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庸證釋
鸞門傳承心法體系

叄 · 列聖講述字句註解 三、鬼神之德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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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鬼神之德章 復聖顏子講述 4.8MB
三 鬼神之德章 亞聖孟子講述 4.8MB
三 鬼神之德章 宗主孚聖疏述 4.4MB
第三章之一
子曰:“鬼神之為德,其盛矣乎!視之而弗見,聽之而弗聞,體物而不可遺。使天下之人,齊明盛服,以承祭祀,洋洋乎,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。詩曰:‘神之格思,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。’夫微之顯,誠之不可揜,如此夫!”
宣聖孔子講義
本章承上“前知”一節之義,申述人神感通之道,及天地鬼神孚應之理,以明至誠之德,所以通神合天者,固不外於性道之教也。
“鬼神之德”一節,即明人神感通之道,而以見至誠如神之理者也。蓋明鬼神之道,而後知禍福殃祥之所自;明夫禍福之道,而後知善惡感應之有理;明夫感應之道,而後知存養省察之必先;此聖人為教之苦心,而以見人天生死之常序也。
夫鬼神之德,視之弗見,聽之弗聞,宜若無徵不信者也;而其德之見也,則愈微愈顯,愈隱愈昭;禍福相應,捷於影響者,則以其體物不遺也。欲明此理,須反求諸生;人生於天地也,秉中氣以為生,是謂性命。中氣者,萬物之源,二氣之精,天地所同具、人物所同本;故生而有身,必賴是氣以為之宰。鬼神者,二氣之良能,陰陽之大原,《禮》所謂:“本於太一,分而為天地,轉而為陰陽,別而為四時,變而為鬼神,其降曰命,其官於天。”斯語也至明。可見人生之源即天地之本、陰陽之根、鬼神之原,皆自太一出;太一者,太極之始,為萬有之先、人物之祖,鬼神所合、天地所同,莫非此也,是即中氣。
人之性命,在吾身中;其太一之官,則在天上。鬼神以二氣所成,各有所合;人之既生,亦不外乎二氣,各有所通。故通於天為神,降於地為鬼;氣之升沉,自合之也。人之所以不能無合,也即由此;苟不求其故,而疑弗見弗聞為弗我涉,是不知生之有始也。
生之始者,同於天神,而未賦形;既生之後,乃宅形中。今執有形而忘無形,故謂與鬼神無涉,甚至謂無鬼神,皆惑也。夫人之與神,死之與生,一道也;明其一,知其二,不明者終不知也。人之通乎鬼神,以終始生死,固無須臾之違,惟其微隱之間,尤寓昭明之理;以無形者顯於無形,亦猶有形者顯於易見也;日中燈下,有形者見,暗室夜間,則不見矣;以有形者待明而見,若無形者,其事正反,故不睹不聞之時,為神鬼最顯最明之頃;此理之至當,道之必然,無可疑也。人不明此,遂謂鬼神無憑,豈非昧於道乎?
故聖人事神,為脩道也,非為求福;為盡性也,非為務奇。故其祭祀之時,齊明盛服,閒居之日,戰兢自持;所謂“如在其上,如在左右”,言其敬慎之切,所謂“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”,言其戒懼之嚴,無非“脩己以敬,反身而誠”,以盡乎性,以明於道而已。而聖人之教人也亦如之。人之生既同鬼神之源,則其為生必明鬼神之德,以性善而行善,以合於神,故能積陽而升,此為反本之道也。人以誠為成行,誠以敬為始基;戒慎恐懼,為立敬也,慎獨戒欺,為致誠也;必視鬼神如在,不敢稍移其心,而後居致其敬,身一於誠,其脩道之方,故必以此為本。
又神者,先聖之靈、先祖之魂,皆以二氣之原返於所始。人之有生,固受天地之同氣,復感祖先之遺精,一靈斯通,萬古不滅。人之敬神,以其崇本始、敦仁孝,亦盡性之德,而成道之行也。故聖人教人事神,非素隱行怪以神愚民也,非諂祀祈福以神惑眾也,依至道之則,本人生之原,盡性成誠之行、明德達道之功也。故神鬼之德,必求明之;而敬戒之行,必求備焉;至誠之道,不外是矣。
惟鬼神之德,既以微而愈顯,隱而愈明,故人之於神也,必時慎戒;而祭祀之時,尤須誠敬,以其感格之易,非如有形者之阻隔也。故《詩》所云:“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”,以明不可測度而戲侮之也。誠之為行,自始至終,故於敬恭神明之道,亦自始至成行,無不通也。惟其敬畏,而後能定其心志,此始行也;惟其通靈,而後能合其吉凶,此成行也。故《中庸》事神,為致誠之教;而欲至於誠,亦必先盡力於事神之道。
故本節極言鬼神之德,而歸於誠之功;誠於中而後形於外,中有敬信之誠,而後能通於鬼神;中有戒慎之敬,而後能全其性命。無微不顯,則無誠不見、無敬不達;神鬼之德如此,人之事神亦如此,甚哉!脩道之教,與如神之誠,其功行有不盡矣!故曰:“誠之不可揜也。”
此節與《大學》“誠意”章同義,要參看之。要知小人不善,遂不能見君子;誠不足者,形不揜其惡;以鬼神之在上也,故君子戒慎恐懼,不以不聞見而少輟,而戒欺慎獨,必時存十目十手之思;然後念無不善、行無不誠,此中既具性命之道,亦寓因果之理,淺深隨人見之。
第三章之二
天地之道:博也、厚也、高也、明也、悠也、久也。博厚,所以載物也;高明,所以覆物也;悠久,所以成物也。故至誠無息,不息則久,久則徵,徵則悠遠,悠遠則博厚,博厚則高明。博厚配地,高明配天,悠久無疆;如此者,不見而章,不動而變,無為而成。
宣聖孔子講義
上言神鬼之德,而重在以人之誠,通其靈、合其吉凶,故言鬼神仍歸於誠。此節則更由通神之道,推及於合天地之德,以見至誠之行,原不可量,《易》之所謂“大人者,與天地合其德,與鬼神通其吉凶”,其義亦如是。此後各節,無非本是義而重申明之。
蓋天地之道,即人性所自受之道,天命之而為性,即天地之中氣,前已言之矣。今更進求其故,以見至誠之成行,而徵參贊化育之有自也。夫天地之道,亦猶鬼神之德也,故或曰天神、或曰上帝、或曰神祇,莫非太一之官;而真境之宰,又莫非一氣所化、一靈所通,觀於《禮》之“本於太一”一節之義,即自明也。
夫天地之道由道成,其德由道行,故前曰天惟道,道外天無有也。惟其生成於道,則其隱微無可名;惟其行於道而有德,則其顯著可見。故言天地之道,即指其昭著之德也。其德維何?曰覆物也、載物也、生物成物也;就其覆載之德、生成之功,而以見其所自成,則博也、厚也、高也、明也、悠也、久也,皆天地本來之道,而所以成其天地者也。蓋博厚者,地道也,而以成其載物之德;高明者,天道也,而以成其覆物之德;悠久者,天地之道也,而以成其生成之德,而皆不離乎誠也。
蓋博厚者,以誠成其博厚,非地為之;高明者,以誠成其高明,非天為之;悠久者,以誠成其悠久,非天地為之;天地無所為也,無所為,故成其道。而博厚、高明、悠久者,由無為而成之耳;無為為之,惟誠之功。前言至誠,不慮而中、不思而得;又曰誠者天道,皆明誠之為行,本乎天地之無為而無不為,故能成其博厚、高明、悠久之德,而以昭其覆載生成之功也。故天之高明、地之博厚、天地之悠久,皆自誠成之,無誠則無斯德。惟既著其德,乃克徵其誠,故由天地高明、博厚、悠久之德,及其覆載生成之功,足以知夫天地之道,不外一誠;而人之通天地之道,不外一誠,人之通天地之道,以合其德者,亦舍誠未由。
故誠者,天地之道,亦人道也;既誠者,人之德,亦天地之德也,誠一而已。自下言之,有天人之殊;自誠言之,無所異也。故人而至誠者,已由人而進於天,其德亦由脩而達於成。所謂性也、天道也、位育之功也、變化之德也,何非一誠所致者哉?且天地之誠,可由其悠久見之;而其克成其覆載之德,亦可於悠久徵之。果無誠,則不能悠久,非悠久,則不能大其德;此誠之為行,必以悠久為本,而天地之道,亦必以悠久為成也。
然悠久云者,非天地之力所致,其悠久也,由於不息之道耳!蓋天地之本乎誠,以成其德,而後能不息也;不息順道之自然,不失其中,故能悠久;若不得其道,無以持其中,將一瞬即息。息則安能久乎?故天地之悠久也,本於不息;而其成誠也,本於執中;此不息者,天地之道;而中者,天地之本,能知乎此,方足以言天地。
夫本章之教,為人之脩道也,為明誠之行、中和之功也,為溯生之源、復性全天也;故必求夫天地之道,以期合其德、同其功,前已言之矣。故既明天地之德在於覆載,覆載之功本於高厚,高厚之原因於悠久,悠久之道基於不息,不息之功根於守中,守中之至通於至誠。故誠也、中也,皆以不息而成;天也、地也,皆以不息而用;人之脩道,亦必以不息,而後達天地之道、通鬼神之靈,合覆載之德、致位育之行也。故曰:“至誠無息”。
蓋“無息”二字,為至誠最要工夫。道之為道,運行無窮,以不息也;天之為天,高明自在,以不息也;故人之脩道,而致於誠,必以不息為本。人之生也,如駒之過隙,其速甚矣,故由壯而老數十年,轉瞬間事;而他物亦然,生死變化,不復常住,而造化之理,即由是見焉。故大道者,以不息為用,而隨運生死者,不息以生死,超象葆真者,不息以常存;二者一合道用,一達道體,必明體之不息,而後可以保其本真,必明用之不息,而後可以卻其變化。故至誠之聖,全於道者,而能不息,以內持其中、外宏其德,體用兼致、道德皆充,而後合天地、通鬼神、明造化、贊化育而無慊。故至誠者,察乎天地、明於性道,不以息域其行而至無極,故能成其至德、充其至真,而與天同。故善為道者,先合道而不悖,次則適道而不違。若下愚之人,不知道之體用,隨生死而不覺,以求其強息,而不知輪轉於造化之環,莫得所止,此智者之所慨矣!
