國裕其用;此皆理財裕用之本,非僅空談也。蓋用者必先有其財,而財者必須取諸物;就地利以生物,農也;即生物以成器,工也;貿遷有無以增其利,商賈也;開發山澤以盡其藏,礦也、林也、漁也,因利而利,便民通物,以啟無窮之財,裕無盡之用者,各種實業也;而皆賴人以成之。
此有土有民,然後生財之道備;有財有利,而後民生之道宏;民為供國之用,國為計民之用;民富國足,則用自裕;其相須至切,相助至多;無論何時,其道不二。故治國者,不可不先立其本也。君子以德來民,以德綏眾;民眾既至,而患財用之匱者鮮矣。故君子惟慎己之德,而不求財用之聚;今或有疑者曰:“信如斯言,則民多國必富,今中國民眾而日貧,何也?”曰:“此即未能依聖人治國之道也”。
聖人理財,為民而外己,先計民生而後計國用;故用裕而民無貧乏。今也,但計上用之侈,不問民力;但求己財之富,不顧民生;民固窮困,而國用亦蹶;故在位者極富,而在下者至貧;此正戾聖人之教,何反疑其言乎?聖人言曰: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,又曰:“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?”即此章“德者本也,財聚民散”各節之義,皆為國理財至當不易之道也。可不審諸?
“有德此有人”,此即斯也;言有德斯人至矣,以其教之捷,有如影響也,下亦同;故有德者,未有不得人者;即不得位,不得國,而人心懷之不忘;故曰:“盛德至善,民不能忘也。”昔太王去邠之岐,民從之如歸巿;可見德之得人之驗也。舜禹之得天下也亦然,蓋人同此性;吾盡性之德以及民,無不應者;孟子所謂以德服人,中心悅而誠服者也;雖拒之尚不可,況欲招之者乎?
下節爭民施奪句,謂失德者,不能立其本而徒重其末;為一己之財富而苛暴其民,民亦從而效之,各私其利。君爭於民,民亦爭於君;上下相爭,怨日積,亂日甚。施有不奪者乎?施謂德澤及於民,今無德以撫民,而爭民之利,民非至愚,而尚能懷之耶?故施奪者國必亡,桀紂之君,皆其例也。民無以望其德,且怨其暴,欲與偕亡,尚足語於治國哉?
故下節即言財聚民散,財散民聚;又以言悖出者悖入,貨悖入者悖出;再三申明其義,而戒天下之治國者,其意至深切矣。此數節皆有因果之義,以既種悖入之因,必得悖出之果;而前者有立德之因,得人歸之果;後者以重末聚財之因,得肇爭散民之果;皆如影隨形,不爽毫末;以示世之為國者,明乎人財聚散之道,而知本末內外之方,苟乖此旨,必受其禍,此聖人暗述因果之教,與各教正同,不可不知。
其後則更說明為民生財之道,為國慎用之方;引孟獻子之言,以證聖人裕民薄己之義;而其中含最要之旨,即明辨利害之本,要知以義為利,則終利;以利為利,則終害;其言尤為詳盡。而孟子對梁王之問,即原於此節也,發身、發財二語,亦有深義,再論之如後。
仁者以全其性德為先,故貴身而賤財;不仁者以便其情欲為志,故先財而輕身;此“身”字,指人生之道,即生也;生而悖其所生之道,是不仁也;故惟仁者能全其生,而散財以成其德;德成而生全也。不仁者,不知性之德,以情欲為生,以徇情適欲為全生,而不得不務於財;是謂戕生以聚財。
發者,發達之,養蓄之,充足之之謂也;如仁者,為重德以全生;故散財以達其德,以充其性,以養其天,是謂以財發身;不仁者,則但求耳目之好,聲色之娛,忘其天性,逆其生生之道;而惟以聚斂為事,巧取強奪,財日集而德日亡,欲日多而生日蹙,是謂以身發財也。
且如有國者,能散財以為德,民懷其德而歸之;則其生固全,其身亦榮;若不仁者,徒爭民之利,快己之私,召怨於民,肇禍於己;其生固不得全,其身亦不免於辱。故君子不寶財利,而惟重仁德也;上如好仁,下必效之;上如好義,下亦從之;上以讓示民,民亦不爭;上以財散民,民亦供其用;此理之固然也。
夫民不與上爭利,而樂供其用;則民之財即國之財,國之財即君之財;如府庫所存,亦猶挾之身,何必盡藏於己,而後得其用哉?故爭財而聚斂,不獨不仁,亦不智也;夫子於此釋“仁”字,謂悖天逆生,即為不仁,不必以其害人也。悖天者遭罰,逆生者必死,亦不智也;蓋不仁,指性言;不智,指事言,如不仁者之聚財,為欲養其身而適戕其生也。蓋內則逆其天性,外則府民怨毒;是養之反以戕之,豈非不智之甚者乎?
聖人恐人之見利忘義,輕身重財;反復言之以明其利害,尤不可不三思之也。夫財利之於人,固不可少;以後天之身,日用衣食所資,耳目口舌所欲也;常人以其不可少,遂欲多得之;不惜棄德以爭之,逆生悖天以圖之,害人損眾以聚之,則其過大矣;君子知其易犯,故必先立其德,以為制其情欲;先定其制,以為明其得失;務使人人不以情害性,因利害義;而後國家可治,天下可平;己亦成其德而進於道矣。
故孟獻子所言,皆制上下取財之法,意謂一國之財,不可私於一人;天下之利,不可爭為一己;雖國用必有出,而取之毋過;雖民力可供億,而用之必儉也;若不知此,而徒逞己欲,不量民力;徒以聚斂,而恣用費,此誠不仁之小人矣。小人為國,招災肇禍;雖工於聚斂,善為揮霍;不過速國之亡而已。果何能快其欲,便其私哉?此言猶為叮嚀,以示世之為國者,理財用人與立德,均須至慎也;即末節之義;言理財仍必用君子,退小人,猶重申用人之義耳!
此章文義詳密,而因次序錯誤,致世人不得其深意;自今改正後,可以分節了然;於聖人立教之旨亦極明,實後人之幸也。章中以立己之德,從民之好,言之最切;以國家天下,無論何時,非如此不能治平之也;雖治平之事,尚有未盡,但大本已立;均可觸類旁通,不必一一數之也。
且聖人立意,於德則重責於己,於權利則不敢私於身;乃可公天下於民,而孚大同之治;故治平之本,必在誠正;必先明道德之要,了解性命因果之真;然後可以見權位而不貪,置利欲而無動;以成其明德而致天下於治平也。夫己有其德,又能輔以賢者,時時以民為念,而不存私利之心;則天下尚有難治者乎?故聖人之教,亙萬古而不易者也,人能於此,大傳其旨,庶乎王道之化不遠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