故《易》曰: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強不息。”君子明天道之當然,而後以不息求其所止也。人昧於不息求止之義,而疑道之為二,是惑也。夫道之體,以恆存為德,故名之曰“中”;道之用,以流行無盡,故名之曰“化”;知中則常,知化則易,皆道之自然,能不息而後能止,能守中而後能化,此道之妙用、天之全德也。如愚夫不知止靜,而妄求不息;不知守中,而妄思不化;執此失彼,徒背於道。故不息者,惟至誠能之。誠而靜、靜而動,誠而中、中而化,此所以不息也。苟失其誠,則動者亂動,化者昧化;亂動易絕,昧化常昏,此愚夫之生,非可語於不息者也。故不息必先誠,誠以不息而後謂之道。蓋不息則無盡,故久;久則所成者大,故徵;徵則所屆者遠、所存者常,故悠遠;悠者不滅,遠者無垠,是德之既大且廣,故博厚;博則包者眾,厚則承者多,仁德既明,大道以積,故高明。高以覆物,明以鑒物,天之德也;博以育物,厚以載物,地之德也;惟盡天地之德,乃符天地之道,悠久常存,與天地同,是謂無疆,言無盡無極也。
人之至誠,純葆其真;自強不息,以致其德;守中運化,以宏其道。故其精神充乎天地,光氣被乎萬物,天覆地載之功、鬼神體物之德,莫逾於此。故化育之道,參贊無遺;性命之真,脩養永固,而後天地不違、神鬼通息,誠之至也。苟如此者,順乎無為,依乎至道,用乎極而不見,守乎中而不動;物含生而眾隨化,功自大而德莫名,故曰:“不見而章,不動而變,無為而成。”與上章“不勉而中,不思而得,從容中道”一義,即誠之至德,而以見古聖無為之道,實非有異術焉。人不知天地之至德、大道之至用,不外乎誠,而疑神功莫測、變化微妙,莫知其端;且雖聖人教之,猶以為虛誕不信,爭執一偏,忘其中道,馳騖有象,昧其本來,是惑也,而道之不復明矣。當知天地之道初無可異,鬼神之德初無可奇,而我生之初,皆已具其同化之德者,苟不自惑自失,安有不能合其德而同其道哉?
第三章之三
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:“其為物不貳,則其生物不測。”今夫天,斯昭昭之多,及其無窮也,日月星辰繫焉,萬物覆焉。今夫地,一撮土之多,及其廣厚,載華嶽而不重,振河海而不泄,萬物載焉。今夫山,一卷石之多,及其廣大,草木生之,禽獸居之,寶藏興焉。今夫水,一勺之多,及其不測,黿鼉蛟龍魚鼈生焉,貨財殖焉。
宣聖孔子講義
此節乃言至誠,而推本天地之道;以天地之道始終不外於誠,前已詳言之矣。惟誠則一,一則能生物,故天地不自生而人物以生,不自成而人物以成,皆誠之用也。故曰:“一言可盡,即誠也。”誠者,守中弗移,抱一弗失;故天地常不息而覆載無窮,常自在而高厚莫測,即所謂不見而章、不動而變、無為而成者也。
夫人物之生,生於道,道始於無,無而成有,是曰“太一”。故一者,萬物之本,天地之能生人及物者,以此一耳。故天地之道,一而已,誠而已;誠則一,一則生。故上章“誠者物之終始,不誠無物”,即此義也。一以生眾,其數無窮。蓋太極一變,二氣始形;陰陽既合,諸物以著;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,老氏已言之矣。《易》之溯始,由太極而兩儀,而四象,而八卦,而六十四,而三百八十四,言其數也,二者一義。蓋一者太極也,二者兩儀也,三者陰陽之和也。故以數之分言,則有四象、八卦、六十四、三百八十四之辨;以綜類言,皆陰陽之和,而萬物之所成也。故太極為兩儀,此物之最始,而猶未成物;至陰陽既合,物形始成,而後有萬物之名。《易》曰:“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。”此語抉造化之微,探天地之本;文中“有”字“是”字至要;有者,明萬有之始,是者,明本能之生。後人多不知其義也,凡古文“是”字,皆作“自是”解,言其本能,非被他動;如佛經“能所”之說,“是”者屬於“能”也,即《難經》:“氣為是動,血為所生”,其義亦同。知乎此,而後知萬物所自生,惟太極能自生陰陽,其餘物則皆非自生,必待陰陽之合而後成。故生生之本,太極也,其為物一也,天地不失此一,故能生物不測。
天地之德無盡,人物生成,不知其紀,而至誠之德亦然,成己成物,不見其功,皆由於不失其一,永執其中也。上古聖人無非以此明德達道,堯以授舜,舜以授禹,無非以此為教。故一貫之道,通天地者也。天地以一而成其德,聖人以一而致其誠,故《老子》曰:“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寧,聖人抱一為天下式。”一之為道,至矣盡矣!故《中庸》之教,始終於至誠,則無不一矣。夫天地之道、人之至誠,莫不同也;人道以一而誠,故能成己成物,位育無盡;天地以一而誠,故能高厚悠久,生物不測。其道同,故其德無異,其誠同,故其成無殊;故明乎至誠之行,而後達天地之道;明乎天地之德,而後知至誠之功。此聖人言教、天人之道,有殊途,無異歸,而中庸之德,仁知之成,近人道,遠天道,皆一以貫之者;且天地之間,萬物資生,庶類並育,天地不見其功而皆成,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;如天之經、地之利,日月山河,不知其紀,而振古如斯,未見其易,而瞬息萬變、莫測其化,何哉?內立其誠,外盡其德,中庸之道而已。故堯舜無為而治,則天也,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此吾告賜之語,而以明君子成誠之功,惜人未達也。
今夫天諸語,即言天地之不二,而其生物之不測也;如天地山水之為物,莫非秉乎至道,而以生以成;即莫不依於至誠,而以長以化。此由外象之廣大,足以見其中之有持;更由垂象之昭明,足以徵其德之無量,皆順乎道而盡其用者也。故其所生成之物,雖眾如一,雖遠猶同;雖至不齊,而不乖其原;雖極變化,而不失其本;此其所以成其不息、悠久之德,致其不二、不測之功者,蓋莫非終始於誠,誠則道全,故也。是故觀於天,無論其一孔所窺,其昭昭者渺然,而推之則極乎無盡,日月星辰,不可數紀;而為天者,仍不易其渺然之昭昭者,以其昭昭不二,故能繫日月星辰,不失其度也;此天之中誠,而外德可徵者矣。
於地亦然,一撮土者,地之極小,而推之至無盡,河海山嶽,莫知其數;而其為地也,不易其最小之撮土者,此地之不二,而能載物不測,不失其道也;亦以地中之誠,而外行可顯者矣。惟山亦然,惟水亦然;言其小,則不異於大,言其大,則不易其小;雖得之於至近,而不可極,雖數之於至眾,而猶可度;以其為道不二,乃能生物不測,皆同乎天地之誠而執其中,遵乎性道之本而用其極,故其道至大、其功至神,其德至宏、其名不可測也。故天地山水之為物,即天地之道;天地之為道,即誠之行,由其不息,則致其悠久之功,由其不二,則成其不測之用。此節之義,與上節相證,無非明天地之道,以徵至誠之德,而述中庸之教耳!
第三章之四
詩云:“維天之命,於穆不已。”蓋曰:“天之所以為天也。”“於乎不顯,文王之德之純。”蓋曰:“文王之所以為文也,純亦不已。”故曰:“苟不至德,至道不凝焉。”故君子尊德性,而道問學;致廣大,而盡精微;極高明,而道中庸;溫故而知新,敦厚以崇禮。
宣聖孔子講義
《詩》云:“維天之命,於穆不已。”又曰:“於乎不顯,文王之德之純。”以見文王至誠,乃能配天;故內存其誠,必外彰其德,德之未彰,誠之未至也。人以道配天,有比於覆載之德,而後謂之誠,故德未至,道不至也;德見於外,道存於中,而後德成道成,故曰:“苟不至德,至道不凝。”凝者,固也,固其中而勿失,止於至善而不息,是謂之凝。蓋道至微,而天至遠,微則必有以顯之,遠則必有以近之。庶微猶可徵,不至渺茫於虛無之境;遠猶可達,不至躑躅於歧路之間。此聖人教人苦心,而求有以促人脩道者也;況道以德行,天以人象,固本大道之則,至性所成,非聖人為之附會牽強以自圓其說者也。
人之生於天地也,秉天地之中氣以為性,順陰陽之推移以為情;性則立其本,情則遂其用,斯二者相合以成其生。於物亦然,於一切事理變遷、氣象消息,莫不皆然,莫不因於道之體用,以成其體用,亦莫不順於天地之道德,以遂其生成。故天者則道,人者則天;道者有用,天者有德,人者亦有行,此不易者也。以天地之則,為人物之則,此善率性順天者也;以中和之行,通天地之靈,此善脩道達德者也。苟無其則,則亂,無其行,則亡;求生而亂亡之,是為不道,天之所生而自逆之,是為不德;不道不德,禽獸草木尚不可以幸存,而況人乎?
故本節重言立德達道之義,而申明成誠力脩之教也。夫天地之道、神鬼之德,皆以誠成,人之合天地、通神鬼,皆以誠致,其義已見前數節矣;即此節“於穆不已”諸語,仍是本此旨,而徵於古聖之行,以證至誠達天之德也。於穆不已者,天之德;天德無盡,故深宏莫測;天德自然,故醇和至大;天之為天,固如是矣。
“不顯純德”者,文王之行也,不利於名位,故成其潛德,推極於無盡,故成其悠遠,文王之所以為文王,固如是也;而皆終始於至誠,能不息乃能誠,能誠乃能不息。配天之聖,如文王者,斯無愧矣!故《詩》所稱重在“不已”,不已即不息也。天之命也,文王之德也,莫不至於無息也;則學聖者、脩道以致誠者、盡性以合天者,豈可不求其不息之行哉?雖然溯本復始之道固在於一天人,其成誠執中之功,尤在於正性命。故由不息不二之行,而推及至德至道之凝,以明上者無為、下者有行;無為則盡於不二不息,純乎天地之道,有行則始於返己脩身,必有得於仁義之德。
德者得也,道無可得,以德得之,故仁義之盡,性之至也、天之合也;而德之成,斯道之凝也,不求於德,而空言道,將何得乎?不得將何凝乎?故言凝者,示其有所成也;有所成,必先有所行,不求至德,將何行乎?故至德而後道凝,力脩而後德至,人道之盡而後天道合,克己復禮、存養省察之至,而後中和之境見,誠明之功成,此皆由下而上必經之途,而即《中庸》脩道之教必詳之則也。故本節“至德”一語,實為指明脩道工夫,而人之欲由脩而至於成者,亦必本是語而求其德之所至。故君諸語,即推夫至德之旨,以盡於成德之方者也。蓋德者,舉萬行而言,凡行有成,皆名之德,而莫不出於性;故前曰“性之德也”,此言“尊德性”,亦是義耳!
夫道以教明,明而後誠;眾人之事,求明必先問學,賴教以進於誠也,非廣大無以博其知,非精微無以探其妙,非高明無以宏其成物之行,非中庸無以致其不息之功。由故以知新,因新以誠故,敦厚者仁智之誠,崇禮者敬戒之實,為道本末、成德始終,莫不盡矣。
宗主孚聖附注
夫子所講內中精義,重在指明天道及陰陽原氣與人生關係,使知數命根本、造化樞紐,為明神之學。自來《易經》講述最詳,皆由古聖教人明道之學,能求其真理,方知各教敬信神道之由來,不可不留意也。
又曰,是章為儒教明鬼神天地之道,以人道合之,而見成聖之行,不獨內功,亦不獨外德,必內外並至,而後謂之至誠。以後言各德,均自是章出,亦即次章“性之德也”一語注腳,以見德行至眾,其要必先仁智勇與孝行,功行至宏,其極必以成人成物、平治天下,所謂脩道之教,合世法、出世法二者而並極也;故儒教最重要之旨,幾備於是章,不可不注意也。
復聖顏子講述
人生而有命,本於陰陽二氣,二者相為消息,而數以成。故壽夭不同,窮達各異,莫非命為之,亦莫外陰陽之感召。神鬼者,二氣之主帥、數命之樞機;故禍福災祥,各以所合而至,非偶然也。
天地之道,有冬夏寒暑之往復,有水陸遷變之異同。在常人觀之,莫明其故,以為偶然或當然,而不知皆二氣之循環、五行之消長;司其令者,即鬼神也,故天道以鬼神而靈。人物之生也,得天地之中,以為性命,陰陽形氣,各有所附,而性命之間,即與鬼神通。故禍福災祥,人所不免;生死窮達,數有難明,實皆二氣環行、生剋盈虧為之,亦即鬼神鑒察、賞善罰惡所致。故曰:“積善餘慶,積不善餘殃。”又曰:“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”又曰:“鬼神非人是親,惟德是輔。”皆可見人之數命,鬼神司之,而獲福避殃,惟善德可致;因果之道,感應之途,別無奇異,可為疑惑者也。
故明鬼神之德,而後易飭其行,嚴戒懼之誡,而後易致其誠也。蓋善者性之本德,仁者生之大原,以善行而後不悖於性,仁人而後克全其生。善仁皆陽,為神之德所合,而獲福受報,自然之感應,必至之因果也;惡與不仁,悖性違生,先失其本,氣降為陰,鬼闞其室,獲禍受報,亦自然之感應,必至之因果也。故鬼神之德,極為昭彰,而善惡之報,最為顯著,明道力行之士,先須知之。
性盡而後誠,誠之行,即性之德,故脩養省察以致其善,而後能誠;而行善念善之士,即未至誠,以陽氣所感,亦以合於神而獲福,更進而充其善,以成其仁義之德,則誠至矣。誠至則鬼神合其吉凶,於禍福災祥之數無不瞭明,而察其先機,又不獨一己之獲福而已,故至誠如神。其次合乎神而獲福,其次畏敬神鬼而不致罹於災禍,是皆脩養省察,以善行善念不悖於性、不違其生之所致也。故善惡之辨、福禍之門、吉凶之途、誠否之道,要皆一理所同、一道所出,非有異也。
聖人設教,擇宜為辭,故與賢者,明性命之道;與其次者,述鬼神之德;又次者,詳禍福之律;所言雖有深淺,究皆為使人盡性全生,無動於惡而自作孽也。《書》云:“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逭。”可見人之禍福,必自召之;苟有仁善之德,雖天命不祥,猶可改也。陰陽二氣,盈虛隨時,非必不移易也;善則陽升,惡則陰降。神鬼者,氣之宰,亦氣也;氣之所感,捷於影響,一屈一伸,皆隨所感而應。故人之為善,雖數命不祥,可化為福;人之為惡,雖數命無咎,可易為災,豈有常哉?
庸夫碌碌,善惡不著,天命所制,無所移易,此謂之“常”。大善極惡,禍福隨其行念而易,天命不可限之,此謂之“變”。常者謂之因果,以善得福、惡得禍,先有其因,今獲其果也;變者謂之感應,以善感神而應以福,惡感鬼而應以禍,陰陽二氣,隨所感而消長也。故神鬼之德,為人生所時通者,善惡皆然,性命自具,人欲盡性全生,避禍獲福,必先明此義。若至誠之行,參贊化育之功,前知如神之智,尤必先知之也。故本章“鬼神為德”諸語,即接“至誠前知”而來,以見天道之與人道,有本末始終之所關,而脩養之與鬼神,有福禍善惡之所繫也。
“鬼神之為德”一節,明鬼神之靈與人生相關,以見敬神之為道,非徒祈福也。鬼神無形,視之不見、聽之不聞,若無可憑,而其德乃體物而不遺;斯則鬼神之為鬼神,其靈固昭昭,其道固不可測,而人之事神者,豈可存狎侮之心哉?其為體物不遺者,正以其無形,無形而後麗於形,無不在也;正以其弗見,弗見而後照於色,無不明也;正以其弗聞,弗聞而後通於聲,無不聰也;故其在也不以形,其視也不以目,其聽也不以耳,皆靈為之。靈者通於天地之間,萬物之體無不存也,故神鬼之顯,顯於微,而其見,見於隱;靈之本質,既微且隱也,靈以無物而備於物,無形而全於形,故不可見者愈見之,不可聞者愈聞之。凡世間之不可為者,神鬼無不能之;人情之不可達者,神鬼無不通之;事理之不可明者,神鬼無不知之;靈為之也。故靈者神鬼之本體,人物所共通者也,靈之附於人而為慧,見於物而為精,無可奇也;人不知之,乃以為奇,從而疑之怪之,或相訾為妄,或相信為邪,皆不明神之真、靈之本也。
人之有靈,亦猶神鬼,生而具焉,性中所賦,一氣而感;故能通天地、合鬼神、知數命、察往來,無不明也,明生於誠,誠而後靈見焉,故至誠前知如神。位天地、育萬物,皆本有之靈所能也、所為也,非有術也,非可異也,惟人之靈以誠而見;其未誠也,則不知靈之何在;故聖人之智慧,非常人可及者,即誠與未誠之故也。
誠而後靈,鬼神者,固以誠見其德;人之欲通鬼神者,亦以誠而接其靈。故本章述人神感應,禍福先知之道,而必先致其誠;誠然後神鬼之靈接於人,人之靈通於神,人神斯合,而禍福可知,真靈既見,而智慧始足。故聖人與鬼神合其吉凶,而國家災祥無不先見,由於一誠所致,亦基於平日戒慎恐懼之功;故誠者必先有敬神之誠,敬畏神明而戒慎於心、恐懼於事、心行不苟、志念斯一,此敬神之功,直達成道之域也。
“齊明盛服,以承祭祀,洋洋乎,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。”此敬神之道,神鬼依其誠敬而時契其靈,於是此心不移,至誠可致,非謂神鬼之為禍福,必以祭祀祝其歆饗,而為默佑也。而神鬼之靈,亦依善德而陟降於人,不以犧牲酒醴之具而為之福,亦不以禮儀文節之荒而為之災者;必也,德足以稱其禮,善足以致其情,誠敬存於中、儀文備於外,而後來歆來格,時感時通也。不過此節重在說明神鬼之德,使人知神鬼之靈,愈微愈顯,愈隱愈見,而必時存畏懼之念,常致誠敬之心,不可有瀆於平日,不得或忘於祭祀,故曰:“神之格思,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。”此《詩》之旨,實足見古人明乎鬼神之情,而戒於敬畏之道,達於禍福之旨,而勤於省察之思。故夫子引之,以見神鬼於人,無時不近,來也忽然,去也倏然,來去無形,莫測其跡;而靈感斯應,無遠弗屆,使人懍然知所戒懼,而起其敬畏之念;知所省存,而致其誠一之功,而後至誠之道可幾,脩道之教以成,固不為禍福災祥之說已也。
惟人之恆情,易為物蔽,心無適主,易動邪思,必因所欲,而興其向往之忱;必因所惡,而戒其貪戾之念,故禍福災祥之語,最易閑邪存誠;而性命道德之言,常藉此以為途徑,雖不違於道,卻有始終深淺之殊。故聖智之士明於性道而誠一,中人以下戒於因果而敬畏,取途若殊,成功猶一,不必因此疑於聖人之言,更不當謂聖人以神道設教為無稽也。故誠敬之道,為脩養也;祭祀之事,為誠敬也;明鬼神之德,為盡性也;知禍福之數,為全生也。聖人之教,脩道而已,致誠而已,誠至而後道成,道成則無不盡矣;故至誠之德,不可量也,天地鬼神之道,惟誠以通之,況其下者乎!
夫鬼神為靈,固如是難測,禍福災祥之變,固如是難明;而聖人以一誠測之,明之而無遺者,以誠之德之至也。誠之為行,內存則外見,無形而至,無物而存;無所睹,而莫與爭明;無所聞,而莫與爭聰;固已奪鬼神之靈,同天地之化者矣。故誠於中者形於外,見乎微、顯乎隱,莫可測度、莫不昭著,鬼神猶莫之違,況其顯見者乎?故曰:“微之顯,誠之不可揜。”蓋言神鬼之德莫能明知,而誠獨明知之也;禍福之數莫能先見,而誠獨先見之也;雖微而能顯,隱而能著,靈通無盡,故不可揜也。惟誠之不可揜,不獨人之謂,即物亦然,有其內,必見其外;誠者自見其內,而外之微者隱者,皆見也,是猶鬼神之德自知其數,亦明人之數。人有善惡,莫逃其明,不獨隱微不揜,而隱微者,且愈昭明;故一念之善惡,而福禍隨之,一瞬之誠否,而真妄辨焉。故慎獨之誡、毋欺之訓、其嚴之語,無非為明其不可揜也。
譬之耳目,物也;耳有所聞、目有所視,人或未知,靈已覺矣;果欲靈之不覺,必先慎於耳目,此即敬畏所由重;而存省為脩道之基,其理一也。明乎此,則知鬼神之靈,繫於吾心,而善惡福禍之數,本乎吾念,敬畏之道,存於吾志,而祭祀禮儀之事,關乎吾誠,非自外也。性之所立、命之所成、生之所全、身之所存,非有他道,一誠而已;非有他術,一敬而已;誠敬不渝,則行已至、德已極,而性盡矣,而生全矣;鬼神之德,禍福之數,又皆在其中矣,尚何可疑、可怪、可訾、可迷者哉?故明道之士無所不明,昧道之士無所不昏;聖人之教,無非昭其明而章其未明,明矣而後有誠,斯則自明誠之教之謂焉爾。
“天地之道”“至誠無息”各節,皆明至誠與天地同德,以見前所言位天地、育萬物、成己成物,參贊化育之行,原非虛語,而至誠之德實無以加矣。《易》以乾之德況天,曰: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強不息。”即此節無息之義也。無息者,道之運行,自然循流,永無所止之謂也;驗之於物,惟天地可見其德焉。故此節因無息而推及天地之道,使人知至誠之行,必有以配天地而無疆者。道之本體,靜也;靜則制動,一也;一則生眾,有所止也;止則運行不息。故至誠即成全其道之體用,而後能化,而後能不息焉;化由於不生,無息由於不失其中,參夫前數章之義,則可見無息之功所自來矣。
大道微茫,運轉不停,生成無盡,在其中者不知其端,隨機而化,莫測所由。數有奇偶,時有脩短,知識不足以思求,能力不足以篡取;謂之曰:“造化”或“命”,殊不知皆道之所為也。道本無形,而為有形之宰;道本至一,而為萬有之源;故能超乎物表,建立中極。中極既定,萬軌並行,如環無端,永古周回,莫知其紀;是謂不息之理所自出,而天地人物莫不由之以生以成、以死以滅者也。故不息者,由於不失其中,用中而後不息,失中則一駛即停矣;如置竿地上,不失其方,四周環以繩,循行不斷,不復息止矣;若去其竿,則行者不知所止,馳之障礙則阻,超於空隙則沉,尚何能無息哉?故無息之道即中庸之教,而至誠之功即大道之用,能明此,而後可語於脩道之旨。
至誠而後能不息,未誠則否,不息之德至矣。蓋不息,已盡道之用,而能超乎物表、建其中極,司造化之數,為生成之宰者矣。故不息者,與天地同德,其為道至矣。不息則永存,故久;永存則德著,故徵;德著則生成者眾,故悠遠;生成者眾,則栽培者多,故博厚;栽培者多,則覆育者廣,故高明。高明者,天之德;博厚者,地之德;悠久者,天地之道,永古不息者也。故至誠者,實包天地之覆載、宏人物之生成,而其德無盡、其道不窮,與道終始而無始者矣。能如此者,其行已成,其人與道同其體用,更無所不明、無所不達;雖位育之事,猶無所為,況其他乎?故誠之至也,奪造化之功、洞數命之原、察天人之際、明鬼神之德;雖天地之大、萬物之眾,無不通其情、盡其性,斯則所謂誠。而誠之為誠,其德雖如此,若不可及,其行則非奇異、不可思議。蓋誠者,道之至境、性之本來;性為人所固有,苟無背其德而能充之全之,則已誠矣。故誠者,不假於智、不賴於力,純乎自然,故曰:“誠者自成,道者自道,豈待於外哉?”故其為德,不見而彰,不動而變,無為而成,此則誠之所以為誠,而道之所以為道也。
天地之道亦然,天地為萬物之主,所賴以生成者也;惟天地之道,不以生成為德,故能生成萬物;其道也,無非能用其中,而充其不息之德耳。用中者,止於一,不移不失,故曰:“一言而盡,謂其誠也。”誠者,盡乎性道之用,即守中也、抱一也;守中則不偏,抱一則不紛;中一之道,即萬物生成之本,前言誠者,物之終始,即此義也。故天地之道,不外於至誠無息而已,其所謂不二、不測、博厚、高明、悠久、覆物、載物、成物,無非至誠固有之德,即前所述者也。故天地之道與聖人同,聖人之德與天地同,一誠而已;不誠則天地失其覆載之道,聖人失其位育之功,尚何以有此世界萬物以至於今乎?故誠者,天人共通之道,而儒教獨揭之旨。人而致誠,方謂之成德,即天地萬物,亦無不以誠為其德也。天之德,以不息而大;人之誠,亦必有不息之德。《詩》所頌文王純德,足以配天,而見文王之誠已足同天地之道。夫子於此引證至誠無息之功,而明聖人位育之行,可見至誠之道,古聖人所曾至,而脩道之教,實古聖人所共傳,非獨夫子所創也。
惟至誠之道,基於成德。德者,性所出;性者,天所命;皆道之大用,為萬物生成之原;物以之生存,人以之成德,苟無其德,則於性未盡,於天未全,於道之用未完,又何以成其誠耶?故至誠必以立德為本;《大學》言教,以止至善為歸,而必先明明德;堯舜為治,以無為於變為成,而必本克明峻德。故文王在帝左右,民無能稱,必其純德不已,草木皆被其化,而後配天無極也。故成德者,為成道也,德有未至,則道有所虧;道有所虧,則誠有未至。至誠之始,必自成其德,所謂仁也、知也、性之德也、合外內之道也,斯即至誠之本,而脩道之基也。
蓋道者,不可見也;誠之至者,不可名也;必先其善行焉,而後可見其道、可名其誠。天之為天,以其高明而覆物為其德也;地之為地,以其博厚而載物為其德也;人之至誠,亦以其成己成物、參贊化育之德,而後見其道,若無其德,何以昭其道乎?故德者,得也,言其善行於己於物,各有所得也。物有所得於我之善,而後我有所得於道,此道德相為體用,而為道者必先有所得,以成其德也。且德者非謂藏之於己也,亦非謂付之於人也,道本至公,不可私也,道之為用亦然。故德者,順道之用,為之而不居其功,行之而不有其利,而人得之則為功,物得之則為利,是則謂之德也;非謂得之於己,或物為吾之功或利也,如天之生物也,天不居其功,而物生焉;地之利物也,地不有其利,而物利焉;方謂之天地之德,以其無為而為之也。
故為德者,不可以德為德,而自為之也;道之本也如此,聖人之德無可名者亦如此;能知此,而後可語於成德。是故成道之行,先有成德,德成而道至,非德外有道也;道成而有德,非道外有德也;惟德已至而後道凝。一者言其精永存,不失不退也,《大學》之“慮而后能得”,即凝也;用極止善、執中守一,無非為凝之也,必凝而後弗失,必凝而後弗退,擇善固執,拳拳服膺,皆所以致其凝也;不凝,則或得而復失之,或進而復退焉,則至善不能止,中極不克建,何以致無息之德,至誠之行哉?故“凝”之一字最要。
而凝之之道,則在德之至。德至者,性之盡、天之全,無可加之行也,如是德之明且凝矣。德明且凝,即天地萬物無不位育生成者矣;天地萬物位育生成,道之用至矣盡矣,尚何有於不凝哉?故曰:“至德為道本”,惟德為成道之本。故君子為道,必先求其為德,而凡善行善言,性之所具、道之所存,無不求之以實踐;而於進吾之知、加吾之識,足為模範、足資講究、足相證印、足增閱歷者,皆當求之,以為吾進德之助、明道之輔。
故求學擇師、會文取友,皆為成德,皆為成道也;讀書習藝、明禮肄樂,皆為成德,皆為脩道也。而博取於學,必約之以思,廣集於聞,必徵之於實,行於事者合諸理,見於物者考其道,必內反諸德性而無誤,上極於高明而不失中,旁及於廣遠而益精,深達於本源而歸一,而後學不違道,行皆成德,脩不失性,成至於誠,斯則中庸之教,概始終內外之途而無不盡矣。
此章綜結《中庸》“至誠”之道,以明天道性命之源,而啟《中庸》成德之教,以明人道仁義之用,學者當於此注意焉。
復聖 顏子
亞聖孟子講述
儒者罕言鬼神及天道,為其尊嚴不可褻、變化不可測也。常人以無所聞知,遂疑神天之道難憑,實非聖人之旨。《中庸》為明道之經,道出於天,與天地鬼神一德,而脩道者不先明天地鬼神之德,無以立其德,故夫子於此再三致意焉。神天之道,道之原也;人物所出,道也;所生所成者,天也、神也。非道無所循,非天無所生,非神無所成,人之由脩至於成,必能與神鬼合其德、天地同其仁,而後謂之成行,是曰至誠。至聖者,即儒者之至德也,故曰:“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。”又曰:“盡其心者,知其性也;知其性,則知天矣;存其心、養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”明乎此,而後明聖人之重敬天神,人之不能外於天神之德以為道也。
人生而受命,為天之道所見、鬼神之德所依,故窮達壽夭,命之所定,天神主之而莫或違,仁如堯舜、勇如賁育,皆不得不順乎天、敬乎神,以俟其命者。天神之道之大也,道大則物莫能外焉;故命者,天所授、神所司,而莫之易也;非命之不易,天神之道不易也。故天神之道,近顯於身,而人物之生,莫不依遵天神之道以生成者也。要明天神之德,先明人生之原。精氣二物,為生之本;生而有身,骨肉形骸,物也;精神靈明,氣也;氣通於天,物屬於地。《禮》曰:“神魂歸於天,體魂歸於地。”二者分而死、合而生,生死之間,即人神之別。人者合天之氣、地之物,以成身也;故呼吸需乎氣,食飲需乎物,天之所生、地之所養,無天則不生,無地則不養,故合天地之德而成人。人介天地之中,而並具其德,以與天地參,故曰“三才”;人以參天地而生成,而無須臾能離天地以自立者,即生生之則有所限也。身中一息與天通其氣,一日與地同其養,固盡人皆然也;惟其不脫天地之生成,故必有以符天地之覆育,而後盡其性之德,故盡性為全生也。
性者,天道所存、神氣所藏,凡天神之德備於是中,故盡性所以合天。而天神之道,即在我性中,明性之至謂之明,全性之至謂之誠;至誠之聖,未有不知天者,未有不能合天地之德、通鬼神之吉凶者,故曰“至誠如神”,又曰“可與天地參”。中庸之教,為明人生之原因,以明鬼神之德、天地之道,由類及也。人性與天神,類也,一息之微,無不達也,一毫之末,無不明也;為其無形也,無形而後不隔於形。故微者愈顯、隱者愈昭,天道然也,神鬼之德然也;故人能誠,即能明其難明,而於天地神鬼之道無不昭昭矣。此章由“誠明”之道,以喻天地鬼神之德,使人知天地鬼神之德不外於道,道不外於性;性之所盡,天地鬼神皆在其中,雖並其覆載之功、通其吉凶之兆,可矣。故儒者以誠為成行,以盡性為成道也。
古來祭祀之典至重,而以敬為先,內誠而後能敬,為其易感通也;然誠敬者,非求福之為,以性中之德,常因至誠而盡,不誠無以盡性也。人性本與神同德,苟具誠敬之念,則眾惡俱淨,而至善見前;此神明所契,自然無間,不待多禱求也。人以誠敬而全性,以葆其生,神之所格,災禍自遠;作善降祥,實道之則。天道無所私,惟以德為重,亦性中固有之善,為生生本來之體;苟具誠敬,善念自充,而禎祥自集;故祭祀雖非求福,而已邀神眷,亦可知矣。故言自脩,則敬誠足以成道;言處事,則祭祀足以弭災;道之為用,無大小,一也。人不知此旨,謂祭祀之禮將以愚民,鬼神之說將以蔽眾,是自昧於道,而不知天神之為德矣。人於平居之日,念無停息,四體所觸,情欲隨起,身中一點靈明,為之擾惑,惡心以生,而性中固有之善以失;於己則失其生生之本,不足以成其德;於人則貽禍害無已,不足保其安全;此為聖人所悲,而教有不容已者也。
蓋教之興也,莫不先以事神,《易》曰:“聖人以神道設教,而天下服。”言其功也。人念念於善,必有所惕然於心,而後自戒其行、自警其志,否則未有不徇耳目之私、情欲之蔽,而動於惡者。惟其明夫人生之原、鬼神天道之本,一息不離,至微不昧;雖獨處,人所不見,神實昭昭,鑒臨不爽,自警自惕,不敢稍縱其心;而後志一意誠,性靈不失,此神道設教之本旨也。誠敬既具,惡念不生,人自謹於禮,惡行不起,民安其居,無相殘害,天下乃治,此人道也。人恆誠敬,神志清寧,善業日積,招致嘉祥,惡行永絕,災殃不逢,天神所眷,人民乂安,國家亨利,此天道也。故祭祀之典,以德獲福;天神之道,以善免災,此神道設教之功也。
儒教由人合天,從初溯終,必先人事,必崇實踐,故言道必本人道,言教必先人生;但不囿於現在,必求其所始,不限於空理,必見之行事,以人合天之教,固應如是,即循人生之原,求其性道之所始,亦必如是。若不此之求,而徒言神天,是誕民也;或昧乎本原,而但務現在,是悖道也,君子所不取也。故中庸之教,以盡性為本,以至誠為期;神天之道無他,盡性以盡其德,至誠以通其道而已。故此章言鬼神天地之道,即本上章“至誠之行”而來,以見人之能誠,即足以明天地鬼神之道;而人之重神敬天,亦足以達於至誠之境;其本末終始,非有異同,不過誠者明之,未誠者有所未明,必待乎聖人之教,而後由之以達於誠耳。
此節最要一語,即“體物不可遺”,足以明鬼神之德,與人物之間所接,有不可離之理,並足以明古人重神之旨,祭祀敬奉之義也。蓋鬼神者,主二氣、列數命;人生之原,物生之本,莫離陰陽,莫外數命;故有生之類,無不通其精氣焉。而人為最著,以氣之備而所感之易也。所謂“體物不遺”者,為其精氣時通,無所隔也;鬼神,氣也,空中流行,無處不存;人物之身,以秉此氣,而有性命。性者主於道體,命者根於數運,一氣而為二焉。故性之正者,無制於命,而人之善者,無咎於數,氣之所感,鬼神聽之,為其盡性之德,成乎道也;性生為情,情易於惡,人之惡者,氣隨之降,鬼神鑒之,而得禍殃,此盡人皆然,未有不以命生、不以情育者也。
故不能無禍福之運,即不能絕鬼神之緣。鬼神體物,物自與緣,非鬼神來緣物也;物有其形,自通其氣,氣有升降,自為陰陽,陽接於神,陰接於鬼,善惡所生,福禍以至,此所謂不遺也。人生無賢愚,惟性情之辨,率性則善,至善則誠,誠則神,神則天,天則道,此聖人也,福祿綏之;徇情則惡,惡則害生,害生則降,降則鬼,鬼則入地,是為悖道,而禍災至焉,此小人也,未能免禍,則受鬼罰,無升天之日。故曰:“君子上達,小人下達。”以善則升,惡則降,陰陽之道,禍福之門,可不慎哉?故夫子曰:“夫微之顯,誠之不可揜,如此夫!”其意戒人深矣。
神鬼之道,不外陰陽;而性情所合、善惡所歸、生死所分,皆由於此,不獨為禍福言也。人之脩養,為明道也,道之所在,為率性也;故性盡則誠,而至誠則明。鬼神之德,以誠明之,無不盡矣!故曰:“誠不可揜”。內有其誠,則外可見其德,以其志一而氣定也。氣定則神凝,而光明自充,以接於神,氣散則神昏,而暗昧與神遠;故感召之道,在己之誠,誠之為德無以加,而其感神尤易,蓋神之為神,亦不外於誠。故曰:“神者,聰明正直而一者也。”惟志氣堅定,神光自充,內有其誠,智慧自生;然聰明正直,人所能為,必由一而後神。一者道體,即中也,至誠而後能一,故神者必至誠,而合神之德者,必已誠也。此功行必實驗而後見,苟存養不虧,善念常存,惡念不生,則內中浩然之氣,自充塞於四體,放之則盈於天地,無往而不通,故可與天地同德、日月同明,鬼神同其吉凶,萬物同其生成,此誠之可貴,而脩養之為重也。
不特此也!神之於人,無時不通,其氣所接,無遠弗至;故敬畏之念,不可少懈,而誠一之志,不可少疏;此脩養工夫之基,非為禍福言也。《大學》“誠意”章,與《中庸》首章,皆以“慎獨”為戒,即為神之鑒臨,微而顯、隱而見,必恐懼於不睹、戒慎於不聞,以明道之念,行敬神之功,以畏神之心,勵脩養之志,此首末一貫,初成同途,不可不知。故聖人之教,內主於誠,而其方甚多,不外敬畏脩養;敬畏而後克己,脩養而後復禮,此《曲禮》以“毋不敬”為始教也。古聖人重神,為己之脩道也,而福隨之;今人事神,徒為求福,而忘其道,此所以失聖人之旨也。敬神之教,萬古不易,惜道之晦,而誠者不遇,遂使人疑事神為小乘,真可慨矣!吾教繼述古義,揭出真詮,以授後世,深望讀者明此旨焉,庶不負夫子之苦心耳!
夫子於天道所不常言,而《中庸》則說之詳明,為傳教也。教以明道,道之體大,惟天可則,故言天以喻道也。吾聞之師曰:“儒者於天道常驗之於性,以性命自天,天遠而人邇。”故言人道以明天道,天道惟在性中見之。性之德也,即天之德,故仁義禮智,天之德也;天以仁義禮智成其德,人以仁義禮智成其性,其道一也。故人之盡其性者,謂之誠,誠則天之道也,前章已言之矣。天道以誠而高明,地道以誠而博厚,天地之德不可極,而其道則一;一於誠而已,故曰:“可一言盡也。”惟其誠,始能不二;不二,始能不息;不息,始能悠久;悠久,始能上而高明、下而博厚;高明博厚,始能生物成物,以至無盡。故天地之道,惟誠盡之,而成其覆載生成之德;人亦必誠而後致其中和位育之功,此人道以合天道也。
人道至近,切於吾身之性,人皆具其性,皆能成其天地之德。非天道之不可知,實人道之不能盡;非位育之不可為,實吾性之未能全;非天神之不可同德,實吾心之未誠。反而求之,則天地在吾身;棄而遠之,則天地誠不可知,而位育之功誠不可致;此為聖愚之辨,君子小人之分,可不勉哉。
天道至微,而其德則顯,以其不二不息也,此為道之體用、誠之全德、人之脩道,必明此旨而後明道,必循此行而後成道;故不二者,為存誠之門;不息者,為生成之本。
人之生也,本原何在?則太極是也。太極之初,純然一氣,靜而不動,元真自凝,不紛不惑,謂之曰“中”,即不二也。太極之動,陰陽相環,圓轉自如,不失其樞,是謂之常,即不息也。人物皆以此生成,天地亦以此運行,不由此道,則天地已息,萬物已絕,尚有何生成之可言?故脩道者,必先求之;求之有道,在存其心、養其氣、一其志、凝其神,以充其固有之真,而育其本來之體,是在脩養之功也。故夫子之言,三十而立、四十不惑,即為此也。吾嘗告門人以知言,養浩然之氣而不動其心,亦為此也,其他則克己復禮、養心寡欲、操存舍亡、擇善固執、拳拳服膺、定靜安慮諸語,無非為此也。
吾嘗有言,盡其心者知其性,及深造之以道,欲其自得之,皆為言人之脩;至夫明天道之功,又論樂正子善人信人諸語,亦為明指脩養所成,以見人道之終,則天道也。天道之始,即人道也,人天之際,一以貫之,此夫子之傳授,為脩道之金鍼。所謂一者,不二也,貫之,即不息也;一則生,不息則成,生成不失,乃與天同;道之大通,不外於此。故脩道之先,必求其不二,不二而後不息,二則不可久,安能不息哉?不惑也,不動心也,擇善固執、拳拳服膺也、知止有定也、用極也、致曲也,皆求其不二爾。不二則心一,心一則靜,靜則明,明則通矣,此皆誠之德也。能通,始不息矣。前章之“變化”,即不息之功,不息而後可知天命,可耳順,可從心所欲,可位天地、育萬物也;故誠必以不息為成,大而化之,聖而不可知之,即至誠之行,亦不息之所致也。故曰“至誠無息”,所以配天地而無疆也。
然至誠非易幾及也,人雖同具固有之善性,而其情則不類,或善或惡,或智或愚,至不齊也;且以父兄所遺、境遇所遷、因緣所得,而心思以異、感覺以殊,非可以上古之民論也。故於性情之間、邪正之辨,非有指導,不克成才,是教之為貴,而聖人故汲汲也。夫教之於道,猶舟車之於行路,載人物以至其地,必其馬力之良、舟師之善而後濟、又必其人之勇於前赴,不憚艱險,而後得達,非舟車自致之也。人之率教以求道亦然,必依所教之方,而盡心力以行之,必堅所抱之志,而勞筋骨以赴之,雖險阻備嘗而不餒,恬澹自足而不憂;毋馳心於外,毋存物於中,不以耳目役吾之思,不以情感擾吾之念,而後富貴浮雲,窮達朝露,一心永定,萬緣不生,以學力所加、師友所益,因其所至,以瞻其成,庶乎可矣。故脩道之士,道外無所營,求道而已。如巢由不以天子易其志,老莊不以官位分其神,故能絕俗軼塵、超象忘物,其所行雖似偏矯、未當人情,然而克全其天、不失其性、至於成道,毫無所慊,迥乎遠矣。
夫子之聖,過於數子,游於方內而獨不染,繫乎萬物而與同仁,是為得道之中、體天之大,故所脩與數子齊,而所成獨超其上;是以垂範至善、設教至周,仁義為綱、智勇為緯,內充其性、外宏其德;故天地不獨有覆載之德,人物咸被其生成之施,其行其功,堯舜之後,一人而已;惟其言道,至正至中,而言脩,盡內盡外,必依天地之覆載,而推為人物之生成,必從人物之本來,而溯源天地之所始,以誠為行,以一為方;故其教,如天之春、地之暖,無物不生,無物不長,率之而進,必能成為聖神,習之不違,亦可冀於賢哲;此至聖至誠之德,足徵諸無窮,而不二不息之功,足驗之萬世者也。
夫道者,以德為用;性者,以德為行;誠者,以德為成;未有德不成而成道者。故夫子以仁義為人道,而脩道之要,必先成德。君子以成德為務,為成道也。故曰:“志於道,據於德,依於仁。”仁德為行所依據,舍仁德將何所行乎?故求道必先求其德焉。德成而道自成,非道外有德也;成道必先成德,非道外無德也。以德成道,猶入門登階,必有所踐,德者所踐者也。以脩道言,道無所脩,所脩者德也;故德不至,是脩未成,脩之未成,何有於道?故曰:“苟不至德,至道不凝焉。”此語為儒教本旨,亦《中庸》之眼目也,凡脩道之士,其三致意焉。
宗主孚聖附注
世人不明天人之際,以神鬼不可信,或假為聰明,謂信之則有、不信則無,皆不明人生之原、天神之本,而強為說辭,以文其為惡耳。試思人生性命,為天神一氣所分,人有思念動作,氣隨之而見,善惡皆然,無不與神鬼感接,愈微愈顯,毫無所隱,何至不信則無之耶?人之禍福,由善惡而定,神鬼司之,雖不信,亦不能避其監察,果何益於己?惟神以善惡為準,欲其不禍,必先行善;且古人重神之旨,又不在禍福,只在敬於其心,以止於至善,保全其氣,以通於天神,無非為脩道耳。佛家禮拜誦經持咒,亦即此義,並非教人求福已也。夫子因此旨不明,實為道之障,而天下人民因誤於事神之義,相率輕視神道,誣衊宗教,甚至毀及聖祀,使人都陷於惡而不知非,不徒一己之罪,無以全生返本,而惡業山積,天神所怒,災殃並至。人不重因果之說,欺詐強暴相尚,干戈四起,無以相保,人類且絕,實為最大之患。故命孟子,詳指人神之道,以明重神之教,供人共喻而反省也。文雖博宕,實皆至理,不可大意看過也。
又曰,此文指明天人之道,為儒教之要旨,天道以人道為基,即道以德為用之義也。天道茫茫,與未誠言,不可明也,必先以人道之顯近者示之,使脩而進於誠,既誠則達於天道矣。前章“誠者天之道也”一語,已明指天道之真,惜乎人之難誠,而天道終不得知。是以孟子教人盡力於人道,而勉於脩,庶由脩而成,可以明天人之源,不言天道,而天道即在其中,此即夫子天道難聞之微旨也。世之脩道者,當注意斯語。
宗主孚聖疏述
溯人道之本,即天地之道、神鬼之德,故鬼神天地之德,為人道之所同、至誠之所合。本章即本首章、次章之義,而申明之也。首章言脩道必慎獨,為其戒於行止思念,而以神鬼之靈無時不在其上,而所感禍福至捷。蓋神者陽氣,鬼者陰氣,福者以善合神為陽,禍者以惡合鬼為陰,故言行思念皆與鬼神相接;人不知見,不知不覺,而為鬼神所入,故善惡之報,有如影響。以鬼神為德,固微而顯,而不睹不聞之間,固至易見易聞也;惟其如此,故必明鬼神之情,而後克持其慎獨之戒,此脩道之教以此為最先下手處。人如至誠,能明鬼神之德,而後知禍福之先機;前知之聖,所以能致此智慧者,亦由知鬼神之情,而有以合其德也。故鬼神諸語即申明此義,以見儒教明神之功,重善惡因果之說,實有所本,非徒假神道設教者也。
至誠之功,必贊天地之化育,天地人為三才,即以人之德能合天地也;故天地之道不可不明,而人生與天地同道,人受性於天,其生同也,人苟不合天地之德,不為成行。故天地之道為人道之本始,不可異視,此至誠必實行天地之道,以成其覆載之功,“天地之道”以下三節,皆申明此義,以見至誠聖人常與天地同德,而所謂參天地、贊化育者,非徒喻其理也。
人之成道,必先成德,德為道用,人之由凡入聖,為反本也,以用反本,此必然之理;故成性者,必盡性之德,此至德二節之旨,而申明至誠之行、成聖之功,如文王之配天,由其純德,非徒人尊之也。故本章大要,在申明前二章而詳演其義,以見儒者之行,不外以人合天、以德成道而已。
自首章至此章,純為明性命本來、天人淵源,而見脩道之教之所成也。脩道以至誠為期,人所知也,何以為誠?以何而誠?則人多忽之,為聖人之言簡,而後賢述之鮮耳。夫《中庸》為儒教獨有之經,特立教義,指示脩道之門及成道之境,首末初成,以一貫之,即“誠”也。誠之於初而為脩,誠之於終而為成;示人以成人,為成德,為成道,其實一誠皆成,未誠則將一無所成,故誠之為成,而人之所貴也。
誠以字言,從“言”從“成”,言其成也,然其義不止此;人之誠也,先誠於言,言者心之聲,非言之誠,心之誠也,心誠則言誠,心偽則言妄,此中外相應者也;此致誠者,必先視其言之誠否,而鑒其心。《大學》“小人”一節,誠於中則形於外,《孟子》“知言”一節,詖辭知其所蔽,皆其義也。又“言”者,隨其志而見諸辭,動於舌則擾於氣,惑於聲則昏其神,傷於欲則搖其精,此為聰明智慧之樞,而定一凝固之本。不先慎於言,則無以守其中,《論語》之“非禮勿言”,《禮》之“安定辭”“幼子常視無誑”,及金人“多言之戒”,皆此義也。故誠者,先求於言,言之未誠,是不能誠,尚何望於脩道哉?宋人頗明此義,如溫公(宋儒·司馬光)之“無不可言”,安定(宋儒·胡瑗)之“自不誑語始”,皆能致力於誠者。佛家口戒,無非求言之誠,亦無非求誠之成。言誠而後身誠,身誠而後道成,義無終始,致力有先後,此《孟子》不動心之道,卻首重知言也。
由脩道至於誠,在智慧之士原易,在中人以下,則非勤勉精進不克有成,為情欲之為蔽,而無以守其中也。故聖人教以致曲,而擇善固執之,教以去惡,而戒懼省察焉,此為脩道之方,致誠之本也。然方法亦非如此易做,必先以教指示其心,使有所悟,以力戒止其欲,使有所畏,而後志可一、念可誠,此敬畏之訓、恐懼之誡,為誠意之始。而明先於誠,教先於學,加以指導,輔之勸戒,庶不迷所向,不失其本;而後啟之則發,引之則從,聖人立教之苦心,有非尋常可擬者矣。故《中庸》所言,鬼神天道、禍福災祥,無非示道之原,為誠之本,不徒為言也。誠之為德,通天地、達鬼神;中之為用,合陰陽、化善惡;其極也,不可測,而其始,則不外於目前之事,且不離於一心;此佛有“惟心“之教也。《孟子》曰:“萬物皆備於我”,以人物莫不生於道、成於道,人亦同斯道也,惟誠而後明耳。人以誠而明道,而盡道之用,則萬物由吾之誠,以生成於道,固自然之理。故誠者,為天地人物共成之德,又非獨一人所成已也。
本章繼上述誠之德,而及鬼神天地之道,皆此義也。非明誠之德,無以明天地鬼神;非明天地鬼神之德,無以成其誠,故始終一也。由明天地鬼神之德,而生其敬畏之心、戒懼之念,以時存省而守其中,此脩道之教所先,而敬神之義所重也;以聖人既誠,而明其故,乃為人告之。誠而後明,不誠則無以明,天道之高遠、神道之微茫,又誰知其通於吾身、成於吾生,達一本之道者哉?故《易》曰:“聖人以神道設教,而天下服。”以其功非莫之致也。神道之教,在以鬼神之德、禍福因果之事,警惕愚民,啟其敬畏之心,止其情欲之惡,固一義也;而其本旨,則在使人知生生之本、人道之原,而導於孝弟之行,盡其性道之德,以不失其真,永守其中,而至於誠。此聖人立教之微意,而吾人敬神之要義也。
蓋人生之先,陰陽未判、形氣未分,所存於天者一氣耳,與神同類。既生之後,賦於人身、宅於人心,通於人腦,而謂之神,或曰靈曰光,為性之所見、心之所藏,聰明智慧之所出也。是靈也,猶與神通,以其原同一氣,若子之於母,無所異也。不過神者,至清至明,高居天空,無色無形,遠達四表,惟性至善,惟質純陽,光照入微,靈通無極者也。人之既生,形氣各具,陰陽遂分,性情以名,善惡乃別。性以至善而靜處,情以易惡而動行;動以奪靜,情遂蔽其性;惡以蓋善,陰遂損其陽。故欲念日多、惡行日積,善德日減,而陽氣日微;陽者升而陰者降,降則遠於神,於是與神道絕,而不獲返其本來矣。故宜脩道以養其靈、充其性、育其善,以宣其陽,而必時警其心、惕其念、抑其情、窒其欲、去其惡,而消其陰,無降而近於鬼,以入於地,不可復拔;此聖人戒慎恐懼、存養省察之教,必以神道導之,而立誠守中,明性成道之行,必自神道明之也。
神為人生之本,天為人性之原,故明天神之道,即以窮人生本原,敬畏天神之教,即以返本復始,無非充其性、明其生、全其真、守其中,以至於誠;又無非育其德、推其仁、廣其用,以止於至善而已。故聖人之教首重崇本,為子先孝,為人先敬,敬天孝親,仁德之大者,即不忘本始;而充其性、全其生,即在此崇本之功,崇本而本立,本立而道生。人生以天親為本,樹之有根,水之有源,培其根、浚其源,而後本不匱;敬孝之道盡,而後生不失,此天下之至道也。人若不明此旨,而忘乎敬與孝,自敗其本、自虧其生,是曰自戕,尚何足語於道哉?故敬畏為脩道之本,敬天畏神,為立誠之基,不必以禍福言,而避禍獲福,自在其中矣;世人罔明聖人之旨,而妄議神道之教,多見其昧於道耳!
至誠之德,而以神鬼天地之道為極境,即返本也。人窮乎天,哀則籲其父母,皆性之所見,返其生生之原,有不能自己,非人力所致也。故人以脩而誠,誠而通乎神、合乎天,為性之所成,非聖人教人以通之合之也。天神之道、生成之原,由生溯於未生,不至神天,將何往乎?其不至者,則以罪孽所積,陰氣下降,以入於地,而親於鬼,不復返其本始;然猶不能超乎天地之外、脫乎神鬼之藩,以自置其身也。人受天地之中氣以為生,感神鬼之間氣以為命,升沉係乎善惡,而所合必居其一,以性充而善積,則升天而通神;以欲迷而惡積,則沉於地而儕於鬼,失其正命,則不能返於本。此脩道必先葆真,而至誠必合諸天神之德也。
人脩道之始,兢兢業業,戒其欲念,勤勤懇懇,充其性善,則雖不至於天神,亦不遠矣;故善人常通神靈、獲天佑,而福祥不求自至,亦性中之德自然感應,非有術以禳之也。中庸之教,重在明人生、立人道,而歸本於天神,以其所同出也。故由成言之,人即天道;由脩言之,則人道為始,天道為終;而由道言之,則天道為本,人道為末;由生言之,則天道為內,人道為外。總之,本末內外終始,一以貫之,聖人就近立言,故以人道為教,而溯原推極,又必以天道為成行之境,此言誠之德,必明神鬼天地之道也。
天道至微,無形而徵、無象而顯,以其誠也;誠則內靜,內靜則一,一則運用不窮;故天地生物不測,運行悠久者,即由於內靜也。本章“不息”一節,極言天地之道以不息之德為悠久之原,而不息者基於不二,不二而後不息;故天地之道以不二為本。息者,呼吸也,一呼一吸謂之息;人物之生,以是驗其生,故隨化之物,有息則生,無息則死;惟道不然,道者常而不變、存而不化者也,故以不息為長生。蓋息者,心之所應、氣之所存,一呼一吸,心隨之移、氣隨之化;息息無定,心以不一,氣以漸失,紛其念、散其志、搖其精、惑其神;故一息之不停,而化機之不可息,一息之不止,而生意之不復留;蛻化無形,生死老病,隨之轉換,不可稍駐,死而後已,萬象皆灰。此息者,天地化機之見、人物生死之門,設不持之以方、止之以道,機輪時換,此心何存?形氣日非,此身何往?達生之士,所最寒心,視為畏關,名之險坂,急湍萬里,危浪千尋,必於此立定腳跟,不隨流轉,方可超於生死、脫乎輪迴;此為脩道之關,亦即至誠之本也。
惟不息之道,非謂止其呼吸,使息斷也,《論語》之屏氣似不息者,為無息之妙訣;然屏氣非謂急持其呼吸以力迫之也,老氏曰:“綿綿若存,用之不勤。”佛氏曰:“調息觀臍。”是皆不息之方,而為屏氣之善法也。氣之一動,心隨之移、命隨之傾,《四十二章經》所謂“命在呼吸間”,即以息之關乎生死,為脩道者所宜注意者也。呼吸之間,一出一納,氣因之換,而生者化矣;故曰息者,謂之生死消息,息息相續乃生,一息不接即死,息之為人命所繫,重矣。惟其息之關於人命,則欲保其命而持其生,必先求其不息,不息乃能悠久,無復斷續之慮。氣不出納,乃充於身中,心不移動,乃定於腔裏,此禪門與道家,均以調息為解脫生死之法;而至人踵息、真人龜息,莫非調息之功,佛家入定,身心凝固、氣息內潛,即不息將成之候,而為至誠將至之時;此為脩道至要至真法門,亦即三家同重同秘之教義也。
儒家言脩,以知止、致曲、擇善固執為基,而先須調息,即所謂養氣是也;存養之道雖屬性,而氣為門戶,故養氣為養心之本。氣之浮動,心未有能靜者,故一在定其志,一在調其息,志定則氣內安,息調則氣不外泄,此為存養最先工夫,不可不知,即上言“知言”一層,亦與調息相應。呼吸出於鼻,言語出於口,呼吸少則鼻不泄,言語少則口不泄,氣不外泄,心不他移,然後可止可靜也,故不息之道,直脩道至要工夫,而至誠之德,必以不息為其所成也。
不息之境,必先不二,為先止其心,使之靜一;靜一則心不紛馳,而志念不妄起,此為不息之本。蓋有其內,而後可制於外;內之未安,強制其外,無益也。故外調其息,必內一其心;心一息調,內外俱靜,而後不息之功可見、至誠之境在前,此不二為不息之本也。且不息既由調息而來,內復心志凝定,則不息之德實有奇境。觀於佛家“四禪九定”之說,則可見其所詣,而本章“高明博厚悠久”之功,尤可證其所至。蓋人能內充其氣,以育其真,純陽上升,接於神天,光明內凝,比於日月,則其聰明智慧超於聖神之域,仁德法力合於天地之道,固可致其無量之德,成其莫測之功矣。道家有言:“人能常清靜,天地悉皆歸。”內靜其心、外清其息,氣充神足、光凝靈澈,自可奪造化之功、移命數之規、合天地之仁、並覆載之德;所謂位天地、育萬物者,即由此致之也。
故不息之道,不可量也,以其超於生化、脫於輪迴,不隨大氣生息,而以固有之真氣自養之充之也。故不息者,不假呼吸以生者也,不因空氣以吐納者也。人皆有其真氣,謂之元陽,惟真清靜乃得知之;苟內無紛心、外無接息,內外合一,真氣自通,育之充之、塞於一體,直養無害、彌乎太空,斯則仙佛之倫、聖神之至,所脩至此,可謂成矣。是故至誠無息,必由調息攝心為入手之方;吾教內功,純屬此旨,亦即夫子知止、致曲之教也。若不知調息,以養氣攝心一志,則心無所止,曲何由致?失其中守,何以致不二之功?紛其氣息,何以成無息之道?此後人日讀中庸,究無能致位育之德、通天神之靈,以成其至誠者也。故無息一節,實教中最精要之義也。
宗主孚聖自注
中庸以明道為教,以脩道為本,自首章至鬼神天道章,為最精之義。夫子以其關於脩道工夫,不以空言為教,必將內中工夫逐層說明,與《大學》“知止”,及《孟子》“盡心”“養氣”“信善”各章之教證明,以見由凡入聖、由聖通神,一貫之道,為人之本;不得其途,則枉用心力,不明其趣,則相隔霄壤。此以命諸賢詳講之後,並命重加疏釋,使世人知儒家脩道之功有獨到處,而佛道成真證果之行,即此法門,不復迷於歧途,疑為異軌,則儒教之效,可以實見。而大道之明,即在是中,故於孟子講述既畢,輒申其義,以為脩道者引其徑云。
宏教附注
中庸以二、三章為內功最深功夫,即脩道最要教義;設於此不明,即不得明脩道之教何指,亦不明成誠作聖之功何在也。言脩決非空談,言道豈徒外行,故無此二章,即不得為脩道之教,不通二章,即不得成聖人之徒,雖言行可觀、學識有得,皆其末也,以不足返本復始,自凝於道而成其誠也。
故中庸一書,可分內功外行言,以致誠為內功,以中庸為外行。蓋明誠者,成也;致誠者,由初至成也。中者,體;中庸者,由體達用也。一以下反於上,一以內推於外,故分言之,即一內功,一外行;而合之,則一初成,一體用而已。因便於學,而明道之本末,則必辨其工夫有內外也,不然,既言致誠,何又言中庸?既重中庸,何又重致誠哉?二者雖一貫,中猶誠也。而一者有二義,致誠,異中庸也;即致在誠上,示用歸體;庸在中下,示體宏用;當時立言之微旨,亦可見矣。此夫子教人之深心,願讀者勿誤會之,本來道無可名,惟德以用名,曰致曰庸,皆其用也;其德所立也,即所謂脩是也。設脩之成,固無可言,德尚不可名,況其他乎?故為初學者,則必有多方也。
列聖薪火相傳 · 鸞門代代傳承